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尽哪些义务和责任?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尽哪些义务和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二条规定,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尽以下一些责任和义务: (1) 医务人员在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 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 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 的,应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2) 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 (3)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 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 医疗费用等病历资料。患者要求查阅、复制前款规定的病历资料 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 (4)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保密。泄露患者 隐私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 担侵权责任。 (5)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 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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