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工作领导和 指挥有什么规定?
关于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工作领导和 指挥有什么规定?
日常的动物疫情控制、扑灭工作由县级以上人民 政府领导和负责。当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本条例规 定,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开始启动,行使对应急处 理工作的领导权和指挥权。从引起重大动物疫情的动物 疫病看,具有传播迅速的特点;从重大动物疫情的结果 看,会给养殖业生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危害,可能对 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危害,这就要求必须迅速 采取控制、扑灭措施,而常规的动物疫情控制、扑灭工作程序和工作机制是不能适应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工作需 要的。
因此,为了提高应急工作效率,保证应急工作效 果,本条例将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工作的领导权和指挥 权,授予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这也体现了重大动 物疫情应急工作快速反应的原则。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的领导、指挥权,根据本 条例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主要是:(1)以自 己的名义决定设置临时动物检疫消毒站。
(2)以自己的名 义决定采取隔离、扑杀、销毁、消毒、紧急免疫接种等 控制、扑灭措施。(3)根据应急处理需要,有权紧急调 集人员、物资、运输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具备这 些应急措施的决定权,是做好应急工作的重要保证,有 关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
答: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 导、部门分工负责,逐级建立责任制,是因为重大动物 疫情应急工作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哪一方面、哪一环 节出现疏漏,都可能造成严...详情>>
答: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