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纳 税人多缴税款及应付利息办理退库的通知》(财预字〔2〇〇1〕5〇2 号)第1条规定,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 之日起,凡纳税人申请退付多缴税款,各级税务机关应根据多缴 税款数额和开具“收人退还书”当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 存款利率计算利息,随同多缴的税款一并办理退付手续。计息时 间从纳税人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至税务机关开具“收人退还书” 之日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78条 规定,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多缴税款退税,不包括依法预缴 税款形成的结算退税、出口退税和各种减免退税。第79条规定, 当纳税人既有应退税款又有欠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将应退税 款和利息先抵扣欠缴税款;抵扣后有余额的,退还纳税人。全部
答:(1)概述 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 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 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详情>>
答: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应当自发现之曰起 10天以内办理退还手续。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以内发 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详情>>
答:这要根据少缴、多缴税款的具体情况来定性。如: 少缴的税款不属于纳税人主观故意造成的情况。按照《税收征管法》规定,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