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周出游,如何防止掉入旅行社陷阱?
1. 旅行社以低于成本价的削价方式,以零团费、甚至负团费招揽客源,一定要看报价是否符合常理,都包含哪些内容。 2. 出境游服务质量低,以减少游览时间、增加购物时间,变相强迫游客参加自费项目等。出境游常规行程常常涉及到这些,尤要注意,如果可以最好选择品质团。 3. 是组团社超范围经营、变相转让特许经营权、虚假广告等。如国内社没有出境游经营资格,却招徕出境游客,以此获取利润,如果出现问题,游客受害最深,选好有资质的国际旅行社至关重要。 4. 游客普遍对直观低价产品有强烈的偏好,不与旅行社签订出游合同,所以在法律上,旅游者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如何防范旅游陷阱 近年来,随着旅游热的升温及旅游行业暴露出的种种问题,使游客乘兴而去、扫兴而归的案件时有发生。通常是以以下几种陷阱来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出游前一定要擦亮眼睛、谨思慎行,避免落入消费的骗局。 一:低价揽客 面对竞争激烈的旅游市场,有些旅行社为拉拢客源,纷纷打起了价格战,推出了充满诱惑力的“特价”、“超低价”,令众多消费者跃跃欲试。
让利于消费者本无可厚非,价格降低了,但运作成本是固定的,随之而来的自然是旅游服务质量的缩水及增加了其他项目的开支。 二:合同陷阱 有些旅行社在合同上玩文字游戏,利用合同来限制旅游者的权利,加大旅游者的责任,对自己的义务则写得很模糊,很不具体,为日后解决纠纷埋下了伏笔,以此来规避责任、逃避风险。
三:观光陷阱 到达景点后,少数导游往往以临时变更路线、增加自费项目等为由进行强制性消费,同时用增加购物次数、延长购物时间来压缩旅游景点观光时间。名为游览,实为走马观花,游客根本没有时间真正去欣赏景色、畅玩娱乐,观光游成了购物游。
四:购物陷阱 在景区购物时,不要被少数导游的虚情假意所迷惑,他们往往以能找到货真价实的购物点为由,诱导消费者前去购物,消费者在享受“物有所值”的同时,导游也从购物点拿到了丰厚的回扣;其次,在异地购物时,还要谨防当地小商贩以冒充老乡、照顾乡情为名,“成本价”销售质次价高的假冒伪劣产品。
五:食宿陷阱 就餐时,一般都是标准餐,旅行社往往会在这方面动脑筋,千方百计地降低标准,减少实际开支,至于是否吃到标准,只有旅行社和饭店清楚;住宿也是如此,同样是星级宾馆,但因距景点远近、知名度高低、出行是否方便等因素价格也相差不少。
六: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有些旅行社在广告宣传页、行程单上罗列出许多景点,甚至还打出了“免费赠送景点”的招牌,消费者看似一份丰盛的旅游大餐,殊不知这些景点其实大都是免费的。 七:私自转(并)团、卖团 有些旅行社报名游客人数较少,难以成团,考虑到经营成本,他们在未征得消费者同意,甚至在消费者根本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将旅游者转并给其他团,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也为将来出现纠纷、互相推诿、不易解决矛盾埋下了隐患。
八:转嫁矛盾、混淆是非 有些旅行社利用消费者法律知识、旅游政策、旅游常识的欠缺,把其业内的矛盾纠纷,转嫁给消费者,以损害消费者的利益为代价,达到维护自身利益的目的。 (二)五大招数教您如何应对相应陷阱 1、慎重选择旅行社 要选择信誉好、规模较大的旅行社或旅游部门的会员单位,同时,要查看旅游公司有无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
