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租适合房所要欲擒故纵错强硬要求退押金门做意硬炒架主提利解决案或许找更且价格优惠房<br/>记住强硬演戏表面内要气目标租房
你这是要干什么呀 陪读啊<br/>据我所知 一室一厅的 难找 插间好找 大约在400/月<br/>不过那个学校烂透了 还是不去的好啊
可以去做餐饮。<br/>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查看通州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公布的公租房信息。<br/>《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br/>第十一条 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确定后,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制定配租方案并向社会公布。<br/>配租方案应当包括房源的位置、数量、户型、面积,租金标准,供应对象范围,意向登记时限等内容。<br/>企事业单位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范围,可以规定为本单位职工。
呵呵,贴一张条子在那些小吃点门口,就有房东找你了!
有看完才收费的,如果你租的3000元以上的房屋,中介费由房东付的
1.是你不懂合同法<br/>2.你干他们走,最多只付违约金,也就是一个月的房租。<br/>3.租赁期到,让他们走人,他们不走就打110或是找当地派出所,去找户籍警察来解决。<br/>4.对他们强硬一点,他们这么做主要还是你太好欺负了。<br/>5.我是在上海打工的外地人,我做房产中介2年多。你说的这样的事情我遇到多了。没必要怕他们,不要因为自己是外地人就怕。不怕~<br/>6.建议你拿合同直接去派出所,让他们来解决。这个办法最简单。
看你写的情况,80%是房东临时变卦不给中介费,如果中介知道不给,第一:他肯定就是没佣金也愿意做;第二:要不他肯定不会去带看,除非他吃饱了撑着,瞎逛!<br/>楼上的说得对,人要讲信用,既然愿意让中介找客人,那就给佣金呗,不想给就跟人家说清楚,毕竟人家做的局这工作、挣得就是这个钱<br/>而且90%的让中介(正规房产)找房子为的就是个安全,比较有保障,以后如果出现什么问题也可以质询他们,找他们调解等等<br/>我觉得你这套房子不租也罢。租了这套房子第一:给人感觉没信用;第二:那中介肯定也不会善罢甘休,毕竟他们做这个的,肯定经常去那社区,走进走出的,到时看到多尴尬,害得避开呢!<br/>还有一个就是楼上的说的也不错,房东人也有些不实在。
需要交的。不管你是租客还是什么,都需要的。但是一个月15有点高吧,我们这里是一年12元一个人。我是山东烟台的。垃圾费现在很多人都不知道,但是很早就开始收了,因为政府人员,居委会人员有限,收这个有时没时间的。还有什么疑问直接问问我,我比较了解这个。
首先来讲,挂名买房现在的现象确实普遍,现在就是你说的协议,通常情况下爱,出资人一定要与被挂名的人签一个协议,这样今后一旦出现纠纷也就有了凭据。还有就是,这个协议,要对方夫妻共同签字才行,因为房子是夫妻共有财产,如果仅仅一个人签字的话,就可能是无权处分<br/>其次,如果是善意购买,想要房子举证是很重要的,例如能证明他没有那个经济实力购买房屋,或者提交购房款时是你交的钱等等,你手中的出资证明要详细<br/>再次,还有,就目前来看,房产证写着别人的名字,产权也属于别人,产权人可以处分房屋,你想有协议上的权利,所以你们之间签订的协议很重要<br/>剩下的就需要具体问题来具体分析了
不要公用东西,不喜欢就各自生活各自的,尽量少打交道 <br/> <br/>楼主说的几件事全跟电费有关,那就让房东再装一个电表,每个房间单独装,想怎么消费就怎么消费,消费多少就交多少。 <br/> <br/>与人合租就这么回事。道不同不相为谋,注意尺度,别弄僵了,没必要。
你好: <br/>这行为,属于诈骗! <br/>虽然诈骗金额不多 但是严重侵害了受害者。 <br/>你如果有抓那个人的线索,可以马上报警抓他,虽然诈骗金额少,诈骗属于严重情节! 如果你有他的身份证,去报警 警察定会去抓! <br/>希望你能报警抓他,以免那个人再骗其他人! <br/>你如果报警可以为人民再除一害。 <br/>报警,才是正确的选择!
