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条标语 请网友帮忙看一看议一议
有一条标语“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谨防血本无归”.我总觉得有点不顺溜.但又看不出具体毛病在哪里?敬请网友帮忙看一看议一议,让我也提高提高,谢谢!
语句本身没有任何语病,用不着修改。
不合法的多人筹钱,干什么,不知道哦,
非法集资可能涉嫌触犯两种罪名,分别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 一旦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人(债权人)可以去公安机关登记,最后结合法院认定的事实,如果最后犯罪嫌疑人财产不足以偿还的话,依照相互之间拟定的方案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行为人进行诈骗犯罪活动,案发后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孳息,如果权属明确的,应当发还给被害人;如果权属不明确的,可按被害人被骗款物占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孳息总额的比例发还被害人;如果能够确定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孳息不属于已查明的被害人所有,但又无法发还未查明被害人的,应当依法上缴国库。 所以呢,“谨防血本无归”是指非法集资人一般会将集资来的财物挥霍殆尽,会导致“投资人”血本无归。
buckzdjh df
前半句明显就是贬低大家智商 明显的“非法集资”当然不受法律保护 那后面不是放屁么
非法集资本身就是严打的,太软弱的说是不受法律保护,多此一举,还不如说,非法集资不受蜗牛保护
答:你好! 如果是非法集资建房,就不存在过户的问题。 如果是合法集资建房,只能是本单位职工才有资格集资,是不能转让。如果要转让,要等对方取得房产证5年后,才可以按房...详情>>
答:高手 很难的问题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