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个方面的政策法规吗? 我家一层 准备砌两层 高度6.5M 我家后墙距正后方家(2层房屋)正房外墙6.2M 请问我的房子能砌吗? 房子位于城郊农村。 你好,我家就在扬州。 现在的政策法规对于建筑而言,是没用的。 只要你砌房的时候,没人举报就OK。 告诉你个办法,如果有人举报,你就暂缓施工。 过几天再砌房。 这样就OK 了。
经查孙景春(我的爷爷)在烟台所成里忠义胡同10号共有房屋8间,1958年社会主义改造时出租6间,建筑面积68.23平方,西厢2间空闲,建筑面积22。74平方,当时8间房全部纳入改造。1985落实私房政策,对于出租6间房屋建筑面积超过改造起点应予改造,空闲2间予以返还,但因属危房已经拆除,按规定给予残值补偿,按每平方15元计算为341.10元。残值补偿款已于1985年9月2日由我的叔叔领走。
首先应该防止中介冒充个人,然后收取中介费,还有防止二房东,如果二房东住在那里还好点,不然收了钱然后找不到就惨了,一定要签正式的租赁合同,最好是能看到房产证,总之一定要慎之又慎!!
如果是直接从房东处租房,首先应核对房东身份和房产证明;第二,应与房东仔细核对房屋内设备设施和使用状态;第三,确认水电气物业费等清缴情况;第四,商谈房租费用交费方式租赁期限并签订合同。如果是从中介处租房,处上述注意事项外,还要核实中介人员身份,当然最好找品牌和口碑相对较好的中介公司。
一般情况下是85折收取的,如果新房不住办理空置的话是对水电煤的度数有要求的,具体的需要咨询你所在小区物业公司。以上内容是有物业法规定的
按照《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1%以下的罚款。
没有预售许可证,是不那个对外销售的,是不合法的。可以直接向主管部门举报,要求处罚。
房产税已经明确会有变化,货币政策的微调也几乎是必然的,其他的变数就在于楼市调控政策倒是放松还是微调,甚至会不会出手救市了,这些我看三季度是个窗口期。
不合理,也不合法,法律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不能协商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协商委托一家房地产估价机构,或者由拆迁人提出两家以上房地产估价机构,由被拆迁人从中选定一家房地产估价机构,对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进行评估。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根据评估结果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br/>拆迁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不能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可以向市、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裁决;市、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向市、县人民政府申请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 <br/>设区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组织设立房屋拆迁评估专家委员会。市、县人民政府或者市、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据房屋拆迁评估专家委员会对被拆迁房屋评估结果的鉴定意见进行裁决。 <br/>拆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法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br/><br/><br/>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与开发商合作建房,我出地,修好后按商定的比例给我房子,担心开发商建到首先要了解开发商的性用,然后签定合同,注意了解建房进度
首先工业用电和住宅用电的费用是不同的,再者供电局没把电表装到你家,当然不用交电费,物业有什么权利收电费?不交他也没有权利断你电!
租赁合同可以全部手写,想怎么签订就怎么签订,也可以口头约定;,买卖合同需要网签,有固定格式,必须书面签订,而且需要备案。如果解决了你的问题,请点好评,谢谢
把您认为要注意的事项以合同条款形式明确,并且明确违约责任。
很多小区地下做人防工程都没产权,租赁是只有20年,但如果签顶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就可以和住房一样有70年,转让时间以土地证到期时间为准。
如果你与承租人签订转租合同,你就是次承租人,需要征得房东的同意(你可以了解一下,承租人与房东的合同中有无转租限定的条款)。这种情况下,你是不需要再和房东重新签订合同的(只需要房东出具同意转租证明即可)。 但是,如果你重新和房东签订了租赁合同,你就是承租人了(相当于你替代了原承租人的法律地位)。你与原承租人签订的转让协议,性质上不是租赁合同,而是权利义务转让合同。这种情况下,你应直接向房东履行支付租金的义务,与房东履行合同权利和义务。原承租人则不再参与租赁合同的履行。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从房屋管理部门对建设单位来讲,当然在颁发房产证前,要求有资质的机构对新建房屋检测。指定检测的范围也是伸缩的,今日规定只检测房屋建筑安装质量(有一套规范的)、测绘面积;明日又添加“规划指标、绿化指标”检测;后天又要求增加“新房空气质量环境”检测项目。 至于房屋转让办房产证,则没有须事先检测的规定和必要。你从开发商那里接收房屋,是转让所得。现在所谓的“验房师”验房,充其量只是为迎合部分购房人的心态,对新建房屋质量的不放心,聘人去做表面文章“挑刺”罢了。房屋的重大隐患你从外表是看不出的。
上海市房屋转租合同范本http://wenku.baidu.com/link?url=eeoCTukRLN9794CT3oLePJQi1v2HtgtVBkQh6RbvWH9bA5b4p1gXizygDrX-xobKngfMwaQ6Bv1EKx9JpQkBd1YhOyZawQQwuFWFWADu3Y3
至少要让房东有个期限啊 例如半年内保持这个价。不然你租过来她下个月就说涨了你不是很不合算。在怎么变化也要有个约定啊 不然还要合同干嘛
1、租赁双方提供的证件:? 出租人? (1)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或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杜员房屋使用证;? (2)个人居民身份证或单位法人资格证明;? (3)委托他人代管的房屋,可由代管人申请,代管人除提交上述证件外,还应提交房屋产权 人委托其代管的委托证明;? (4)共有房屋出租的、除提交(1)、(2)款规定的证件外,还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的证明。 承租人? (1)承租人为个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 (2)承租人为境外人员的,提交公安机关签发的居留证件;承租人为境外单位的,提交杭州 市国家安全局批准的有关文件;? (3)承租人为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提交有关单位或组织的有效证件;? 2、具体操作程序:? (1)出租人或承担人提供上述有关证件,向房屋所在地的区房地产市场提出申请领取《房屋租赁合同》;? (2)租赁双方将《房屋租赁合同》逐条进行填写,双方签定盖章后,送交申请单位;? (3)区房地产市场派员对租赁房屋进行实地察看、评估;? (4)发给《房屋租赁证》;? (5)由出租房、承租方交纳0.5‰的交易手续费?
1.主要是看下合同里的内容是否和你当初签定时的一致,有无改动! 2.看下开发商是否盖章了 3.看下合同是否办理了合同备案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