看你的话,应该具备了独立的自主生活能力,经济应该也不会是主要问题,但觉得还是最重要的还是安全问题。尽管是男生,你们学校所处得位置偏僻,所以最好有个好的朋友一起居住,实在习惯独居,就尽量夜间不外出,晚上早归,一般的生活常识相信你也很清楚,最佳还是找个志同道合的人合租,异性也没什么个人觉得,最重要是志同道合,一个人独居确实很孤独无聊,两个人相互也有个照应,我现在大三也是再外面和别人合租的,当初也是想一个人,现在和我的一个想考研的合租,觉得听不错的,有事可以商量聊天,也不这么无聊!~
你的这个租房合同是今年年底到期是不是?<br/>如果是的话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也持续到今年年底,你只是有想搬走的想法,但是并没有真正搬走,不构成实际上的违反合同的行为,也就是说你并没有违约。<br/>房东是没有权力单方面中止合同的,你可以继续住下去没有关系。<br/>房东想多赚钱而已,你只需按照合同上写明的办事,其他的不需要管他。你可以跟你房东好好谈谈。
自己做饭合算,可以省很多钱,并且租房比较舒适
第一,钥匙行不行,第二,他有没有给你写好,押金收据。第三收据得准确,你不是能电话联系么?<br/>我明白……能租就……不然投其它路咯,赞吧!<br/>现在骗子确比较高明哦!。
你们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建议写入违约金,将来如果出租方违约了,那么直接按照违约金给予赔偿,就不在需要租用方收集证据证明自己造成的损害。<br/> 你没有约定如果这个房子面临拆迁的情况,出租方是否承担赔偿责任<br/> 这两点写进去,这个合同就没有太大的问题了<br/> 希望我的回答能给你带来帮助<br/> 如果满意,请给予评价,并采纳为答案
可以的,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转租。擅自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这样的话,承租人两边都要承担违约责任。
我这里有个在简单不过的啦,很明了。你可以参考着写! 车库出租协议书<br/>甲方:<br/>乙方:<br/>一、租赁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br/>二、双方约定下列责任:<br/>1、甲方提供给乙方新车库钥匙 把,库内有暖气设施不得破坏。<br/>2、乙方不得改变库内设施,乙方此库只能用于停放车辆,不得它用。<br/> 3、租金每月300元,上打租,一年租金一共3500元整。<br/>4、乙方续约与否要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br/>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br/>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由签字之日起生效。<br/><br/>甲方签字: <br/> <br/>乙方签字:<br/><br/>2009年 月 日
购房后可以支取。一般需要提供购房合同、发票、本人证件、单位开具的提取单。当然不同地区可能不同,具体咨询公积金中心或单位人力部门即可。
直接找当地房管部门投诉、消协投诉或到当地媒体报道,让不讲诚信之人付出代价。或你直接给他发律师函明确其已背约,要求主张停止背约、赔偿损失并承当背约责任!
房租到期前不能提价,除非合同有约定。<br/>如没有约定同意转租,则不得转租<br/>合同期内不能涨。<br/>房租到期前不能提价<br/>应当依据合同约定进行处理.<br/>如果租房合同中没有约定,则不能涨价.
