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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房合同更名流程是怎样的?

    1、没有网签和备案的 相对简单,只需与开发商简单的重新签合同即可,因为不涉及房管部门,开发商一般都会同意。 2、已经完成网签和备案的 因为这时通常已经完成贷款手续,所以要办理更名,必须经过开发商协商同意,同时撤销现有购房合同,并重新签订。

  • 消费者在买房之前,应该如何估算自己的购房能力?

    一、自己目前的家庭资产总值(包括现金、变现能力较强的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以及自己现有住房的置换价值。)这个数据可以使您明确能支付多少首付。另外在还款期中,一旦有还款风险出现(比如生病、失业等)对自己的抗风险能力也能清清楚楚。 二、家庭近期的收支状况,在计算家庭收入时应侧重固定可靠的来源,如工资、银行存款利息、债券利息等,而股票、邮币卡等投资因为存在投资风险,所以暂不列入稳定收入。家庭支出包括每月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煤电话、正常生活开支,娱乐教育费用等,如果您的购房还贷支出只占到家庭总收入的30%以下,相对来说应该算是安全的。当然,对于年轻、高学历、单位效益较好的购房者来说,预期收入是在正向增加的,所以在还款额和还款期上可以相对比较宽松一些,而对于未来有较大支出计划的家庭(如留学、生孩子等),则要把警戒线放的低一些,以免影响正常的家庭生活。 三、考虑银行利率变化对自己的影响,连续降息时,利率水平对于购房来说是个好时机,但也要考虑将来经济政策变化导致银行利息上浮对还款的影响。 总之,在打算购置新房前,做一个周密细致的评估,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找出相应的地段和楼盘,要比找完房子再算价钱要明智的多。

  • 二手房按揭有什么步骤?

