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车船税征收的标准是什么?
日喀则车船税征收的标准是什么?
征收标准 最新消息:1。6排量以下节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 乘用车(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以下): 1、排气量为1。0升(含)以下的乘用车,年基准适用税额为每辆60元至360元; 2、排气量为1。0升至1。6升(含)的乘用车,年基准适用税额为每辆300元至540元; 3、排气量为1。
6升至2。0升(含)的乘用车,年基准适用税额为每辆360元至660元; 4、排气量为2。0升至2。5升(含)的乘用车,年基准适用税额为每辆660元至1200元; 5、排气量为2。5升至3。0升(含)的乘用车,年基准适用税额为每辆1200元至2400元; 6、排气量为3。
0升至4。0升(含)的乘用车,年基准适用税额为每辆2400元至3600元; 7、排气量为4。0升以上的乘用车,年基准适用税额为每辆3600元至5400元。
商用车: 商用车客车,每辆年基准税额为480元至1440元,核定载客人数9人以上,包括电车 商用车货车,整备质量每吨年基准税额为16元至120元 ,包括半挂牵引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等 挂车,整备质量每吨年基准税额按照货车税额的50%计算。
答:车船税按年申报,分月计算,一次缴纳,申报纳税期限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缴纳地点车船税纳税地点为车船的登记地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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