首先,你要明确合同是跟谁签的,如果是跟物业签的,那你就开。绝对没事,如果是跟房东签的,那么房东必须帮你解决问题,如果无法解决问题必须赔偿损失。你有合同,别怕!~
第一你要清楚。是否双方都同意。第二你要知道。你已经签订了房屋租质合约如果双方都签字了是不可违反的。 如果双方都同意可以协商 不需要写这些麻烦的东西。
既然你说16号已经签了合同,那自然就不能退了,如果只是下了诚意金,没有正式签合同的话就可以推
这要看你与中介怎么订的合同,也就是说要看你给中介的什么权限。如果合同规定他要为你管理财产,那么他就要承担责任,可以将中介作为被告。
在租赁房屋具有瑕疵(包括物的瑕疵和权利瑕疵),致使承租人无法使用,或者利益受到重要影响,或者在相当期间内不能进行使用收益的,或者租赁房屋毁损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br/>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br/>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br/>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仅限于物的瑕疵,而且限于物的瑕疵达到“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我们认为,对于租赁房屋的瑕疵,不论是物的瑕疵还是权利瑕疵,只要符合《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规定,承租人可以主张解除合同。 对于承租人因租赁房屋存在瑕疵而主张解除合同的,应满足以下要件:<br/> (1)承租人的使用收益受到的障碍必须达到严重程度。但是,如果租赁房屋对于承租人有特别利害关系的,则该障碍即使未达到严重程度,也应允许承租人解除合同。<br/> (2)出租人不于催告的期限内进行修缮。但在修缮为不可能或者虽有可能但于承租人已无利益的,则无需催告即可主张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的用语是“可以随时解除”。<br/> 但应注意的是,其前提是租赁房屋的瑕疵已达到“危及承租人(包括同住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在此种情形下,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房屋存在瑕疵,也不影响其解除合同。这一点与一般的合同解除规则不同,其立法理由在于要绝对保护人的生命与健康。
既然你提到押金的问题了,这件事情的处理顺序应该是:<br/>(1)合同里是否写需要交押金,如果需要,那么房客就违反了合同约定的义务;<br/>(2)如果明确约定可以解除合同你就赚到了,要挟他解除合同然后涨祖金;如果没有明确约定你也可以要挟他,但是如果上了法院可能有些争议(这需要看具体条款约定);<br/>(3)不符合第一点要求的,找其他理由威胁解除(法定或者约定),比如哪次房租晚交了、有没有转租的行为(你没有同意的前提下)、是不是动了房子的结构;<br/>(4)不符合上述所有要求的,你就可以开始找麻烦了(自己想办法);<br/>(5)总之一句话,合同法定期限内是无法涨租金的。<br/>(6)另外,解除合同需要符合合同法规定的法定催告要求,特此提醒。
直接租赁的,怎么会有转让费呢,应该是交租金嘛<br/> 你得与房东签订租赁合同的
丙方需支付9月份的租金,因为丙在9月1日才告知乙取得该房子的所有权,乙、丙合同终结的时间为9月1日,所以丙应支付乙9月份的房租2000元。若丙提前通知乙合同于2003年9月1日该房产的所有权发生改变,合同终止,则不需支付9月份的租金。
如果原房主退还房租给租客,有权要求租客离开<br/> 或起诉原房主违约 我的补充: 2014-10-21 10:42 我长期代理二手房买卖纠纷的案件,可以看我的案例及文章;<br/> 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如需代理,可以联系我。
公房撤迁的被拆迁人书承租人和同住人,一般考虑户口因素。可能会有影响!
租房合同<br/><br/> 房屋租 身份证号 (简称甲)<br/> 房屋承租 身份证号 (简称乙)<br/> 房屋租赁双经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致原则,达租赁协议<br/> 租赁费交付<br/> 乙租赁甲房屋用于 ,房租赁费民币 元/ 每 (月)交付; 点交付;<br/><br/> 租赁间<br/> 暂定合同期限 自 月 起至 月 止期同等条件,甲优先与乙签订新租赁合同,新合同期间租赁费等重新商定<br/> 甲责任与权利<br/> 1.房屋自损耗维修漏雨、油漆门窗等;<br/> 2.按收取房屋租赁费,签订合同收取租赁费收取具收据;<br/> 3.随意终止合同,若终止应加倍赔偿损失 元并支付违约金 元;<br/> 4.发现乙任意损害房屋及设施等,甲权要求乙赔偿损失或恢复原状;<br/> 5.若旧城拆迁等原需要终止合同需要提前告知并赔偿损失 元;<br/> 乙责任与权利<br/> 1.按付给甲租赁费,承担房屋租赁期间关物业费、水、电费等 ;<br/> 2.私自房屋进行改造,任意损害房屋及设施;<br/> 3.合同期间内,随意终止合同;<br/> 4.经甲同意装修房屋;<br/> 双其约定<br/> 1、经甲同意乙装修费用抵用房租款;<br/> 2、若遇拆迁给乙经营造损失拆迁发放补偿款由乙所乙与述第(3)条第(5)补偿款款重复;<br/> 3、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应本着相互谅解原则按律规定协商解决;<br/><br/> 甲 乙<br/>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