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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合并心律失常的处理原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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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合并心律失常的处理原则是什么?

妊娠合并心律失常的处理原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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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03-29 16:56:42
  • 健康妇女妊娠期可出现多发甚至频发房性或室性期前收缩,一般对母体和胎儿均无影响。在孕期发生有血流动力学影响的室上性或室性心动过速,必须立即应用抗心律失常药物,或电转复,甚至必须行急诊剖宫术。房扑、房颤少见于正常妇女妊娠期。在妊娠期发生的心脏传导阻滞大多可安全度过妊娠期及生产过程。少数先天性或因心肌炎、先天性心脏病等伴发的有症状的传导阻滞,在孕期可安置临时或永久起搏器。对于妊娠期心律失常应慎重作出全面评价,只有当有明显血流动力学影响或有生命威胁的心律失常方考虑抗心律失常药物的应用。治疗时,抗心律失常药物的剂量应尽可能考虑取用最小的有效剂量并对胎儿没有明显影响,须长期持续用药者应密切监测血药浓度。对持续性有血流动力学影响的心律失常短期药物治疗无效时,可以使用电转复,电生理检查产后再进行。射频消融治疗不宜在妊娠期进行。

    想***

    2016-03-29 16:5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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