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生效的一个重要条件就是合法签约人,无条件签约人主要有以下几种常见情形: 1、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签合同,若监护人不追认,则无效。 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签署合同需监护人代为签署。 法律规定:《合同法》第47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除非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否则合同无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2、无委托公证或伪造委托公证,擅自替他人签合同,合同无效。 委托他人签订合同,需委托人本人到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受托人携带公证书办理房屋交易手续。 法律规定:代理人不合格且相对人有过失而成立的合同,该合同无效,且属于全部无效合同,合同的全部内容自始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3、买卖小产权房、违章建筑等违规房产,合同无效; 房屋买卖的大前提,就是房产符合法律规定,受法律保护。以集体所有土地上违规建造的小产权房为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法律规定:《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款: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4、恶意串通转移房产,损害第他人利益的,合同无效; 转移房产,需共有权人同意,且不能损害社会利益和国家利益。 法律规定:《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 5、不能如实反映双方意愿,合同无效 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常见的“不能如实反映双方意愿”条件的场景,就是采取隐瞒、欺骗、胁迫行为签订合同,而这样的合同一般会被判定为无效合同。 法律规定:《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三款: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而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1、这个问题很简单,当然是交给开发商了!很多开发商都会有一个账户,只要你把钱打进账户里就行,并没有很多程序。一般来说,公共维修资金是业主的,理应由业主自己决定,但现在各地基本上是由房管局代管。 2、物业维修基金管理办法中规定,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应该由业主委员会在指定银行设立专户,将维修基金转入专户存放并按规定使用,房管局相关部门进行。但实际上,各地发展很不均衡,北上广地区做得好一些,其它地区则很难做到由业委会管理。 3、由于业委会是一个松散型的、完全自发的组织,组织结构不稳定,能够坚持长久并良好运行的业委会目前不多,所以把这么一大笔钱交给一个极不稳定的机构来管理确实令人担心。
1、在房产交易中,若是由于卖方的个人行为造成交易无法继续履行的,买方可以向卖方提出解除合同,并且追究其法律责任,而卖方不但要把已收取的定金返还给买方,还要依法赔偿买方的损失。 2、房主签约后却反悔,购房者的利益变得十分错综复杂,至于违约金的数额,一般为定金的两倍,但也要看合同具体约定的数额是多少,如果约定数额很大,那卖方届时就很可能是得不偿失。 3、也有多种情况的发生,比如卖方因转让房屋处于查封状态而致使买方无法过户,违反了合同约定的义务。违约责任的承担不以过错为要件,因此无论是否因卖方过错导致房产被查封,卖方都应该承担违约责任,拒绝履行合同构成根本违约。 4、对于乙方也就是卖房者来说违约给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了某种程度上的经济损失。除了支付违约金之外,由于乙方在合同规定应交付房屋之日至实际交付日这段期间实际上占用了甲方的资金,还应向甲方再支付所占用资金的利息。
1、违约金指的就是合同的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时候,应该付给对方当事人由法律规定或者合同上约定的一定数额的货币。违约金是可以分为法定的违约金和约定的违约金,凡是法律上规定的违约金就是法定违约金,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上约定的违约金就是约定违约金。 2、赔偿损失,对于因为当事人的违约行为给对方的当事人造成的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的当事人因为违约所而受到的损失,这就是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形式。 以上就是关于买卖房屋合同违约卖方和中介应该承担哪些责任的分析了,卖以诚信为重,是在二手房交易中看重这一点,基本上就是以诚信为基础的,既然已经签订了合同,双方就应该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要因为追求一时的利益而做出有损自身声誉的事情。