2、签好旅游合同 签订书面合同是旅游前最重要的一个环节,游客要对合同条款仔细琢磨:对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都要约定清楚;对吃、住、行、游、购、娱六大方面其中的细节,如:住宿标准、旅游路线、景点安排、饮食、接送服务等以及可能出现的情况都要作出明确而具体的约定;对于模糊不清、表述不明的条款要在补充约定中注明其真实意思。
不要一味地考虑价格因素,以防掉入不法旅行社的低价陷阱。 3、购物要谨慎 在景点购物时,要货比三家、辨析真伪后,再以合适的价格购买,对自己拿不准、没有把握特别是价格贵重的物品更要谨慎、理智购买,防止上当受骗。如确需购物,一定要向经销者索取购物发票或服务凭证等。
4、签订保险合同 出游前,查看旅行社是否代游客同保险公司签订了旅游《意外保险合同》,以防止出现风险后而没有保障。建议游客要增强保险意识,适当购买意外保险,万一出现意外时,可以减少损失。 5、谨防旅游项目“缩水” 旅游中,游客要注意导游是否按照旅行社的接待计划安排游客旅行及游览活动,是否擅自增加、减少旅游项目或中止导游活动,兜售物品或索取小费等问题;旅游过程中,导游对可能发生的影响游客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是否履行警示和说明的义务,是否采取了有效防范措施。
此外,还要注意导游人员是否具有并佩戴国家统一的导游资格证等问题。
注意以下方面: 1. 旅行社以低于成本价的削价方式,以零团费、甚至负团费招揽客源,一定要看报价是否符合常理,都包含哪些内容。 2. 出境游服务质量低,以减少游览时间、增加购物时间,变相强迫游客参加自费项目等。出境游常规行程常常涉及到这些,尤要注意,如果可以最好选择品质团。 3. 是组团社超范围经营、变相转让特许经营权、虚假广告等。如国内社没有出境游经营资格,却招徕出境游客,以此获取利润,如果出现问题,游客受害最深,选好有资质的国际旅行社至关重要。 4. 游客普遍对直观低价产品有强烈的偏好,不与旅行社签订出游合同,所以在法律上,旅游者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这个就是要多问问 多打听 这样才不让别人骗啊
提前解除旅游合同 预订费用将无法要回 王岩:在与旅行社签订合同的时候,应留意将其承诺提供的各项服务,如乘坐的交通工具、旅游景点、住宿标准、餐饮标准、购物次数、安全保险等,都应在合同内明确约定,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曾有一女士到非洲旅游,在当地玩过山车时,由于旅行社没有提供承诺过的安全保证措施,以致颠断了两根肋骨,最后被急送回国治疗。
王卫华:因为旅行社需提前预订机票和酒店客房,这些预订费用,航空公司和酒店大都是不退的,如果游客因自身的原因提前解除旅游合同,这些已发生的损失由自己承担。所以游客只能要回部分费用,旅行社对已经预订支出的费用不予退还。因此,万一游客不能按时出行,为了减少损失,要尽早告知旅行社。
景点门票涨价是否补钱 看约定 余猛:一般情况下,旅行社的报价是含旅游景点的大门门票的,也就是说,涨价的费用已经含在报价中,不会在合同约定之外再要求消费者付费用。如果参团出游,要在协议中约定好旅游费用中是否包括门票,协议是以后一切行为的依据与凭证。
此外,合同中应该对乘坐交通工具、住宿标准、餐饮标准、娱乐标准、购物次数等的安排以及旅游价格、违约责任等事项作出明确约定。如果出现导游临时要求游客支付涨价费用的情况,游客要保留好相关单据,以作为事后索赔的证据。 。
安全第一,注意安全,注意风土人情的事情
仔细阅读合同 ...
