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用人单位办理就业登记人员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北京用人单位办理就业登记人员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㈠在本市进行失业登记的人员; ㈡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结、肄)业未继续升学或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退学的本市非农业户籍劳动力; ㈢初次在本市就业的进京落户劳动力; ㈣取得本市非农业户籍的复员转业军人; ㈤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社区矫正或解除劳动教养的本市非农业户籍劳动力; ㈥常住外地或移居境外后回京的本市非农业户籍劳动力; ㈦符合㈡至㈥项规定的城市化建设地区农业户籍劳动力; ㈧本市农转非劳动力; ㈨应办理就业登记的其他实现就业人员。
答:我已经鉴定了伤残等级十级:社保局须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打到用人单位银行账户上后我如何向用人单位要求给我? :这就是给你个人的,单位无权扣留。 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详情>>
答:报名基本条件: 1、本人救助的流浪猫狗;只接受救助的流浪猫狗报名,不接受遗弃家养宠物的行为(如自己宠物没有绝育生下的猫狗也视为家养宠物,不接受报名。) ...详情>>
答: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都可以间断,再次缴纳保险费以后,和你以前缴纳的保险年限累计相加合并计算。 1、98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0年...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