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病历能不能作为认定工伤的依据?
门诊病历能不能作为认定工伤的依据?
门诊病历并不是《工伤保险条例》里所指的"诊断证明”,无 法成为认定工伤存在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8条规定,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 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 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本案中,张某和该 建材公司之间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所以二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是 不言自明的。那么张某所出具的门诊病历是否就是《工伤保险条 例》第18条中所要求的医疗诊断证明呢?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的规定,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 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 构急救。
所以,“医疗诊断证明”应当由这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 机构出具,并且应当详细说明事故的伤害情况,以及与工伤事故的 关系等具体情况。可见本案中张某所出具的门诊病历并不是《工伤保险条例》中所指的“诊断证明”,它只能证明张某当天到过医院就诊的事实, 无法成为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存在的依据。
如果张 某要想得到工伤认定,就必须重新去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获取医疗诊断证明。
答:病历丢了,医院应当有存档,你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和出院证可以到医院复印病历,不影响工伤申报。 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工伤事故发生后30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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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民主监督作为人民政协的一项重要职能,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的重要内容。加强民主监督工作是发展_主义协商民主、发挥政协作为 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的...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