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现行规定,<br/>购房资格的释义是,在合同签订日起,即必须拥有。即在签定合同时,未达到购房条件,所签订购房合同并不受法律保护,严格意义上说,属于无效合同。<br/>在备案登记的环节,不以你申请备案的时间为准,而是以你合同为准。<br/>根据武汉的政策,购房合同签订后,开发商就必须及时到房管局办理备案手续。不可能存在可以拖接近一年再去备案的可能。
您好,二手房的征税高,二手房税费包括营业税,土地税,契税,个人所得税等等,尽管其中有些部分是卖家承担的,但终还是会落到购房者身上,而一手房只有一个契税,相比于二手房会低很多,希望可以帮到您
可以允许购买,但是没有产权的房子的交易是不受法律保护的。<br/>如果你真喜欢那套房子,建议你,先付房东几万定金,再要求三方做预约合同公证,并注明违约责任,这个一定要写重些,这个做了就具有法律效应。尾款能多压些就多压点,剩下的等过户再付
如果,09年买的那套还属于你,那么10年买的这套期房要算二套住房。<br/>如果,09年买的那套不属于你了,那么10年买的这套期房不算二套住房。
1.如果你真的有能力在两三年还完的话,可以选一个5年期的,这样你付的利息总额算起来并不是很多,也让你有足够的能力应付突发事件。<br/>2.第一次买房,按揭的利率可以下浮15%,其它的优惠那就要看开发商了。<br/>3.这几个楼层都还是不错的。一般而言,这么高的楼层,采光不会有问题的,可以看看周边的房子的高度,一般情况来说,高的楼层视野更好。<br/>4.70年的产权这个说法是不对的,通常所说的40年、50年、70年都是土地使用年限。现在来说,70年的很少了。5.最后,如果说你首付十万,贷30万5年的话,下浮15%后你的月供大概在5900左右.你可以作为参考.
这个我就不太清楚了,因为是办公积金贷款的,所以是公积金中心通知我的
婚前买的房子不管是谁出的钱?出多少?房产证上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婚后买的房子房产证才能写2个人的名字。<br/>你们2个最好协商一下看谁出多少,征求一下你女友的意见,免得她不高兴。如果协商好了各出50%的话应该去公证处公证。
你房子过户给你,你需要做贷款什么?如果要贷款,可以给你垫资变成全款,再贷款
因为你已经签订网签合同,国土局已经备案啦,所以能查到你的资料,你现在不能申请到两限房
1、经济适用房的认购资格初审合格后还要经过公示,公示合格后还要上报审批,最终合格后才进入轮候。<br/>2、到轮候阶段的时候才有资格参加抽签或摇号,抽签或摇号得到购买资格了才能购买。<br/>3、第一次抽签或摇号没有得到购买资格,再等到下次参加抽签或摇号,不需要再次申请认购资格。<br/><br/>答案来自:百度房产交流团,敬请关注!
2000左右的?2700以上的好找,2700以下的估计已经凤毛麟角了 <br/>市区建成区平均房价已经3300了,按平均3000的话,100平方米要30w,首付一般30%-20%,也就是6-9w块钱,月供20年应该不超过2000的,要是10年的话,估计要差一点了,手边没年金系数表,所以不能帮你算清楚了,呵呵,不好意思啊
购房资格转让协议是否有效,这主要看单位。既然单位当初默认,现在也不会来帮你说话。还有你当初转让购房资格肯定收了钱,单位的集资房属福利房性质,类似于经适房,经适房的购房资格是不允许转让的,一经查实是要取消资格的,你现在要反悔,是否也存在此风险呢?<br/>建议你还是去当地找这方面的专业律师咨询一下吧。
如果是婚前买的房子,那么就是你的婚前财产。房产证上只有你和你男友老妈的名字,那么产权人就是你和你男友的老妈两人均分,一人50%的产权。<br/> 如果房子是婚后才购买的,那么产权人就是你,男友和男友的老妈三人,男友老妈一人占有50%的产权,你和你男友各占25%的产权。虽然产权证上只有你和男友老妈的名字,但由于是婚后购买的房子,所以是属于婚后共同财产,你和你男友均分50%的产权。
如果你和你儿子条件是符合的,应该是不会受到任何影响的,只要你的家庭经济状况是符合经济适用房的资格,离婚后你的收入如果比你原来水平更低,那肯定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这官司显然是要赢的,对方要耍赖也是不怕的,先向法院申请保全,冻结房产就OK了~<br/>不过就具体程序而言,繁琐的要搞死人的~
上海浦东学区房不是只有一个名额的,一般的学区房户口迁进去满3年,就可以入学了
(分手之前甲与乙约定房子归乙) 这个是纸上协议吗/?还是口头承诺,有无公证。和有力证据?这个很重要.<br/>还有就是房产证上面所登记的姓名.所登记名字是:甲 那么乙方必须出示相关凭证 证明当时在购房时出资.并协议房产的分配权与乙有关.<br/>还有就是如果证据显示房屋所有权 归 甲 乙双方共有. 甲方就不得在未告知乙方的情况下出售该房产. 如有此上行为.乙方可对甲方发起民事诉讼.并要求赔偿.<br/>但若乙方没有有效证据证明房产和乙方有关.房产应归甲方所有.并以上诉讼不成立.
