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中的商标权要摊销吗
我公司在商标注册公司申请了一个商标,4000元,不知要不要摊销?
你的问题是不懂会计准则: 按道理讲最好摊销! 不要问为什么! 按实质重于形式,没必要这么复杂的做,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因为你的金额是在是太小! 如果是大额就摊销! 以上回答从道理上讲都对,可毕竟你是在做会计实务,不是在研究会计理论!
按照使用年限,将无形资产分为期限型无形资产和无期限型无形资产两大类。所谓期限型无形资产,即随该项无形资产的使用,其使用寿命会越来越短,最终在一定的使用年限之后,它将不再属于该企业的一项资产。这个使用期限正如现行会计制度的规定。如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
所谓无期限型的无形资产,主要是指那些没有法律规定、合同规定、或公认的使用年限的无形资产。而这里的无期限是一个相对概念,而非绝对的。它是指企业在良好的运行期间的无期限,如果企业面临倒闭,该项相对意义上的无期限型无形资产也随之消失了。如企业的商誉。
对于期限型无形资产,随着使用,它会像固定资产等有形资产一样,价值越来越低,因此也能称为价值递耗类无形资产;而对于无期限型无形资产,随着使用,它会发挥越来越大的效用,而不是价值递耗,因此该类无形资产也能称为价值递增类无形资产。之所以这样分类是因为时间期限是一个客观的标准,只要有时间限制,它就是期限型无形资产,否则,为无期限型,一目了然。
相比先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将无形资产分为可辨认与不可辨认两大类的分类标准而言更客观。
企业应当按月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无形资产的摊销额一般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企业自用的无形资产,其摊销金额计入管理费用;出租的无形资产,其摊销金额计入其他业务成本;某项无形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通过所生产的产品或其他资产实现的,其摊销金额应当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1、无形资产中的商标权要摊销。 2、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按如下原则确定: (1)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但法律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受益年限; (2)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有效年限; (3)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法律也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受益年限与有效年限两者之中较短者。 如果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10年。
如果已经或者确定能注册成功,就应计入无形资产,按有效使用年限摊销 如果无法确定是否注册成功,计入管理费用
问:商标企业转让某商品的商标使用权,商标作为无形资产的一项内容,是否要累计摊销?怎样摊销?
答:1、商标使用权要摊销。 2、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按如下原则确定: (1)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但法律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期不应超过受益年限; (2)合同没有规定...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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