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死了,妻子有义务赡养公婆吗?
我的朋友,男人死了,留下妻子和一个幼儿,妻子收入不高,除了养活自已和孩子外,也有自已的父母要赡养,无力再供养公婆,而公婆也有两个亲生女儿,却以"出嫁"为由拒绝赡养自已的亲生父母,请问我这位朋友怎么办才好?
本来就没挣多少钱,还有个孩子.还拿什么样他家人? 你自己的父母呢?你怎么养?
在法律上没有赡养的义务,何况他们的女儿也不赡养他们,你就更不用管了,等他们起诉的时候再找他们的女儿吧.
法律规定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没有规定丧偶儿媳有赡养公婆的义务.
没有必要养他们.因为他死了.你们的婚姻是就随之终止了.你没有必要去养他们了/
同意楼上的观点。
她有这个义务,当然她公婆的女儿也同样有这样的义务! 最好你的朋友不给赡养费,然后她的公婆到法院去起诉,她的公婆当然不会起诉他的女儿,你的朋友就可以把他的女儿们也一起追加为被告!
有赡养的义务 可以要求与其两个女儿共同赡养 或只提供赡养费用 有继承权利的亲属 也同时有赡养的义务 即使现在放弃继承权 也有赡养义务 可以民事起诉她的女儿
赡养人是履行家庭养老的主要责任者。《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因此,老年人的子女是主要的赡养人。“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是指根据《继承法》和《婚姻法》规定,凡有赡养扶助能力的子女,不分男女均负有赡养父母之责。
这种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和父母之间,而且也发生在非婚生子女和生父母、养子女和养父母、继子女和履行了抚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或继母之间。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也有赡养的义务。女儿出嫁后,一方面继续负有赡养自己父母的责任,一方面又要协助丈夫赡养其父母,即自己的公公婆婆。
从这个规定上可以看出,你朋友只是具有协助丈夫赡养的义务,本身没有相关义务。但是你朋友的儿子,由于父亲死亡,是具有相关的赡养义务的。但是老人的女儿才应该是主要赡养人。现在的问题不是法律规定,而是乡俗。女子出嫁就不尽赡养义务是很多农村的风俗,所以你朋友难免会有一定的压力。
如果改嫁以后,那就另当别论了。 。
我也赞成楼上的意见:依照法律规定,丈夫去世后,妻子是不用赡养公婆的,没有法定的义务,但从道义上来说,应予以照顾。但也要根据自己的实际经济状况
1。她有义务。 2。女儿也有义务。 3。这种情况,最好司法解决。就是起诉两个女儿。
依照法律规定,丈夫去世后,妻子是不用赡养公婆的,没有法定的义务,但从道义上来说,应予以照顾。
丈夫去世,原来的婚姻关系还是存在的,她还是他们家的人,也没有改嫁,对于婆婆来说她还是自己的儿媳妇。那么就该履行这个义务。同时也代丈夫尽孝。所以她应该要承担一部分。
答:法律上没有义务,这是非常明确的,而且她有女儿,她们有赡养的义务,所以你道德上也无需顾虑。但我担心你的房子等财产的分割问题,你的婆婆可能也有份额,她有她儿子的继承...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