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中进行了明文规定该规定中明文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带储存设施的,下同)、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形成书面评审纪要。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由此,规范管理的企业应该是必须进行内审的。应急预案的内审重点是对预案可执行性和实用性进行审查,内审一般是由具有经验的单位内部人员进行。该规定对必须到地方备案的企业有(第二十七条):1、中央企业及所属单位2、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其第二十二条: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外审是备案的必须履行的程序。企业到安监局的专家库里面挑选专家对预案进行审查(更多的是进行形式审查)。所以,必须备案的企业是要经过外审这一道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