流程: 一、把客户(买方)的房款进行资金托管,资金冻结在买卖双方托管银行的账户中。 二、办理完房产过户手续,凭借材料解冻函及新房产证复印件(契税票和受理通知书也可)办理资金解冻,房款被划到卖方账户。 三、如果交易不成功,资金返还买方账户。 另外为买卖双方提供了专业的流程服务,根据二手房交易环节,把托管资金分为定金、首付款、尾款等,可对资金实现全程托管。 房屋资金托管为房产交易双方提供了资金保障服务的平台,在保障房产交易顺利进行、资金交付安全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除此之外,金融还可以为交易双方提供各类垫资服务,包含赎楼贷、等产品,可全面解决资金需求
1.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所以,如果你已经与购买方签订了定金合同,但是又反悔不卖房的话,你就需要赔付双倍的定金给购买方,万一定金数额较大,双倍就会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所以说,只要你与购买方签订的买卖合同是正规有效的,房产交易也并没有受到法律法规的限制,而且购买方是具有购房资格,也具备全款支付能力或者贷款申请已经通过的,法院可能会强制你将房子过户给购买方。 3.此外,若是买卖合同中针对该情况做出了明确约定,约定违约方要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的话,你还需要向购买方支付违约金,后就可能是得不偿失了。
二手房买卖合同中的违约行为主要包括违约解除合同、逾期付款和逾期交付使用房屋三种类型。合同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计算方法的,一般以合同约定为准。 如果买方仅仅支付了定金,签订了定金协议,卖方拒绝进一步签订买卖合同的话,那么买方能追究卖方的责任往往就是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定金分为立约定金、解约定金、违约定金(履约定金)等。在未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前,卖方为购房支付的定金为立约定金,在双方签订正式买卖合同后转化为履约定金或者购房款。 但是,在房价的情况下,双倍返还定金根本不足以弥补买方的损失,因为买方再去寻找同等条件的房产价格就完全不一样了,其高出的价格远远超于定金金额。所以,从法理角度来讲,如果定金合同中已明确约定了房屋买卖中相应的权利义务等细节问题,买方实际上还可以尝试主张房屋差价损失。 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通常还会约定一种“滞纳金”,主要是针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时,违约方需支付的;另外一种是违约金,通常是指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违约方需支付给守约方的。但是有时由于合同文字不严谨,或者对法律一知半解,很多人混淆了这两种违约金的适用,在一方稍有违约情形时,守约方就希望能要求20%或者更高额的违约金,但其实是不能得到法律支持的。只有在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时,才承担此部分违约金。如果合同继续履行,一般参照“滞纳金”追究违约责任。 约金可以由买卖双方依据自己的意愿协商确定,但如果发生纠纷,并不一定能完全按照约定的数额执行。因为我们国家合同法的违约责任是一种补偿,只是弥补损失,而不是惩罚性的违约金。因此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都可参照实际损失进行调整。 因此房屋买卖双方要结合当地法律规定,依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合理的约定违约金,才能充分保障己方的利益。
按照规定,买卖合同生效后,买卖双方均不得因价格高低无故反悔,应按合同议定的价款、期限和方式交付。但如果出售方在房屋质量问题上有欺诈、隐瞒行为或在生效后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购买方可要求同出售方重新议定价格,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 不过,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拥有权的转移以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登记过户为标志,否则,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生效,也就不能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法律效果,即使房屋已实际交付也属无效。 也就是说,只要房屋没有正式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即使卖家已经收取了房价款,将房屋交付给买家使用,当事人仍可提出合同无效的主张。
