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过户问题
我奶奶去世了,有四个儿女(其中两位以去世15年),现想把房子过户给我父亲,请问只要我伯伯做放弃继承公证外,还要不要另外两个去世的阿姨的儿女做放弃继承的公证,目前有没有规定第一继承人去世多久其子女没有代位继承的权利
1、如果你奶奶先于你的2个姑姑去世,那么房屋的所有权是这样的:房屋的1/2是你奶奶的遗产,另外1/2是你爷爷财产。你奶奶的遗产由你爷爷、你父亲、你的四个姑姑继承。如果在你奶奶趋势之后遗产没有进行法定继承,那么房屋原属于你奶奶的1/2由你爷爷,姑姑、爸爸共同拥有。
你两个姑姑去世后,如果她们生前没有明确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那么她们应继承的部分发生转继承。也就是由她们的合法继承人继承。你奶奶的遗产变为你爷爷、爸爸、在世的2个姑姑、去世的2个姑姑的继承人共同拥有。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
转继承人就是实际接受遗产的死亡继承人的继承人。 2、如果你奶奶后于你的2个姑姑去世,那么房屋的所有权是这样的:房屋的1/2是你奶奶的遗产,另外1/2是你爷爷财产。你奶奶的遗产由你爷爷、你父亲、你在世的2个姑姑和你去世的2个姑姑的继承人继承。
这样的情况发生的是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 ★★★结论: 无论上述那种情况,现在你父亲继承房屋,要得到你爷爷、在世的姑姑、去世姑姑继承人的书面同意才行。
你奶奶已经过世了,立遗嘱是不可能了。 如果你奶奶先于你姑姑[你怎么称她们为阿姨呢?]去世,你姑姑的子女有权继承。因为你奶奶去世时,你的姑姑还活着,你姑姑有权分得遗产,她的份额可由她的子女代们继承。 如果你姑姑先去世,已经死了的人是不会分得遗产的。所以她的子女们就不能分你奶奶的遗产。 还有这样一种情况,譬如说你爷爷去世时你的奶奶、姑姑都还活着,属于你爷爷的那部分财产没有分过,你姑姑可以分到一些,这部分要作价给你姑姑的子女比较合适。
目前没有因时间而丧失代为继承权的规定,所以,你两个阿姨的子女享有代为继承权,如果去公证需要伯伯和阿姨的子女同去。我个人建议是立遗嘱,因为去做公证是按标的收费,费用较高,而奶奶立下遗嘱,房子只给你父亲一人,不需要伯伯和阿姨子女在场,而且这份遗嘱是能对抗伯伯继承权和阿姨子女代为继承权的。
答:某甲先于父母死亡后,子女随母亲改嫁,请问子女是否同时享有对亲祖父母和继祖父母的继承权? ……继承法规定 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