    申请按揭买楼的步骤,在二手房网签后与递件过户之间进行,同贷书批下来买卖双方才可以递件。虽然这是买楼后才会发生的步骤,但购房者在看房前最好预先做“体检”,一是检查个人征信情况,有无信用卡逾期还款等不良记录,如果有连续3期逾期还款,有可能会影响银行对贷款的审批;二是个人对楼款的承受能力,月收入必须大于月供的两倍(个别银行有可能提高到2.5倍),通常首期款比例越高,贷款年期越短,月供压力越小。对于收入处于增长阶段的年轻人来说,适当使用贷款杠杆工具,月供高一点,年期长一点,可以买总价高一点的房屋,因为目前对二套房贷要求较严,如果几年后又换房,不太划算。此外,个人年龄+贷款年限不能超过退休后5年。 很多购房者不清楚,申请按揭买房前还需要对房屋预先“体检”。首先要确定楼龄,因为楼龄+贷款年限不能大于35。部分“高龄”楼梯楼是否能够贷款还与其建筑结构有关系,公积金贷款不接受砖混结构的房屋申请,只可接受框架结构的房屋。 签订按揭合同  二手房网签合同后,买卖双方与银行签订按揭合同,买方拟购的住房将作为按揭购房的抵押物,因此也需要业主在按揭合同上签字,同意买方把有关房产作为抵押物。为协助买卖双方办理按揭以及日后的递件过户领新证,按揭公司也会让买卖双方签署委托书,委托按揭公司办理有关事宜。买卖双方在签署有关文件时有不懂之处可以多问,因此选择正规的按揭公司尤为重要。 1.持证交易 买方申请住房按揭,手续难易程度与业主也息息相关。如果业主的房屋是一次性付款或者贷款已结清,业主手里拿着已涂销抵押登记的房产证,只需买方通过银行贷款审批即可到交易登记中心完税递件过户,出新证随即开始入押归档,入押归档完成后银行就可以放款。 2.非持证交易 转按揭 or 赎契 如果业主出售的房屋尚有未结清的贷款,那么购房者可以选择转按揭或是赎契。转按揭必须在业主的贷款银行所在的支行办理,不得转去其他支行或其他银行,业主向银行提出申请,售房人承诺将售房款优先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并授权银行从其在银行开立的账户上直接扣收尚未偿还的贷款本息,购房人承诺交易时将房款划入售房人在银行开立的账户上。经银行同意后双方订立合同,银行也与买家签订新的贷款按揭合同,同贷批下来后,双方到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进行递件过户。 赎契则涉及业主自行赎契或者买家垫资赎契,业主自行赎契后的流程参照持证交易。不过,值得注意的是从业主申请赎契到银行审批、到扣款、到银行办理涂销登记,中间有可能需要一个多月的时间。若是买家垫资赎契,买家有可能在未递件过户已支付大笔楼款,这中间需要按揭公司对业主的银行账户进行紧密监控,以往买家垫资款被挪用。通常买家在业主获得银行批准提前还贷的扣款通知后再把有关款项存入业主的账户,银行即时扣款,且业主的电话银行、手机银行和网络银行服务必须提前中止。赎契后的房产证必须由按揭公司全程保管,至递件过户当日交给递件窗口,以防止出现风险。 选择按揭服务 银行直客 or 按揭公司 现在“银行多过米铺”,各大银行都在推贷款“直客”的服务,购房者可直接到银行咨询住房贷款的情况,如适合可直接在银行办理。不过,银行职员也不会亲自帮客户跑,通常都会委托按揭公司代办,客户使用银行“直客”贷款的按揭费较低,通常包含评估费在内也只需1000多元,缺点在于“1对1”,如果银行审批不通过则会影响买房的交易手续,有时候会措手不及。 各大中介公司也成立了专门的按揭公司,坊间也有不少经营多年的按揭公司。根据行业协会的规定,按揭服务费最高不得高于贷款额的1.2%,据行业人士反映,1.2%是市场收费上限,通常在0.6%~1.2%之间,购房者可以与按揭公司议价。使用专门的按揭公司服务,虽然收费比银行“直客”贷款的按揭费要高一些,但胜在有专人服务和跟进,且按揭公司对接多间银行,比较清楚银行的贷款政策,可以根据贷款者的条件与银行的贷款政策进行匹配,量体定做按揭方案。 对于公积金贷款的申请者,他们还可以选择直接到住房担保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所需的资料与普通商业银行的住房贷款一致。 准备申请贷款所需资料 1、借款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2、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一份)。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未婚需提供未婚证明。 5、离异或丧偶者需要提供离婚证或协议、判决书,配偶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收入证明。 付款方式指南 对按揭购房者来说,付款方式相对简单,签约时支付定金,同贷书批下来后到交登中心完税过户,之后就是入押归档流程,银行在入押后即可发放贷款到业主的账户,结清尾款。需要提醒的是,买家需对银行批贷成数不足或者银行评估价不足应有所准备,在网签合同中对这种情况已有应对条款,通常是以现金补足的方式来补齐缺口。 资金托管指南  作为业主,他们不知道这个人是否有能力买楼;作为买家,他们也不确定业主的身份以及房产证的真伪。故此,二手房买卖涉及大笔楼款的交割,建议买卖房屋用资金托管方式来进行,所增加的时间可能不过是一两天,但对双方都有保障。对业主来说,一次性付款固然好,但是买家的付款能力是否信得过?若是买家在递件前已在托管账户存入足够的金额,相信会增强业主的信心。对买家来说,资金托管更是有利无弊,资金转出按照交易步骤进行,如递件过户后托管账户才转出首期,出新证才转出尾款,买家不再担心资金的安全。 资金托管的步骤也非常简单,签订二手房网签合同后,买卖双方到银行签订资金托管协议,在资金托管协议上清晰订明托管资金每步转出的条件,达到条件才转出该部分的托管资金。目前银行系统已可以对接存量房交易系统,存量房交易系统办理到哪一步,银行系统可以实时接收,故此理论上来说资金托管也可以达到实时到账,不过由于涉及到人工操作或者异行转账等原因,比自行交割楼款迟一两天很正常,但买卖双方落得安心。目前银行对资金托管暂不收费,具体请咨询银行。

  • 二次购房需要哪些材料?

