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的光毒性是指许多药物在阳光的紫外线作用下,可以渗 入人体皮肤蛋白质中,并发生化学反应,从而引发皮肤过敏症, 在医学上称为“阳光毒性反应”。临床上主要表现为光照皮肤处 出现红肿、发热、瘙痒、疱疹等症状。服用药物量越大,在阳光 下暴晒时间越长,过敏反应则越严重,皮肤瘙痒持续24〜48小 时,甚至更长时间。可引起阳光毒性反应的药物有喹诺酮类药物、 布洛芬、格列本脲、格列吡嗪、四环素类、米诺环素、磺胺类、 氢氯噻嗪、氯丙嗉等。这种光敏反应发生的频率和严重程度因人而异,一部分患者 在短暂接触光线后就可能出现水疱,但大多数人仅有轻微的甚至 可能是很难察觉的反应。有人即使口服一次也可发生。即使在多 云天气条件下,这些药物也会使一些患者的皮肤产生不同程度的 过敏反应,与普通人相比,光毒性反应更容易发生在皮肤娇嫩者,, 正在使用抗生素治疗的少儿、老人、女性,以及人体免疫缺陷病、 红斑狼疮、免疫功能受损的患者身上,这些人使用上述药物时, 必须慎重。并应注意以下几点:(1)使用上述药物期间及停药后5日内,应避免接触强烈的 阳光,外出注意皮肤防护。如出现光毒性反应或皮肤损伤,应立 即停用药物,去医院就诊。(2)己发生光毒性反应的患者,在症状未消失及消失后5曰 内,仍应避免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