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对汇兑损益规定有哪些呢?
会计对汇兑损益规定有哪些呢?
《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规定,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对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进行处理: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人当期损益,同时调增或调减外币货币性项目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不产生汇兑差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如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基金等),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
答:这样的调整好做,你把以前做账的汇率看作以前业务发生时的汇率,新的汇率看成是期末汇率.按以前业务发生时的汇率计算人民币金额到使用新汇率时的余额(A),与使用新汇率...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