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遗失?
我单位所开的作废发票遗失,该怎么办,谢复!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空白发票遗失应在当日内带上发票领购薄、发票遗失报告表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在市级报刊上公告声明作废,税务机关再根据情况进行处理。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答: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八条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详情>>
答:目前很多公司使用的是以下几种税收筹划方法:方法一:在“避税天堂”设立分公司“避税天堂”指的是那些为吸引外国资本流入、繁荣本国或本地区经济,在本国或本地区确定一定...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