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工业用电和住宅用电的费用是不同的,再者供电局没把电表装到你家,当然不用交电费,物业有什么权利收电费?不交他也没有权利断你电!
首先工业用电和住宅用电的费用是不同的,再者供电局没把电表装到你家,当然不用交电费,物业有什么权利收电费?不交他也没有权利断你电!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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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咨询律师。 关于3日内签合同而没有签这个问题,如果《居间协议》里没有说明需要因此承担违约责任,可以就不用承担,也没有说明这个时效性是作为买卖合同确立的必要条件,也不可以不签。这笔交易并非买卖双方原因造成无法签订的。我认为法律上不会承认将这个问题作为不签买卖合同和违约的理由。 关于你的买卖合同是否应该签,就要看居间协议是否约定了以及确定签订买卖合同的条件是什么。建议将卖方承诺的条件,若违反买方可免责的条款,还有在什么条件下居间协议无效的条款那里好好看看。
如果合同中的条款二房东履行了,口头的额外承诺他可以不履行,也不受法律约束,你如果不租的话,违约金(押金)很难退。合同一旦签订,要单方面增加合同条款必须经由另一方同意,签订补充协议。当然,如果二房东人好什么都好商量了。
不用,你到张家港租房网上去把租房,卖房的一些注意事项和你的权益保护,和法律维护看一下,再去和他协商。这样你才有道理跟他讲
我也在中国供求网上看到了这篇文章,写的还是比较客观的,这个网站也是一个很不错的信息发布平台!!
不要冲动,更不能鲁莽,打人有理变没理。直接与他们商量或找一下房主调解,学会办事。没几个钱,别把事闹大,最后吃亏的是你。一人在外本来就孤单,不行你就再换个住处。
这属于民事债务,找律师要看是否值得,其他方面,没有办法。中介只对房东和租客提供资料的服务,中介不代收房租给房东,所以中 介没有责任。
这属于民事债务纠纷,找律师要看是否值得,其他方面,没有办法。中介只对房东和租客提供资料的服务,中介不代收房租给房东,所以中介没有责任。 如果拖欠的数额巨大,就要找律师咨询,要花钱。如果数额小,就没这个必要,心中的气消一消,就当这是交学费了,下次出租,押金必须交足,水费电费,每月多跑跑,租期快到了,更要和他们多联系。 我也有房出租,也遇到过这个情况,一开始很气,但遇到的多了,反而觉得很正常,也不会生气了。想想就当布施给房客了,有时房客困难,我也让他多住半个月,不收钱。有了这个心态后,后来我遇到的房客都不错,没有再遇到类似情况。现在想想老古话说“境随心转”还是有道理的。 所以心态要好,不然,气的影响身体工作就得不偿失了。 祝您好运!谢谢!
其实该注意的只有1: 业主个人信息 2:商品房建筑面积 实用面积 3:销售单价 4:交楼时限 5:使用年限~大概就这几样需要特别留意,其他的细节一般都是由房管局统一打印的~
分几种: 1. 租金部分:房租金和房屋押金多少?如何支付?用什么作为支付凭证。 2. 时间:租期以及在租期内需注意事项。 3. 房屋配置: 把房屋内配置和使用过程中注意以及赔偿方式写清楚。 4. 其他可延伸和与房东双方商量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