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有哪些救助政策?
农村发生自然灾害,政府有哪些救助政策?
中央设立救灾专项资金对农村发生水、旱灾害,台 风、冰雹、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火山、地震灾害,山体崩 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森 林草原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给予政府救助。救 灾资金的使用,严格遵循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经过 灾情的报告、评估和核定程序后,在灾民基本生活经费发生 困难时给予专项补助。
中央救灾资金的使用范围:一是新 灾救济资金,用于特大自然灾害灾民紧急抢救、转移安置, 解决灾民无力克服的临时吃、穿、住、医等生活困难,以及因 灾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和损坏房屋的修缮补助;二是春荒、 冬令灾民生活救济资金,用于补助春荒(3月至5月,一季作 物区为3—7月)和冬令(12月至下年2月底)期间的灾民口 粮以及衣被和治病救济;三是采购和管理中央救灾储备物资资金,用于民政部、财政部采购和管理中央救灾储备物 资。
省级民政部门在财政部、民政部拨款文件下发后,提出 拨款方案,商同级财政部门确定,由省财政部门和民政部门 联合下文拨付,同时将拨款文件报送民政部、财政部。救灾 应急资金应在10日内下达到县级,县级应在5日内落实 到灾民手中;新灾救济资金和春荒、冬令灾民生活救济资 金应在30日内下达到县级,县级要在15日内落实到灾民 手中。
问:发生自然灾害,除了政府救助以外,还可以得到哪些社会的救助?
答:农村发生自然灾害,除了政府救助之外,还可以得 到中国红十字会、中华慈善总会、李嘉诚基金会等民间慈善 机构的救助。灾区农民可根据这些慈善机构的慈善项目的 方向,寻...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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