立法旨在终止合同,一方履行法定的基础上,根据合同,以避免严重损失的实现合同提供法律救济,而违约方不应适合合同终止的利益。合同终止最重要的法律后果是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的终止。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解除之事由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1.协议解除; 2.根本违约; 3.迟延履行;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特别是最高人民法院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应在以下三类中明确列举。基本违约:合同签订后,卖方未告知买方将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合同签订后,卖方将把房子卖给第三者。故意隐瞒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事实。 故意隐瞒房屋抵押的事实;故意隐瞒出售的房屋已卖给第三者或赔偿房屋被拆的事实;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住宅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住宅使用。迟延履行:卖方延迟交付房屋,或买方延迟支付购买房屋,在通知发出后的三个月内未履行;在房屋所有权登记期满后,由于卖方原因,买方未能登记房屋所有权。其他溶解情况:面积误差超过3%的绝对值;商品房买卖合同,买受人以贷款担保的,因当事人未签订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和商品房业务合同的原因不能继续履行的。 我国《合同法》第93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解除合同的当事人。当合同终止的条件得到履行时,被剥夺权利的人有权终止合同。因此,只要双方在协议上达成一致,即使已经通过了合同,也可以终止合同。 法律未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的,解除权的合理期限为另一方所称对方的三个月。另一方不要求通知的,自撤销权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逾期不行使的,解除终止权。可以看到,房子的买主推迟了房子的交付。卖方可以通知买方履行合同,并支付购买房屋的费用。
房屋赠与的具体流程 一、申请登记程序: 咨询-准备资料-配图-递交资料-等待结果-交费领证 二、收件内容: 1、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交易类) 2、房屋测绘成果图 3、原房屋权属证书 4、个人身份证件(查验原件,交复印件) 5、家庭成员之间的房产赠与,采用规范性赠与合同文本。赠与合同可以不公证
办理房屋置换,主要有下面六个基本的程序: (一)置换登记:居民须要携带原来房屋有效权证的原件、业主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同住人同意置换的书面证明材料办理置换登记手续。 (二)价格评估:初评须上门进行实地的详细的勘察,再经过专业人员认真计算,进行复评,从而提出房屋的评估价格。 (三)置换委托:确定置换意向后,可正式委托置换公司(也就是房屋中介公司)进行房屋置换服务,签订房屋置换委托协议书。 (四)签订合同:房屋委托后,由置换公司专门人员推荐房源或者寻找下家并陪同实地看房,直到居民满意后,正式签订有关交易合同或确认书。 (五)办理手续:在房屋置换委托人签订合同或者委托确认书后,根据合同约定,房屋置换委托人需要支付有关房款定金和代理费等,并可以开始办理相关手续,完成房屋交割的全过程。 (六)交割物业:交割验收时,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委托置换的房屋原有户口全部迁出;室内物件搬空,水、电、煤、通讯费用等全部结清。
如果双方已经签了协议,房东是在协议未到期的情况下卖房,是需要根据协议的规定支付违约金,如果协议没有规定,那就双方协商一下吧。
按照建设部、财政部1998年联合出台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共维修金是由全体业主缴纳的,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 一般情况下由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来代管,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公共维修金就会划转到业委会,由业委会行使管理权利。 住房维修基金(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
办理流程: 1)双方签订房屋赠与合同。 2)将赠与合同拿到公证处进行赠与公证(有城市仅需提供亲属关系公证,如北京)。 3)双方携带身份证、原房产证、公证后的赠与合同等材料到当地房管局,申请变更登记,房管局对房屋重新评估,之后按规定缴费、加名。 缴费情况:直系亲属间赠与只需缴纳契税、公证费,如父母子女加名、兄弟姐妹加名。非直系亲属的赠与要交契税、个税、增值税(以前是营业税),如无血缘关系人加名。 需要注意的是,有些城市赠与受政策影响,比如接受赠与的人没有当地户籍,或者名下住房套数已经超过限定数量时,无法办理赠与、加名。
网签流程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步: 1.若购买二手房,买卖双方要协商合同的相关条款内容。 2.操作人员登录网上签约系统,从已公示房屋信息中选取所交易房屋,在线填写买卖合同的有关内容。 3.打印网签合同。
