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保全的条件有哪些?
仲裁保全的条件有哪些?
财产保全的条件:(1)保全的原因是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可能 使仲裁裁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2)作出保全决定的前提是仲裁当事人向仲 裁委员会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仲裁委员会将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民事诉讼法 的有关规定提交人民法院;(3)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 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证据保全的条件:(1)保全的原因是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2 )作出保全决定的前提是仲裁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出证据保全的 申请,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证据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3)人 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 回申请。
答:仲裁财产保全,是指当事人申请仲裁前或申请仲裁后、仲裁庭作出裁决前,因某种原因可能发生财产的转移、消耗、隐匿、毁损、灭失或变质、腐烂等情况,经一方当事人申请,仲裁...详情>>
答: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