黄金周出游,如何防止掉入旅行社陷阱 小心 ******************
注意以下方面: 1. 旅行社以低于成本价的削价方式,以零团费、甚至负团费招揽客源,一定要看报价是否符合常理,都包含哪些内容。 2. 出境游服务质量低,以减少游览时间、增加购物时间,变相强迫游客参加自费项目等。出境游常规行程常常涉及到这些,尤要注意,如果可以最好选择品质团。 3. 是组团社超范围经营、变相转让特许经营权、虚假广告等。如国内社没有出境游经营资格,却招徕出境游客,以此获取利润,如果出现问题,游客受害最深,选好有资质的国际旅行社至关重要。 4. 游客普遍对直观低价产品有强烈的偏好,不与旅行社签订出游合同,所以在法律上,旅游者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为了招揽更多游客,一些旅行社各出奇招,“低价游”、“豪华享受”……似乎到处都有“掉下来的馅饼”。但是“低价游”的背后到底隐藏着多少玄机?参团游如何防骗?景区购物又有多少“猫腻”?旅游保险能保什么?专家提醒市民要擦亮眼睛,掌握一定的旅游常识,合理维权,防止自身权益受到侵害。
关键词一:老年游附加费 近年来,老年游客对旅行社出境游(特别是港澳地区)加收团款、在国内景区不能完全享受优惠门票的问题投诉增多,是投诉热点之一。 见招拆招:收取老年游附加费属歧视性收费,目前已有相关规定出台禁止旅行社收取老年游附加费,若有旅行社向游客强制收取老年游附加费,可向上海旅游质监所投诉。
关键词二:同团不同费 根据规定,在参团人数不足16人时,旅行社可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与其他旅行社共同组团。由于淡季出游人数减少,几家旅行社“拼团”提高成团率的现象十分普遍。但由于旅行社规模不同,导致成本有所差异,每家旅行社所报出的团费高低不均。
游客一旦签订了旅行合同即使团费出高了也只能“认栽”。 见招拆招:游客在选择旅行社时应当了解市场普遍价格,货比三家,避免花更多的冤枉钱。 关键词三:准星级宾馆 有旅行社在进行旅游线路宣传的时候常常采用模糊化策略,出现所谓的 “准几星”、“相当于几星”等提法。
游客往往到达宾馆后才发现所谓的“准五星”与五星级宾馆的水准大相径庭。专家指出,宾馆的星级标准应当以国家法定的认可标准为准,所谓的“准几星”,其实什么星级都算不上。 见招拆招:目前已出台相关行业提示,不许在住宿标准方面出现“准几星”、“相当于几星”等提法。
游客在看旅游合同时应仔细检查,防止旅行社浑水摸鱼,欺骗消费者。 关键词四:零负团费 所谓零负团费,是指游客付给旅行社的费用明显低于成本价。以“香港游”为例,光来回机票就需2000多元,而许多旅行社的团费仅为1000多元。为此,旅行社会采取种种手段让游客再掏“腰包”,例如,著名景点不列在行程安排中,到目的地后,以自费项目形式向游客推荐;安排过多的购物点,让游客购买质价不符的商品。
这样一来 “低价游”非但不低价,还容易引起种种旅游纠纷。 见招拆招:游客在选择旅游产品时应当警惕此类“低价游”。可查阅网上有关信息,估算线路报价,选择有品质的正规旅游公司的产品,不要“贪小失大”,掉入某些旅行社的“高价陷阱”。 关键词五:黑社 黑车 黑导 近年来,旅游市场需求量日益增大,“黑社”、“黑车”、“黑导”的现象严重。
由于无证经营,流动性大,即使旅行中出现事故,也难以追究责任。此类“黑一族”不仅侵害了广大正规旅行社的利益,还是旅游安全的重大隐患,例如黑车一旦出现交通事故,游客很难找到责任人寻求赔偿。 “黑一族”的出现造成了旅游市场的混乱,一些没有导游证的“黑导”常在东方明珠附近逗留,向游客兜售导游服务。
见招拆招:消费者应自觉避免参加“黑社”旅行。正规旅行社一定会开具正规发票。通过正规旅行社出游的客人,一定会收到正式发票,而不是收据,游客在付团费时应仔细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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