房屋赠与一般要先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合同公证,再到交易中心办理产权过户。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大多数区县已经取消了强制赠与公证。 1.房屋赠与双方签署赠与合同; 2.持赠与合同至公证处办理赠与合同公证; 3.领取公证文书; 4.持公证文书至房屋所在地交易中心办理契税完税; 5.持公证文书和完税证明办理产权过户。
1. 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以及资金托管协议; 2. 买方客户首付款存入资金监管账户; 3. 买卖双方到交易中心办理交易; 4. 银行凭收件收据将贷款存入资金托管账户; 5. 交易中心完成过户,发放新产证和其他证明; 6. 托管的资金划付给卖家。
1. 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及资金监管协议; 2. 买方客户首付款存入资金监管账户; 3. 买卖双方到交易中心办理交易; 4. 交易中心完成过户,银行凭收件收据将贷款划转资金监管账户; 5. 领取产证与《不动产登记证明》; 6. 监管资金划付至卖家账户。
一 . 第一步 房屋出赠人和受赠人订立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根据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规范形式。可以向当地房管部门进行索取。 二 . 第二部 办理公证和房权证。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然后用公证书来办理房权证。 三 . 第三步 房子的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交有关的税费。 四 . 第四步 办理房子的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转移过户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过户申请书、身份证件、房地产权证、赠与书及公证书、有关税费的收据。
签订购房合同后,买卖双方同时到缴税大厅办理缴税业务,缴纳的税费种类有契税、个税、税,如果是经适房,还需缴纳土地出让金,公房需要多缴纳综合地价款。缴税成功后,买卖双方才能去不动产登记办理过户手续。
最好先发函催促对方履行合同,并给出一个合理期限,如果超过这个合理期限,就发解除合同的函。 <br/>最好能给我看看你的合同。
可以过户,但要先还清银行的贷款才可以办理过户手续,可以先申请提前还贷,促销抵押后,在办理相关手续,如无力还贷,可以以买家的首期来先还清贷款,或找担保公司
按揭的房子可以过户,但前提是必须要先还清银行的贷款才可以办理过户手续。过户需要先进行撤押,把按揭的钱还上,然后再进行过户,另外就算是办理赠予也是需要你把按揭全部还上。 房屋是必须在无法律纠纷、无规划拆迁、无按揭的情况下才能办理过户,也就是说必须先还清贷款后再办过户。若暂时还不清贷款,可以自己的名义向另一家银行申请办理转按揭,按揭房子怎么加名字?将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解押出来后去办过户。 但由于转按揭手续非常麻烦,目前多数银行已经停办此项业务。银行给出两种建议,其一即通过正常买卖流程过户,重新缴纳契税、评估担保费用;其二是到公证处办理房产公证后,继续使用之前户主的银行卡缴纳贷款。一般采纳第二种方式的居民较多。
房产过户完成后,产权及收益权就归你了,房东应把租房的押金也一起给你的,你就可以退回给租客,要他搬了。<br/>现在应先与房东协商,办完房产过户后,怎么把租约及押金转给你。
签的租赁合同没到期你就有权利继续居住,如果房东赶你,他违约,要赔偿你,你不到期就不要搬,你占理,如果你没到期就搬走了,压根就别指望什么房东赔偿你,那属于你自愿退租
whocares:你好! 1、可能是按揭贷款还没有来得及登记,没有关系,只要房本未标记抵押及解抵押,不会影响过户。 2、自行交易的二手房买卖是一般要签《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自行成交版)》,要求也是下载版本自行打印。资金自行划转的情况下,就不需要其他文件。 3、没有什么省时间的窍门,只有一个一个办。
你的方法,卖房人是不会同意的。 不知道你是哪里人,你们那里有什么规定。我们天津这里,不管有没有中介,办理过户都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我前些日子买的房,二手的,比较清楚。都是办理一个卖房人名字的银行监管帐户,买房人把钱存到里面,办理过户完成后,卖房人才能取到钱。很安全的。
1、让中介出个证明,就说房主已经死亡,买卖合同无效。 <br/>记住是书面的。 <br/>2、自己通过公安查该房主的身份,如:是否死亡。 <br/>3、上房管部门查看,此要出售的房子到底是谁的,是不是这个已经死亡的病人 <br/>这三点若是统一起来就没有问题拉
合同生效时间以签字的时间为准,履行以具体的履行要件为准. <br/> <br/>在后一家公司看房和前一家公司不存在着什么关系,他们的看房确认书上又没有此房一定要从该公司买的排他性条款.所以前一家公司的诉求应该是没法成立的. <br/> <br/>和后一家的合同,我看了一下您的叙述,这个情况好乱啊. <br/> <br/>这个房子要卖的话,首先应该是产权明晰,不存在纠纷,像他这个房子产权人有好几个,这个就得出具其他产权共有人同意出售的证明文件. <br/> <br/>可以去中介协会和建委去投诉,他们会更为详细的解决您的问题. <br/> <br/>如果您没跳过中介私下成交是不会有问题的.
