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每个人为了自己的利益都会去害人(在害人可以得到利益的情况下)?
是不是每个人为了自己的利益都会去害人(在害人可以得到利益的情况下)?
这个问题好尖锐啊! 但是我回答不是每个人都会那样做! 举几个极端例子, 如果我使另一个人受点轻伤,我可以得10万元,我也许会做 如果我是另一个人丧失生命,我可以得到100万元,我肯定不会做! 如果我使别人经济损失100元,我可以得到5万的好处,我也许会做 如果我使别人经济损失1万元,我可以得到50万元的好处,我肯定不会会做 例子可能不太恰当,但是是我的想法,也许会有人同意我吧, 这只是金钱对我的诱惑,相信跟我一样想法的人会有一部分吧
现实社会的发展方向是一个利益多元化的社会,肯定会形成各种不同的利益主体和利益群体,从而不可避免的就会产生利益冲突。 不同的利益群体之间要相互尊重对方的利益,不能简单的否定对方的利益,也不能够为了自己的利益而至对方于不顾。 自私的人,成就自私的理论。
当每个人都为了自己的利益,或者自己的习惯和看法试图改变其他人或者事的时候,无力的人用无力的方法;而真正有力的人,在无力的时候,是在积蓄力气,以图最后实现自己的目的。 从人性的角度上讲,人都是利己的,但是一个好的社会应该鼓励大家去利己,如果说你也利己他也利己,有的人就会说为了自己的利益去损害别人的利益,这样行不行?那你就损害了别人的利益,别人也愿意利己,你不能去损害别人的利益,这里就要有规则了。
你可以根据自己的利益去追求和实现自己生命的价值,但是不能妨碍别人追求利益和实现价值。所以自由主义哲学的根本含义只有两句话,利己是允许的,损人是不允许的。 一个法治社会一个自由的社会,实际上他是保护利己的去惩罚损人,如果允许所有的人去利己,同时不允许任何人去损人,你想想看这个社会自然就会形成一种秩序,所有人的积极性就会调动起来,那么这个社会就会稳定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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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的。害人终害己,如果真正为自己的利益着想就不会去害人了。
人群熙熙,皆为利趋; 人群攘攘,皆为利往。
不是 再多的钱也不能改变一个人的原则,除非他本来就没有原则。
答:法和权哪个大?当然是法大。 在历史上有于军权专制制度的限制出现了权大于法的局面,使法律成为为统治阶级服务的工具。但是近代以来虽做人们思想的进步,权大于法的局面得...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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