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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进行集体介绍时,对于地位相同的双方,你应该先介绍哪一方?
介绍人数多的一方还是介绍人数少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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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3-09-14 16:47:18
      介绍的顺序。先给我们现场的听众出一个小问题:假定金教授到一个电视栏目来做嘉宾,头一次来,你是负责外联公关的人。你把金教授从人民大学给接来了,接来之后跟我们的制片主任、副主任、编导先见一见面。我们把主方职务最高的人暂定为制片主任。我们假定制片主任是个女同志,王主任;副主任是个男同志,李副主任;现场的编导是个女孩子,小马。
      他们三个人都不认识我,我来做节目之前总得跟他们三个人做一个沟通。各位,请问你们这样一个问题,如果你们是把我从人民大学接来的外勤,你陪我到达了制作节目的现场,替我和我们这个栏目的制片主任、副主任、编导做介绍,请问先介绍谁,后介绍谁?   标准化做法是先介绍主人。
      为什么?我这里有一个绝对充分的理由,因为客人拥有优先知情权。交际礼仪告诉我们,地位高的一方应该后介绍,地位低的一方应该先介绍。我到你这个栏目来了,我是你请的客人,所以你这边主人就应该比我位置低,你应该首先给我介绍:“金教授,介绍一下,这是我们王主任,李副主任,编导小马。
      ”你得给我首先把你们的人排个顺序。实际上,我来你这儿做节目,他们三个人是知道的,他们派你去接的就是我,所以我一进门你介绍不介绍我不重要,他们三个一看见我就知道来做节目的那个专家到了。而他们三个是谁,我却不知道,所以你得首先给我排个序——王主任、李副主任、小马,你上来就介绍我,我只好看着他们三个人傻笑,心里想,谁是老大?我会很尴尬。
      请大家记住,介绍晚辈和长辈时,一般要先介绍晚辈;介绍上级和下级时,一般要先介绍下级;介绍主人和客人时,一般要先介绍主人;介绍职务低的一方和职务高的一方时,一般要先介绍职务低的。当然如果其中一方不只一个人,比如,我刚才说的有王主任,李副主任,小马这三个人的话,介绍某一方的顺序则是由高而低,即王主任、李副主任、小马。
      介绍双方的话,则应该先介绍地位低的一方。   下面,我简单讲一讲集体介绍的礼仪。集体介绍时,一般要注意的是什么呢?通常要注意把集体和个人或者集体和集体分别而论。一种情况是两个集体,两边都是单位。两边都是单位的话,一般要把地位低的一方先介绍地位高的一方。
      所谓地位低的一方一般就是东道主,所谓地位高的一方一般则是客人,这属于基本的游戏规则。另外一种情况则是集体与个人。比如,我到清华大学做报告去了,下面坐的是清华大学全体处级干部或者全体的文科教员。我是一个人,他们是一群人。依照一般的游戏规则。把个人介绍给集体。
      因为个人比集体人少,所以其地位低,这是一个比较常规的游戏规则。如果两边都是集体,按照我们刚才说的那个顺序先介绍地位低的,后介绍地位高的。如果一边是个人一边是集体,则要先介绍个人,后介绍集体。此种做法我们叫做单项式介绍。比如,清华大学下面坐了500位教授,你介绍金正昆就行了:“这是人民大学金教授,请他来给我们做礼仪报告。
      ”你不可能把清华大学500位教授全叫起来逐一向我介绍,1234567,那不得介绍一个钟头啊?你只介绍我一边就行了。至于其具体内容,与介绍个人,与为他人做介绍时的做法基本相似。   最后,我再来简略地讲授一下有关介绍业务的礼仪。现代市场经济日趋成熟,我们的很多同志在日常工作和交往中往往需要向别人介绍本单位的产品、本单位的技术、本单位的服务,等等。
      在进行业务介绍时,礼仪方面需要注意以下三个要点:   第一,把握时机。换而言之,当消费者或者目标对象有兴趣的时候,你再做介绍,再去见机行事,那时效果可能比较好。你别骚扰别人,我在这儿吃饭呢,你过来跟我讲:“喝瓶啤酒吧,我这啤酒好啊,你喝一瓶吧,你不喝不好啊。
      ”你烦不烦啊,拉郎配的促销方式不适合现代人的观念,此为理智消费者所不取。所以你去介绍业务时,要之要者是一定得掌握时机。别人有兴趣的时候,你去介绍效果可能比较好。   第二,讲究方式。一般来说,做业务介绍有四句话需要你注意:其一,人无我有。你得把你这个业务、产品服务的独特之处跟他人说出来,人无我有。
      其二,人有我优。有些产品、有些服务大家都有,但是我这儿质量好,技术能保证,后续服务比较到位。我的优势,一定要尽力宣传。其三,人优我新。现代技术是日趋成熟,在一般情况下服务都是比较优质的。在这样的情况下,你要把你的产品、服务中那些新的方面给介绍出来。
      新奇之点,你把它介绍出来。其四,诚实无欺。你别蒙人,别被别人投诉、起诉了,这个也是比较重要的。   第三,尊重对手。在进行自己的业务介绍时,千万不要诋毁他人。我曾经讲过:一句话,来说是非者,必是是非人。你说你们家业务好可以,你可别去诋毁别人。
      
      事实胜于雄辩,同行不能相妒,同行不是冤家。大家要共同合作,共同发展。大家谁都不傻,你上来就指桑骂槐诋毁别人,其实毁人者乃自毁也。你骂别人,等于是骂你自己。任何讲究职业道德的人,都是不会在介绍自己业务时诽谤他人的。尊重竞争对手,不仅是一种教养,而且也是做人的一种风度。

    会***

    2013-09-14 16:47:18

其他答案

    2013-09-16 21:19:14
  • 这不是礼仪,应该属于如何方便,怎样更适合。因为交往的礼仪自然点最好,如果人数相差太多,我觉得先介绍人少的一方比较好。

    阳***

    2013-09-16 21:19:14

  • 2013-09-15 16:20:10
  • 既然地位都一样,那就随便点,或者那个离自己介绍其他近就先介绍那些,不必太在意

    信***

    2013-09-15 16:20:10

  • 2013-09-15 05:36:24
  • 要有礼貌——先介绍女士、继之按年龄大小排队介绍······

    老***

    2013-09-15 05:36:24

  • 2013-09-14 15:43:03
  • 性别,年龄都可以作为考虑因素。
    ladies first, age before beauty, etc.

    f***

    2013-09-14 15:4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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