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内设机构和派出机构是否具有处罚主体资格?
行政机关内设机构和派出机构是否具有处罚主体资格?
一般情况下,行政机关内设机构和派出机构不具有行政处罚、行政许可、 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但是,法律、法规明确授予行政处罚权的行 政机构或者派出机构具有独立行政处罚权的权力,即可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行 政处罚决定。如《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 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 决定。
”又如武汉市出台的《武汉市街道办事处条例》第八条规定:“在街道组 建市容监察队。市容监察队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由街道办事处 领导,并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市容监察队应当宣传爱 国卫生、市容环境、城市绿化等法律、法规,教育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自 觉守法。
对街道辖区里巷、居民区内违反上述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违法搭盖、 占道、挖掘的单位和个人,市容监察队应当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并可 以依照处罚权限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处罚程序给予行政 处罚。市容监察队实施行政处罚的权限为警告、对单位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 款、个人处以50元以下的罚款、拆除违法搭盖物、清除违法占道物。
” 。
答:在行政活动中,行政机关是最重要的行政主体,它代表着国家或地方独立进行管理。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是行政机关的内部组成部分,非经法律法规或规章授权,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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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省级考试局/考试院的网站,可以查询, 在哪个网站报名的就在哪里查成绩。 如,2011年海南省成人高考考试成绩查询,海南省考试局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