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你提供一个案例,你看一下,你的合同里是怎么说的. 蔡女士与开发商在双方签订的《19号楼定位保证金协议书》中约定,“蔡女士定位19号楼2201号房屋,建筑面积104.2平方米,总房款441516元。开发商保证定位房屋自2001年5月26日至2001年10月31日以内由蔡女士购买。蔡女士定位上述房屋,自愿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该定位保证金自双方签署正式购房合同之日起转为购房款项。若开发商在2001年10月31日前不能五证齐全,承诺将2万元定金全部退还。若开发商在此时间内提前取得五证,蔡女士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签署正式购房契约。”蔡女士于签约当日支付2万元定位保证金。开发商则没有按约定时间将五证办理齐全。蔡女士要求双被反环保保证金. 开发商辩称:蔡女士与开发商约定的是定位保证金而不是定金,且协议亦未约定要双倍返还定位保证金。开发商采取自愿原则收取定位保证金,而蔡女士为提前订房保证房号,主动要求交纳定位保证金,并约定相关买房事宜要等签订正式合同时再定。开发商表示,不同意双倍返还定金。 法院认为:双方在协议书中已作出约定,若开发商不能在2001年10月31日前办齐五证,要退还2万元定金。由于未能按约定办齐五证,理应退还2万元定金。而蔡女士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被法院认定为理由不充分。法院一审判决:开发商向购房人蔡女士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及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所以,要区分好你叫的到底是什么样的钱,合同里面应该有明确的说明.
如果是直系亲属之间更名,是不需要交纳税费的,只交纳工本费和产权证贴花。 但是房产如果是房改房,那么土地出让金还是要交纳的。 走赠与的话费用很高
你要先到公证部门做分公证,得补偿金的要先做一份放弃房产的公证,才可到房管局做过名手续.
要交房屋交易税,据估计挺高的,去当地的房屋交易所去咨询一下,一个地区和一个地区的税率不同。
1、这样的房子最好不要买,会有风险的; 2、这个地下室肯定达不到国家规定的产权条件,所以没有产权,但是使用是没问题的; 3、没有产权的地下室是地面建筑的附属部分,是不能单独出售的; 4、你买的话也许不会有什么问题,但如果有了问题,很难得到法律上的保护。
需要说明的是5年后过户对于买家有很大的风险,甚至不排除血本无归的风险。所以及强烈的建议不要置国家规定于不顾而购买后不过户。
做低成交价格(不得低于当地过户指导价或者评估价或者最低计税价格) 加大合理费用。 不过避税属于不合法行为,查出来会遭受处罚,而且以上避税方法对于交易行为的安全性是有风险的
你问的是个人所得税吧,应该是:应纳税所得额=售房款-住房建筑面积×4000元/平米-合理费用,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1、其实在办证前是可以改名的,但必须先改合同才行的,不可能不改合同就改户名; 2、如果开发商通过改合同的方法来改户口是合乎规定的; 3、你上面所说的情况开发商没有违规,所以不会承担法律责任; 4、其实怎么更改户名开发商比谁都清楚,只不过是开发商不想给你办理罢了;开发商最多是说话不守信,但不违法; 5、只要还没办证都是有办法改名的,最简单的办法就是你按退房处理,再与你找的人签订合同就行了; 6、你可以再找开发商协商一下,好好说也许能够办理,因为对开发商来说除了麻烦其他没什么损失的; 7、有的地方政府对一个楼盘改名的次数是有限制的,比如有的规定改名率不能超过10%,也许是达到这个规定了所以开发商不能再办了。 8、祝你心想事成 8、
你是要原票吗。租赁房屋需要交纳的税有房产税和营业税,营业税5.5%房产税12%,房产税交一遍就可以了,营业税却不能抵扣。
实际上从1994年就规定了买卖二手房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不过因为二手房市场不景气就没有执行,现在政府想借此调控房价,其实没有抓到问题的根本。
如果这套房产是你们家庭唯一住房的话,可以不用交纳个人所得税。前提是该房产是产权房
楼上说的没有错,但我就不明白了 你为什么要低于你的购房价卖呢?很是不明白
开发上可以这么做,跟他们说说好话。 我们这里的开发上还建议这样做那,能够少叫不少费用。,
如果卖方无法提供买入价格,可以按照总价的1%-3%交纳个税 我最近也买了房子,7月30号签的合同,31号交的税,中介说这样的话房东一般就不用补缴个税了。 我也在上海,对这个问题最近一直很关注,因为我们的买卖合同上写着:如果让房东补缴个税,交易无效,互不追究责任。作为买家,我可不希望这样的结果出现。 唉,烦,希望快点过户
在你办证时拿父子的证明加入你儿子的名字就行了.然后你去公证处公证放弃对这套房子的所有权利.房子就是你儿子一个人的了.
赠与要叫契税,继承则不要,交点工本费就行了。 两种方法的要去公正处办理公正,公正费几百元就行了。 拿死亡证明和产权证等根据遗嘱或继承顺序去公正处办理公正后,去产权登记部门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