    (1)、本人以及其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明证件(身份证、户口簿或者是其他有效的居住证明);个体经营户要提供有关部门办法的营业执照(验原件、留复印件) (2)、借款人婚姻状况的相关证明材料 (3)、外地、外籍或单身的人要由有本地户口的人做担保 (4)、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收入和财产证明材料 (5)、购房合同以及首次付款的收据证明 (6)、财产共有人的抵押承诺书 (7)、银行住房按揭贷款申请审批表。

  • 购房能力如何计算?

    1.一步,确定贷款类别。提供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三种贷款方式,选择其中一种贷款方式即可。 2.第二步,贷款计算方式。既可以通过填写单价和面积进行计算,也可以通过填写贷款总额进行计算。贷款年限根据个人情况填写即可。 3.第三步,选择贷款利率。一般为当下的基准利率。个人可以根据资质情况选择不同的贷款利率,比如基准利率的8折 4.第四步,选择还款方式,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 购房流程是怎样的?

    购房全过程 1、首先从看好房子开始讲,去售楼处交订金,并同时签订认购书和确定签署正式合同的时间。按照约定时间与开发商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 在规定期限内,由开发商协助到当地的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预售合同的登记手续,并按规定交纳印花税。 2、合同登记后,需要办理购房贷款的,可以着手办理抵押贷款手续,具体办理办法,可向有关部门咨询。 3、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后,开发商提供“入住通知书”及“收楼须知”,销售部、物业公司财务部、管理处到现场集中办公,着手办理业主入住手续,办理手续如下: (1)到开发商售楼处交纳购房余款。 (2)领取《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及有关装修规定和表格。 (3)由销售部或物业部陪同业主验房,签署“楼宇交接书”。 (4)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公约》。 (5)按规定交纳首期物业管理费,灶具报装费,有线电视报装费,电话初装费等(不同物业有不同规定)。 (6)新业主领取房屋钥匙,办理装修或入住手续。

  • 二手房购房心得有哪些?

    1.心得一:以生活习惯选房 首先,按自身需求去选二手房才能更有目的性。比如二手房的地点、楼层和周边的生活环境是非常关键的。有些人追求交通便利,有些人追求小区物业管理好,还有些人追求没有噪音干扰的房屋。对于房屋的选择,首先要问自己最需要什么,不要盲目追随别人的意见,这样买到的房子才不会令自己后悔。 2.心得二:买前学习心理学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买房实际上也是一场与开发商“斗智斗勇”的心理战。谁能最先洞察对方心理、掌握主动权,谁就可能获得最大利益。很多购房者为“交了定金对方又反悔”或者“交完定金房主又涨价”的现象而苦恼,大概是因为在心理战上已经输给了对方,从而轻率地交了定金,使自己套住。 3.心得三:经济实力是根本 购房一定要从自己的经济实力出发,不要“打肿脸充胖子”。假如自己的经济能力不太强,可以购买经济适用房,如果买一些超过自己经济能承受的物业,供款压力太大就失去了置业的乐趣。买房应从实际需求出发,以自己的资金为基础,适时入市。 4.心得四:保持冷静抓机遇 对于买二手房婚房,更要保持冷静,不要因一时冲动而购买了到家就后悔的房子。毕竟二手房存在一定的缺点,要了解清楚房屋的缺陷后再购买,免得后悔。另外,要买到满意的二手房也要抓机遇,太多的顾虑或者太轻率做决定也会让自己的判断失误。自己的思维要保持清晰,主动与信誉良好的中介公司联络沟通。

  • 购房合同的签订流程是怎样的?

    主要包括以下3点: 1. 仔细阅读合同内容 拿到合同之后,先不要着急签约,首先要做的事仔细阅读合同内容。如果对合同中的条款不理解或者对专业术语概念模糊,一定要向售楼者咨询。对合同内容全部理解之后才开始签约。 2. 认准签约主体 避免一房多售或者骗取放款之后携款潜逃的现象发生。 3. 检查合同内容是否完整。

  • 如何评估自己的购房能力?

