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怎么办?患者及其家属在医疗损害司法鉴定过程中想增加 新的鉴定请求的?
患者及其家属在医疗损害司法鉴定过程中想增加 新的鉴定请求的,该怎么办?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根据委托人的请求进行补充鉴定: (1)委托人增加新的鉴定要求的; (2)委托人发现委托的鉴定事项有遗漏的; (3)委托人在鉴定过程中又提供或者补充了新的鉴定材料的; (4)其他需要补充鉴定的情形。 补充鉴定是原委托鉴定的组成部分。 所以,如果在医疗损害司法鉴定过程中,患者及其家属想增加 新的鉴定请求的,可以向司法鉴定机构请求进行补充鉴定。补充鉴 定是原委托鉴定的组成部分,是对原司法鉴定结论的补充,与原司 法鉴定结论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答:医疗事故鉴定程序:首先患者提出鉴定申请,委托医学会组织进行鉴定,医鉴办收到委托书后进行受理,领取医疗事故鉴定结果。 委托 医鉴办接受两种形式的委托:医患双方当事...详情>>
答:详情>>
答:大部分都是英语,计算机。详情>>
答:蒙台梭利认为,真正的科学教育学的基本原则是给学生以自由,即允许儿童按其本性个别地、自发地表现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