按照新国五条”细则明确规定二手房交易中的个人所得税将会按照个人所得的20%征收。并规定,要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调节作用,并总结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城市经验,加快推进扩大试点工作。 二手房20%个税纳税人:卖方 普通住宅2年之内20%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售房收入-购房总额-(营业税城建税费附加税印花税)}×20%; 2年以上(含)5年以下的普通住宅20%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售房收入-购房总额-印花税)×20%。 出售公房20%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5年内,(售房收入-经济房价款-土地出让金-合理费用)×20%,其中经济房价款=建筑面积×4000元/平方米,土地出让金=1560元/平方米×1%×建筑面积。5年以上免交。
1、非北上广深地区增值税税率及减免规定: ①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②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2、北上广深增值税税率及减免规定: ①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②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③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3、增值税附加税缴纳规定(营业税也缴纳,且比例相同): 增值税附加税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7%)、教育费附加(3%)和地方教育费附加(2%);附加税税额=增值税/营业税x税率,若增值税税额减少,附加税税额也会减少。
这个房子不能买,可能是个骗局或陷阱. 理由:1、房屋产权证是证实财产所有人合法持有财产的唯一合法证明,不能出示房产证,至少可以说明这个房子不是卖房人的独立产权; 2、你看到房产证后,还要记下产权人姓名、产权证号去房产交易市场查询这个权证的真伪,售房人是否与产权人是同一人,并且确认有没有遗留的产权纠纷或契税手续是否完备。同时,领证时间不超过五年是限制交易的,一定要交易的话,你们其中一方可能要多交房产总价20%的税收,这个钱是出得很冤的。 3、向银行抵押贷款的话,房产证也应该在房主手上,银行会有一份“他项权证”。 房主没出示产权证和未验明权证是否可以交易之前,你不要向任何人交钱,一些人就是抓住买房人心切的心理,设置各种圈套,经常有人上当。请务必小心,对工薪阶层来说,这可不是个小数。
不动产物权变更所有权应当进行登记,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房屋权 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权 利的唯一凭证。本案涉案房屋系甲乙二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属于夫妻 共同财产。涉案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至今未发生任何变动,仍然登记在乙的名 下,可以确认乙为该房屋的合法产权人。丙所提交证据无法证明其购买涉案房 屋的事实,丙购买该涉案房屋,未尽到基本的审查义务,在没有明确涉案房屋 产权人的情况下购买该房屋,事后发现涉案房屋所有权证登载在乙的名下,也 没有获得乙的追认,也没有要求甲将房屋所有权过户至其名下。因此,乙的诉 讼请求依法应受到支持。 建设部《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第五条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 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
房屋过户费用 继承主要费用 继承权公证 继承过户与买卖和赠与相比,税费支出是最低的,因为继承的房产没有营业税、个税和契税。继承人凭遗嘱办理继承权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到房管局转名。 在实际操作中,因为继承是遗产人死后才可以进行产权过户,所以这种过户方式的人比较少。同时,继承房产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第一,房产继承有两种形式,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法定继承即法律规定的遗产继承人,遗嘱继承必须是遗产人死前曾做过公证的遗嘱才有法律效力;第二,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第三,因遗产是所有继承人的共同财产,房产的分割协议,需要每个继承人同意并签字方可生效。 赠与主要费用 个税+契税+公证费 如果以赠与方式过户,是没有营业税的,但因为赠与是被认为无偿受赠的行为,所以需要受赠人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还需要契税和赠与公证费,这些费用要远远高于买卖过户的税费。 不过,对于赠与的房产,银行一般会认定受赠方免费接受赠与的行为,没有实际交易产生,因此受赠房屋不能办理按揭贷款。 买卖主要费用 营业税+个税+契税 以该房产满五年和未满五年两种情况计算:第一种,房产满五年,营业税是免征的,同时个税也免征,需要缴纳契税和产权转移登记费;第二种,房产未满五年,需要缴纳营业税和个税,同时缴纳契税和产权转移登记费。 个贷专家指出,在房产过户中,买卖是最常见的,也是操作较为便捷和安全的方式。但是,如果买入价比较低的话,日后出售时卖出价与买入价的差额会增大,再出售时则需要缴纳更多的税费。
可以用于买新房时免税.你在卖房时,就会收到下家的首付款,同时也签定了买卖合同,过户时,交易中心会给你一张单子,上面写明你在什么时候卖的房子,价格多少及相关的费用,如你买新房时,可以凭这张单子在交易中心免税.
如果你的房子是属于房改房(即单位分给职工的,职工已购买产权的),签订买卖合同时爱人到场签属同意出售证明就可以了,过户时不需要您爱人到场签字。如果您的房子是商品房,那么您是可以直接处置的,不需要爱人到场签字。
你拍买房子之前就应该了解清楚,房子的问题.究竟买这套房子的费用谁出,都会在拍卖前和买家说清楚的,现在拍卖房子都是因为原业主欠银行的钱.所以被法院拍卖来清还银行的欠款,所以都是实收的.所有的费用,包括过户的契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都由买方出. 拍卖房和正常的过户一样,都是要出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一般拍卖来的拍子都是比市场价格低的,所以就算买方包税,还是值得买的!以上是小弟的意见!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