    1、计算首付能力 计算自己的首付能力时,除了买房需要交纳的房款和各项税费,还一定要加上房屋的装修费用和家具家电费用,因为你不可能住在毛坯房子里。 2、计算月供能力 如果你是贷款购房,你每月的月供应该控制在你月收入的30%左右,因为你不但要考虑到贷款利率上升的因素,还要考虑到你收入减少的因素。此外,你在贷款购房时,最好预留出一年的按揭款。 此外,目前买房的贷款年限都比较长,除了考虑当下的还款能力,还需要考虑未来的还款能力。例如家庭人口的增加、居住成本的上升、父母的养老、孩子的求学、意外情况等支出都可能成为按时还款的阻碍。 3、计算养房能力 养房的成本包括物业费、供暖费、24小时热水费、电费、煤气费,如果你购买的房子距离上班地点很远,你还要考虑到交通费用。

  • 购房付款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次性付款流程 (一)过户前的准备工作: 1.提前还贷:如交易所涉及的房屋存在贷款未还清,须办理提前还贷手续,由客户自行办理; 2.各交易中心销控岗统一与评估公司联系,出具评估报告; 1)销控岗收到资料当天与评估公司联系,评估公司24小时出具评估报告; 2)如在下午4点以后签收资料,则第二天早上与评估公司联系,评估公司24小时出具评估报告; 3)权证如在周六、周日签收资料,则周一早上与评估评估公司联系,评估公司24小时出具评估报告。 3. 《评估报告》出具后,通知权证岗领取过户资料,预约客户办理过户手续; 4.评估报告须由公司统一出具,连锁店不得自行办理。外派必须办理外派手续;如未经审批自行出具评估报告,不论是否使用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公司仍将从成单人个人收入和成单店店长店收入中扣除相应评估费。 (二)办理产权证及土地证过户手续 说明:部分房地局实行“产权证”与“土地证”两证合一同时过户的程序; 1.办理产权证过户手续(产权证进件);领取新的产权证(产权证出件); 1)办理产权证过户手续,需买卖双方同时到房产局办理,如卖方产权人已婚,其夫妻双方需共同到场; 2)权证岗协买卖双方将过户资料交由房产局过户窗口工作人员审核,审核无误后收取相关资料; 3)买卖双方按房产局规定的缴税时间缴纳相关税费(各区缴纳税费的时间略有不同);过户具体费用的计算依据为评估价和成交价取高值; 4)权证岗凭客户税费缴纳票据,领取《交易收件单》,收件单由权证岗负责保管; 5)房产证进件后,遵照各区房产局规定的时间节点,由过户人员预约买方携带身份证原件、《交易收件单》到房产局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2.办理土地证过户(土地证进件);领取土地证(土地证出件) 1)权证岗在协同买方领取房产证的当日,可协助买方到土地局办理土地过户手续; 2)由土地局过户窗口工作人员审核过户资料无误后,由客户缴纳相关费用后,权证岗凭相关票据收件单领取土地证收件单,贷款的客户,收件单必须由权证人员负责保管; 3)土地证过户的资料如下: a)土地证原件 b)过户后的新房产证复印件 c)契税及土地收益金发票复印件 d) 《XX市存量房合同》原件1份 e)土地登记申请表一份 f)买方身份证复印份一份 g)土地证过户的资料 4)土地证过户的费用:33元 (三)结件手续 土地证收件单出件后,连锁店可通知买卖双方办理物业交割及结件手续。 三、商业贷款流程 (一)基本流程 1、首期款齐、资料齐后,由销控岗为客户办理房屋评估; 2、评估出件后,由各交易中心销控岗协同买方及配偶(行需卖方同时到场)到银行进行贷款面签手续,三个工作日后,可得知面签审核结果; 3、银行面签通过后,由权证岗预约买、卖双方(配偶),到房产局办理产权证及土地证过户手续; 说明:部分房地局实行“产权证”与“土地证”两证合一同时过户的程序; 4、办理完产权证过户后,领取产权证收件单,收件单收必须由权证人员保管; 5、根据各区房产局规定的过户时间,由权证岗协同买方到房地局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产权证必须由权证人员保管; 6、领取产权证当天,权证岗即可协同买方进行土地证过户,领取土地证收件单;收件单必须由权证人员保管; 7、根据各区土地避规定的过户时间,由权证岗协同买方到土地局领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证收必须由权证人员保管; 8、抵押资料齐备、抵押评估报告出件后,由权证岗协同买方及配偶到房地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9、根据各区规定的时间,抵押出件后,他项权证返银行,两证返店后,由连锁店向买方客户交付两证。 备注:除需过户前需要办理贷款面签、两证出件后需要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外,其它流程与一次性过户基本相同。 (二)商业贷款资格 1. 18-60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城镇居民常住户口或合法有效的居留身份证明; 3.男性不超过60岁,女性不超过55岁; 4.交齐首期购房款; 5.有稳定合法收入,有还款付息能力; 6.借款人月收入必须超过月供的2倍以上; 7.借款人同意以所购房屋及其权益作为抵押物; 8.所购二手房的产权明晰,符合武汉市政府规定的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的条件; 9.借款人、共同还款人和担保人不得在其他银行有贷款逾期记录。 (三)商业贷款受理的房产类型 1.房屋结构:混合结构以上,厅室结构; 2.房 龄:不超过20年; 3.抵押房产面积必须大于50平方米;或在房产局备案的精装小户精装小户也可; 4.已购公有住房、经济适用房并符合上市条件或履合了合法批准程序; 5.未被政府列入拆迁公告或城市改造规划范围。 (四)贷款成数和期限 贷款总额以成交价和评估价的低值作为标准值,贷款成数不超过标准值的70%;贷款金额在5万以下不能办理贷款; (五)还款方式 1.贷款期不到一年的,采用一次还本付息方式; 2.贷款期一年以上的,可采用“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两种方式。

