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到了广州市这里就没有这个政策咧?
你好,我原是广州户籍的。03年将户口婚迁至惠州市,离婚后不能将户口回迁原籍,原因是不符合恢复户口人员,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按照国家户口政策,离婚后是可以将户口迁回原籍的。为什么到了广州市这里就没有这个政策咧,这对于我们这些回到原籍生活的离婚妇女来说是很不公平的事情。本身已经在精神上严重受创还要因为户籍问题在生活中遇到重重困难,特别是带着小孩(小孩读书问题难以解决)。
政策的调整须由市政府制定。此复。
答:有两个办法:一个是回原籍,拿着原籍派出所同意签发的户口准迁表去户籍部门办理准迁证(需要有原籍单位或者村委同意接收的证明和离婚协议书),然后在现在户籍派出所办理户...详情>>
答:报名基本条件: 1、本人救助的流浪猫狗;只接受救助的流浪猫狗报名,不接受遗弃家养宠物的行为(如自己宠物没有绝育生下的猫狗也视为家养宠物,不接受报名。) ...详情>>
答: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都可以间断,再次缴纳保险费以后,和你以前缴纳的保险年限累计相加合并计算。 1、98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0年...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