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本单据应提交多少份数?
正本单据应提交多少份数?
当信用证对正本份数未做明确要求时,信用证中规定的每一种单据必须 至少提交一份正本。 当信用证有要求时,提交的正本单据的份数必须至少为信用证要求的份 数,如 "Invoice in two originals and two copies",至少提交两份正本发票。
或UCP600要求的份数,如信用证要求海运提单,应该提交全套正本;信用 证要求空运单据,应该提交托运人或发货人正本联(Original for shipper/ consignor),信用证要求保险单据,应该提交全部正本。
或者当单据自身表明 了出具的正本单据份数时,至少提交该单据表明的份数,假如信用证规定 Insurance certificate for 110% of invoice value in one original and one copy'' (保险证明,按发票金额的110%投保,一份正本及一份副本),而保险公司签 发的是两份正本,这时尽管信用证要求提交的是一份正本,但是根据UCP600 第28条b款:"如果保险单据表明其以多份正本出具,所有正本均须提交", 受益人仍然应将两份正本保险证明一起提交。
答:是。进口商如有的明确要求,应在开证申请书中明确正副本份数。如果信用证没有的规定单据正本份数,发票至少要提交一份正本,提单和保险单要提交全套正本。详情>>
答:海峡人才网。 中华航运网。 厦门货代网。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