  • 购房、购房合同和房产证丢了怎么补办?

    买房都要经历一个漫长的等待和办理各项手续的过程,时间一长、过程一复杂,难免会出现房产证、购房、购房合同等材料遗失的情况。待翻箱倒柜确信找不回来之后,该怎么补办才是正事。 购房丢失 购房也分不同种类:购房1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购房。如果购房丢失,需要提供经过税务机关盖章的复印件,否则不能提取公积金。办理房产证需要提供购房(全款)。 如果丢失的是首付的,在房屋交付后会拿到总房款的购房,不会影响房产证的办理。 如果丢失的就是全款,可向开具*方申请出具曾于×年×月×日开具××,说明取得单位名称、购货或服务的单位数量、单价、规格、大小写金额、字轨、编码、号码等的 书面证明,或要求开具*方提供所丢失*的存根联或记账联复印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作为合法凭证入账。但不得要求开票方重复开具

  • 购房合同更名的流程是怎样的?

    1、未完成网签和备案 这时如果想完成购房合同更名相对简单,因为不涉及房管部门,仅相当于换一个人和开发商签合同而已。开发商一般都会同意。 2、已经完成网签并完成备案 这种情况通常已经完成贷款手续,如果一定要办理更名,则需要购房者和开发商协商,征得开发商同意(请注意,这十分重要!),撤销现有购房合同,并和新的购房者签约重新备案。这里需要注意的是,重新备案是否能成功是关键,能否成功需要取决于多种因素,比如新的买受人是否取得购房资格等。

  • 社保不够3年没有购房资格可以先买房暂不过户吗?

    方法一、社保不够三年,先跟卖家签协议等有资格了再过户 方法二、找有购房资格的人代持房产,也就是暂时将房子登记在他人名下

  • 购房能力该怎么算?

    1、计算首付能力 计算自己的首付能力时,一定要加上房屋的装修费用,因为你不可能住在毛坯房子里。 2、计算月供能力 如果你是贷款购房,你每月的月供应该控制在你月收入的30%左右,因为你不但要考虑到贷款利率上升的因素,还要考虑到你收入减少的因素。此外,你在贷款购房时,较好预留出一年的按揭款。 3、计算养房能力 养房的成本包括物业费、供暖费、24小时热水费,如果你购买的房子距离上班地点很远,你还要考虑到交通费用。

  • 二手房购房资格怎么审查?