别人回答你的问题,你认为满意后请给予处理你的问题。 <br/>楼主所说和开发商签了协议书,按照合同法规定,上面因该有双方的违约责任。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对于你可以投诉到当地房地产管理局。对于你这个问题,你肯定是交第一次签协议的房款。
郑州对购房没有限制,,如果用公积金贷款的话,,必须是郑州的公积金才可以用,,别的地方的都不可以用,,需要办理公积金的或者有公积金的需要提升基数的,都可以找我,,15903096249
给你提供一个案例,你看一下,你的合同里是怎么说的. 蔡女士与开发商在双方签订的《19号楼定位保证金协议书》中约定,“蔡女士定位19号楼2201号房屋,建筑面积104.2平方米,总房款441516元。开发商保证定位房屋自2001年5月26日至2001年10月31日以内由蔡女士购买。蔡女士定位上述房屋,自愿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该定位保证金自双方签署正式购房合同之日起转为购房款项。若开发商在2001年10月31日前不能五证齐全,承诺将2万元定金全部退还。若开发商在此时间内提前取得五证,蔡女士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签署正式购房契约。”蔡女士于签约当日支付2万元定位保证金。开发商则没有按约定时间将五证办理齐全。蔡女士要求双被反环保保证金. 开发商辩称:蔡女士与开发商约定的是定位保证金而不是定金,且协议亦未约定要双倍返还定位保证金。开发商采取自愿原则收取定位保证金,而蔡女士为提前订房保证房号,主动要求交纳定位保证金,并约定相关买房事宜要等签订正式合同时再定。开发商表示,不同意双倍返还定金。 法院认为:双方在协议书中已作出约定,若开发商不能在2001年10月31日前办齐五证,要退还2万元定金。由于未能按约定办齐五证,理应退还2万元定金。而蔡女士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被法院认定为理由不充分。法院一审判决:开发商向购房人蔡女士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及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所以,要区分好你叫的到底是什么样的钱,合同里面应该有明确的说明.
1、购房时候可以申请利率比较低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4.41%,商业贷款为5.51%-6.12%) 2、购房、装修之后可以将公积金提取; 3、是住房货币化分配的形式,也是一种福利(单位和员工各交纳一半),到退休年龄可以一次性提取全部余额作为养老金的补充
以前属于强制性的,现在好象不是了,新进的员工好多都没有的
评估时把房价评低些,就可以少交些费用
要根据你的收入才能做出比较适合你的还款方案,一般贷款人的月还款额不宜超过收入的50%,公积金贷款在还贷期间是可以提取的,贷款还清了就不能再提取了,如果再想提的话有以下几种情况可以: (1)等到你退休的时候才能把账户里面的钱提出来。 (2)与单位解劳动关系,且户口已迁出本市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租住公有住房且房租超出家庭月收入30%的
要和开发商好好协商,因为即使开发商有理也不愿意打官司,可以和开发商推迟交房的违约互相折抵一下,即使缴纳违约金其实也并不多,你可以表态在法庭上面见面,你就说有媒体参加,吓唬他们就可以。
给你一个电话,上海的贷款公司的,你可以打电话咨询一下 021-51163630
我们在单位管理住房公积金的同志那可以查到,不妨去问问(因为每年7月份,住房管理中心结算一次,住房公积金的基数也相应进行调整,到时单位会有对帐单的。)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的额度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可提取本人个人帐户内的余额.其中未申请住房贷款的,帐户余额可截至签订购、建房合同的当月; 本人个人帐户余额超过实际购、建房支出总额的,按实际支出数提取. 2.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年7月份,住房管理中心结算一次),每次提取的帐户余额不超过当期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帐户余额截至贷款结清的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 3.职工租赁住房自住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帐户余额不超过当期实际房租支出的70%. 4.职工本人帐户余额不足上述提取限额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可在限额内按规定申请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积金.职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限额.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证明材料 1、购买自住住房应提供的证明材料: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的,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屋转让合同及契税完税凭证;购买公有住房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协议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 2、偿还产权自有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合同、借款担保合同和银行出具的还款凭证或贷款结清凭证. 三. 住房公积金提取方式以职工签收银行定期存单的方式提取. 1.以职工签收银行定期存单的方式提取 2.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转帐支票,将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支付给售房单位.
13万,30年,每月须付738.79元.不可能是600元.等额分期付款,最后一个月是0.
最好是通过公司办理,就交点过户费,主要是你要在合同内写清楚这些事宜,并写清为约责任和赔偿条款,哪怕写的赔偿金多些,着都是对双方的保证.
必须先将剩余贷款还清、房产证下发才能买卖。
据我所知可以,我身边的一些朋友已操作过.不过,手续有一点点复杂,但还是可以办,具体程序可以向公积金中心或所在单位负责该工作的同志咨询.
可以用子女的名字 相关补偿,你要弄清楚你现在拆迁工作小组所依据的文件,根据文件申请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储金.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单位的义务,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是职工的合法权利。一些单位不给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做法侵犯了职工个人应享有的合法权利。 简单说就是为你买房提供的一部分资金.
只要你单位正常缴公积金购12个月,你可以用公积金购买房屋。 1、买卖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2.借款人应首先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提供相关证明.然后交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中心审核.最好找中介公司代办.也可到你单位公积金办公室咨询,也许有人可以帮你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