《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关于生育第一个孩子是如何规定的?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关于生育第一个孩子是如何规定的?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经依法登记结婚且均未生育过的,即可生育一个孩子。其条件是男女双方均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依法登记结婚(领取结婚证)、均未生育过孩子,三者须同时具备。“即可生育第一个孩子”是指不需经过生育审批,生育孩子的时间由公民自主决定。符合条件的生育为依法生育,不缴纳社会抚养费。
答: 关于《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说明 一、修改的必要性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与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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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问题1:识时务者为俊杰。 问题2:将来。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