    二手房购房资格审查具体步骤如下: 1、网上预签 购房人需认真阅读相关限购政策,可先行在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网“二手房个人网上合同登记备案”栏目,输入合同文本进行网上预签《存量房买卖合同》,亦可在房产管理部门窗口进行网上预签。 2、资料核查 购房人持规定的资料原件(如下)向窗口接受购房资格核查,领取《受理二手住房购房资格核查回执单》。 3、网上查询结果 可通过市场信息网的“二手住房购买资格核查结果查询”栏目,输入《核查回执单》编号、购房人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查询购房资格核查结果。经核查48小时后,到房管局凭回执单领取《结果通知单》,打印并签署已备案的纸质合同,同时打印《承诺书》。符合条件者才能到房管局打印并签署备案的纸质合同,完成交易手续。

  • 购房资格查询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1、购房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或军官证等身份证明材料; 2、婚姻证明。婚姻证明又分为结婚证、未婚证明以及离婚未再婚证明; 3、户口簿; 4、《购房家庭住房情况申报表》的原件、复印件。 5、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还应提交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60个月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购房资格查询是否收费; 有部分开发商及代理商在卖房时,要收取50元甚至更多的“查询费”。但是这些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购房人收取购房资格核查费用。如银行因贷款需要而要查询个人房产情况,应按照各银行与房管局的协议执行,与个人无关。 购房人在购房前最好先结合自身情况对照政策,确定自己是否具有购房资格,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在签订购房合同前,应如实申报住房情况。在完成以上步骤后,提醒群众在最终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并提交相关资料,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将有关事项约定清楚,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 如何评估自己的购房能力?

    想要评估自己的购房能力需要知道自己的以下几点能力: 1、计算首付能力 计算自己的首付能力时,除了买房需要交纳的房款和各项税费,还一定要加上房屋的装修费用和家具家电费用,因为你不可能住在毛坯房子里。 2、计算月供能力 如果你是贷款购房,你每月的月供应该控制在你月收入的30%左右,因为你不但要考虑到贷款利率上升的因素,还要考虑到你收入减少的因素。此外,你在贷款购房时,最好预留出一年的按揭款。 此外,目前买房的贷款年限都比较长,除了考虑当下的还款能力,还需要考虑未来的还款能力。例如家庭人口的增加、居住成本的上升、父母的养老、孩子的求学、意外情况等支出都可能成为按时还款的阻碍。 3、计算养房能力 养房的成本包括物业费、供暖费、24小时热水费、电费、煤气费,如果你购买的房子距离上班地点很远,你还要考虑到交通费用

  • 怎么看自己在一个地方有没有购房资格?

    1.如果你是要在本市购房的话,那么,你需要拥有这些材料,包括本人以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薄的原件和复印件;如果夫妻登记在同一户口的,需要有民政部门出具的结婚证或婚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本人与其未成年子女没有登记在同一户口的,需要有公安部门出具的未成年任身份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如果是在外市购房的话,不同的城市有不同的要求,需要具体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比如,你不是北京户口但要在北京购房的话,需要具备这些条件,包括在北京连续满五年纳税证明(指个人所得税)或者在北京连续满五年的社会保险证明;具有北京合法有效的暂住证;已经结婚夫妻二人在北京都没有房屋;身份证、结婚证和户口本;如果在北京以外的地方贷款买过一套房,要是在北京再贷款买房,那首付款就要达到百分之六十以上;集体户口就必须找一个单位来接收你的户口,并出具接收证明,盖章有效才可以。 3.如果你是被委托购房的,需要有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其他要件。

  • 购房资格如何审查?

