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防止除草剂药害?
如何防止除草剂药害?
(1)选择对口药剂选用除草剂既要考虑除草效果,又要保证 作物安全,而且对后茬作物无残留药害,以免带来不良后果。例 如,麦田使用甲磺隆除草剂后,后茬不可种棉花、芝麻、豆类等 作物。 (2)严格掌握用量施用除草剂,要严格按照规定用药,不得 超量。
特别是要弄清商品量与有效成分的区别,两者不可混淆。喷施除草剂浓度不可过大,以免超出作物的忍受力。在确定用量时, 还应因土、因地制宜,矿质土应比黏重土适量少施。 (3)确定合理的施药期确定合理的施药期要坚持“三看”: 一看天,低温、凉冷气候、高温、高湿、大风等不良天气下不宜施 用除草剂;二看地,旱地墒情不足需要先抗旱再施药,水田需有适 量的水层r三看作物,在作物敏感期不宜施药。
(4)保证施药质量无论采取喷雾、毒土或其他施药方法,都 必须做到施药均匀。采取喷雾法还需严格按照药品规定的浓度进行 喷施。采用毒土法时,用土不宜过干,以免药土分离,配药时先把 称准的药剂与少量湿润细土拌和,再与全部细土拌和均匀,并堆闷 4〜5小时。
在大田作物生长到一定高度以后,均应采取定向喷雾 法,将药液喷洒在杂草上,避免喷在作物茎叶上。采取土壤处理 法,要注意整地质量,整平整细,切忌高低不平。 (5)合理混用要注意两种药剂混合后是增效还是拮抗,混合 前应做一次兼容性试验。若产生絮状、沉淀、凝结等现象,则不可 混合施用。
一般同类除草剂混合后的用量应为两种除草剂各自单独 用量的1/3^1/2,绝对不可超过单独使用时的用量,否则对作物 不安全。除草剂与化学杀虫剂混用时,也要以不产生药害为原则。
答:除草剂的解毒剂,是用来减轻或抵消除草剂对作物毒害的药剂。在选择性小的除草剂中加入或配合使用解毒剂,可以提高除草剂的选择性,使作物免受除草剂毒害。使用除草剂不当造...详情>>
答: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