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考试的基本要求有哪些呢?
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考试的基本要求有哪些呢?
(一)土地权利 1。掌握土地物权特征和原则,确定土地权利的状态和效力,土地权利变动生效的要件。 2。熟悉我国地权制度的历史变迁,以及各个时期土地确权政策的内容和作用。 (二)土地所有权 掌握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来源,国家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客体和内容。
(三)用益物权 1。掌握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权利性质和特征,建设用地使用权(地表、地上、地下)的设置原则、权利主体和客体、内容及权利限制。以划拨、出让等不同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权利内容、权利限制以及权利灭失等方面的区别。 2。掌握国有企业改制中土地资产处置方式的内容和特征,通过保留划拨、出让、作价出资或者入股、租赁等不同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客体、内容及权利限制等方面的区别。
3。掌握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主体、客体、内容及权利限制;依据集体建设用地管理相关规定,确定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主体和权利归属。 4。掌握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取得、权利的内容及权利限制;依据有关规定,确定具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客体及权利归属。
5。掌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权利主体、权利内容及权利限制;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确定具体宅基地使用权的权利归属。 6。掌握地役权的取得、地役权人的权利和义务、地役权的消灭;确定地役权的条件和方法;区分地役权与相邻权的关系。 (四)土地担保物权 1。
掌握担保物权基本内容。 2。掌握土地抵押权的范围、内容与限制、终止,以及确权原则与方法。 3。掌握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的范围、期间以及债权额,最高额土地抵押所担保的主债权和最高额土地抵押的转让,最高额土地抵押有关内容的变更,最高额土地抵押权与一般土地抵押权的关系。
4。了解质权和留置权。 (五)土地确权和争议调处 1。运用土地确权原则和方法,确定实践中具体土地权利的类型、性质、主体、客体,以及权利内容等。 2。掌握土地权属争议的类型、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中规定的处理方式、处理机关、处理程序;运用有关土地权属争议调处的规定,对具体争议案件提出处理方式和程序。
3。运用土地确权和争议调处法律、政策,针对具体争议案例进行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以上就是考试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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