    1、网上预签 不同的城市,网上预签的办理方式也会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例如,如果你在某市办理网上预签,你就需要在阅读完相关限购政策后,登录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网的“二手房个人网上合同登记备案”栏目,输入合同文本进行网上预签《存量房买卖合同》,也可以在房产管理部门窗口进行网上预签。 2、资料核查 你需要拿着审查所规定的相关资料去窗口接受购房资格核查,并领取《受理二手住房购房资格核查回执单》。 3、查询结果 想要查询审查结果,你可以登录市场信息网的“二手住房购买资格核查结果查询”栏目,输入回执单中的编号、你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查询购房资格核查结果。 4.领取合同 48小时后核查完毕,你需要到房管局凭回执单领取《结果通知单》,打印并签署已备案的纸质合同,同时打印《承诺书》,也就说明你具备了购房资格。以上整理的购房资格审查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到你们。

  • 二手房购房资格审查的具体步骤是怎样的?

    1、网上预签 购房人需认真阅读相关限购政策,可先行在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网“二手房个人网上合同登记备案”栏目,输入合同文本进行网上预签《存量房买卖合同》,亦可在房产管理部门窗口进行网上预签。 2、资料核查购房人持规定的资料原件(如下)向窗口接受购房资格核查,领取《受理二手住房购房资格核查回执单》。 3、网上查询结果 可通过市场信息网的“二手住房购买资格核查结果查询”栏目,输入《核查回执单》编号、购房人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查询购房资格核查结果。经核查48小时后,到房管局凭回执单领取《结果通知单》,打印并签署已备案的纸质合同,同时打印《承诺书》。符合条件者才能到房管局打印并签署备案的纸质合同,完成交易手续。

  • 购房资格查询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1、购房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或军官证等身份证明材料; 2、婚姻证明。婚姻证明又分为结婚证、未婚证明以及离婚未再婚证明; 3、户口簿; 4、《购房家庭住房情况申报表》的原件、复印件。 5、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还应提交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2个月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购房资格查询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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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拒收达不到要求的房子?请问开发商通知收房,但达不到合同签定的收房标准,请问我该以怎样方式回复开发商表示拒收房子?具体的函件格式是怎样的?

    没有什么具体格式,写明那些地方没有达到收房标准,提出您的要求,整改还是退房并约定好日期,要求整改一定要约定好实际交房日期以整改好为准

  • 目前房价走势如何?目前房价走势如何?将涨还是落

    请说明什么地方。 有的地方经济欠发达,人口生育率低,外来人口少,这种地方的房价基本上不能支持它的上涨。 有的地方经济发达,外来人口多,房价将稳步上涨。也有的地方的房价近两年涨的太高将回调的可能性,比如前几年广东的房地产。 总的来说由于耕地保护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经济的发展,人地矛盾突出,房价将稳步上升。

  • 将来的房价会走势怎样?

    随着土地资源的控制,各类规费的规范以及建材的上涨.房价不可能下滑,只会稳中 有涨.

  • 靖江的房价要涨到多少?靖江的房价要涨到多少?

    这个可不好预测。如果你有房住就别买。房地产现在虚高。以后一定会跌的。

  • 二手房价格走势会如何?本人有一单间房,欲出卖.不知以后房价还会不会涨,是现在卖还是再过段时间再卖更合适,请指教!

    北京市发改委预测,未来二手房的价格是下走趋势,不会上扬,价格估计在每平方米3000元-5000元左右。市民不应对房产抱有过高的期望值,市政府将及时通报一个地段的二手房交易信息。 但是中高档二手房的价格还是呈上升趋势

  • 公摊比例有规定吗?您好!我们业主马上要收房了,现在大家反映最强烈的是公摊比例太大!比如一户购房总建筑面积是103.46,套内建筑面积仅有78.43,公摊面积达到25.03!公摊系数为:公摊面积25.03/套内建筑面积78.43=31.91%请问公摊是不是太大了?我听说最高26%,这样我们就花了很多钱买了看不到的面积了,马上交房,我们业主该怎么办?公摊比例有规定吗?多谢回复!

