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政转移支付
1994年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后,我国为了解决地区收支均衡的问题,确保贫富不均的人们获得均等水平的教育、卫生防疫以及环保等公共服务,开始试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操作方法是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向下级财政无偿划拨资金,有时各地财政之间也发生少量的横向转移支付。
目前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方式有6种,即税收返还、原体制补助、专项补助、过渡期转移支付补助、各项结算补助和其他补助;转移支付在结构上分为一般转移支付(无条件拨款)和专项转移支付(有条件拨款)2类。 “一般转移支付”主要体现为中央对地方的财力补助,地方政府可以自主安排支出,增加地方财政实力,解决中央与地方财力分配纵向不平衡问题。
这包括税收返还、原体制补助以及1995年开始实施的过渡期转移支付办法等。 “专项转移支付”则主要服务于中央的特定政策目标,地方政府应当按照中央政府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包括中央对地方实行的工资、社会保障、环保、抗灾救灾、扶贫帮困等方面的转移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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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问什么叫政府间转移支付吗?政府间转移支付,或者叫财政转移支付,有时也称政府间补助或政府间赠款,是指资金从一级政府向另一级政府的转移,大多是上级政府向下级政府的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