    王震律师答:你所说的公摊是大了些,但公摊的大小是受综合因素影响的,板楼和塔楼,小区的配套实施的多少等都有很大的差别,没有一个确定比例的规定,你只有证明开发商把不该公摊的地方计入了公摊面积,才能认定开发商违约,否则不行。

  • 房屋合同请问王震律师,我于今年初与一开发公司签定房屋卖卖合同,房价71万元,合同规定今年5月28日交房。到5月1日前,我已付清房款70万元,因为开发商承诺在交付前每一万元预付款按每天一元返还利息,所以仅剩的一万元尾款当时未付。到了5月28日,开发商未能交房,我要结清尾款,被开发商拒绝,说待房子完全交付时再结,这样一直拖到现在,估计10月中旬才能真正交付。而按合同规定,如果5月28后开发商不能交房或者房款未交齐,按千分之二付违约金。请问我的房款算不算交清,我真的没有办法维护自己的权益了吗?

    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办法(2001年4月4日建设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保障商品房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及商品房销售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  本办法所称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  第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自行销售商品房,也可以委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第二章销售条件 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   商品房预售条件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办理程序,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第八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设有抵押权的商品房,其抵押权的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   第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   第十二条 商品住宅按套销售,不得分割拆零销售。   第十三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选聘了物业管理企业的,买受人应当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订立有关物业管理的协议。 第三章广告与合同   第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商品房销售宣传广告,应当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   第十五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的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所明示的事项, 当事人应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  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七条 商品房销售价格由当事人协商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商品房销售可以按套(单元)计价,也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  商品房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套内建筑面积部分为独立产权,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部分为共有产权,买受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按套(单元)计价或者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应当注明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第十九条 按套(单元)计价的现售房屋,当事人对现售房屋实地勘察后可以在合同中直接约定总价款。  按套(单元)计价的预售房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合同中附所售房屋的平面图。平面图应当标明详细尺寸, 并约定误差范围。房屋交付时, 套型与设计图纸一致,相关尺寸也在约定的误差范围内,维持总价款不变;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合同中未约定处理方式的,买受人可以退房或者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重新约定总价款。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 ×100%            合同约定面积  因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规划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当事人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第二十一条 按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并约定建筑面积不变而套内建筑面积发生误差以及建筑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均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  第二十二条 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  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三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预售商品房的,还必须明示《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章销售代理   第二十五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的,受托机构应当是依法设立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与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订立书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应当载明委托期限、委托权限以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权利、义务。  第二十六条 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的有关证明文件和商品房销售委托书。  第二十七条 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如实向买受人介绍所代理销售商品房的有关情况。  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不得代理销售不符合销售条件的商品房。  第二十八条 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代理销售商品房时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  第二十九条 商品房销售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方可从事商品房销售业务。 第五章交付   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第三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  第三十二条 销售商品住宅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第三十三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  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非住宅商品房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  在保修期限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销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   第三十七条 未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擅自销售商品房的,责令停止销售活动,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擅自预售商品房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收取预付款的,可以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1%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 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未组织竣工验收、验收不合格或者对不合格按合格验收的商品房擅自交付使用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规定将测绘成果或者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二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的现售条件现售商品房的;  (二)未按照规定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的;  (三)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商品房的;  (四)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的;  (五)分割拆零销售商品住宅的;  (六)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  (七)未按照规定向买受人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  (八)委托没有资格的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的。  第四十三条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代理销售不符合销售条件的商品房的,处以警告,责令停止销售,并可处以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商品房销售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所称返本销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定期向买受人返还购房款的方式销售商品房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售后包租,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在一定期限内承租或者代为出租买受人所购该企业商品房的方式销售商品房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分割拆零销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将成套的商品住宅分割为数部分分别出售给买受人的方式销售商品住宅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产权登记面积,是指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登记的房屋面积。   第四十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1年6月1日起施行。

  • 重庆房价是多少

    一般的平均价格是3000块左右一平米 远一点有2000块甚至1500的

  • 北京的房价还会涨吗?北京的房价还会涨吗?

    市中心的房价还会涨,整体房价趋于平稳回落。

  • 我想购房,但现在房价太高,不知今年房价会不会降下来?

    不会,因为整个市场都大幅度上涨,房地产更是如此,你还是早下手为先。

  • 我想购房,但现在房价太高,不知今年房价会不会降下来?

    目前,国家已经对土地的审批进行了严加控制,因此房价会有较大上涨空间.另外由于北京规划的原因老城区将会上涨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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