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是可以办理抵押贷款的。具体办理的程序是: 1、 购房者(借款人)到房地产经纪公司,办理贷款委托手续,并交纳代理手续费. 2、 提交客户申请资料; 3、 到指定房地产评估所对房屋进行评估; 4、 到保险公司交纳保险金; 5、 银行对手续进行初审; 6、 签购房抵押贷款合同; 7、 到公证处办理合同公证; 8、 在贷款行存入首期购房款; 9、 过理房屋过户手续; 10、 办理抵押登记; 11、 银行审批后放款。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继承人以遗嘱的方式安排房产的,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应该按照被继承人的遗嘱分配房产。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之外还有房产未处理的,那么这部分房产则按照法定继承情况处理。已经按照遗嘱单独继承了遗嘱中所涉及房产的继承人,仍然有权利参与法定继承的房产分配,除非遗嘱中明确表示该继承人不得再继承遗嘱房产之外的房产。
遗 嘱 <br/><br/>立遗嘱人:李××,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 * * 市××路×号×室,身份证号:××××。 <br/><br/> 我今年78岁,在立遗嘱时精神清醒,由于年事已高,并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可能发生意外,故立遗嘱,由于我握笔困难,由刘应良律师代我起草本遗嘱,由湖北诚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刘应良律师、陶小平律师进行见证。遗嘱内容如下: <br/><br/> 1、将我位于 * * * 市××路×号×室的房产一栋(房产证号:××××)由儿子李××继承。 <br/><br/> 2、除上述房产外,我其余的财产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进行处理。 <br/><br/> 3、我指定刘应良律师作为我的遗嘱执行人。 <br/><br/> 5、本遗嘱一式三份,我本人、遗嘱执行人、湖北诚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各保管一份,继承开始时由执行人负责实施。 <br/><br/>立遗嘱人:李×× <br/><br/>代书人:刘应良律师 <br/><br/>证明人:王××<br/> 在场人:张 * *<br/><br/>时 间:二00九年**月**日
对房产,要写明详细地点,日后归何有所有.<br/>对不动产,写明归何人所有就可以了,遗嘱的形式本身并不重要,建议进行公证,公证人员会帮助立嘱人完成,且,经公证的非经另一份公证不能撤消,其他形式的证明其是否有效是关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生前立下自书遗嘱,指定由原告一人继承涉案房屋。自书遗嘱所立程序及表现形式均符合法律规定,故该自书遗嘱依法成立,应受法律保护。现已离世,原告作为法定继承人,依据生前所立遗嘱主张继承涉案房产中所占份额的诉讼请求,理由充分,法院予以支持。 告在涉案房产中所占份额较多,从有利于当事人生活便利、生活习惯等情况考虑,涉案房产归原告吴某1所有较为适宜,但应按被告应继承份额予以折价补偿,即原告应当按照涉案房产价值60000元的1/10折价补偿被告吴某3金额6000元。
双方先协商解决,实在不行就找相关的证人和证物向有关部门起诉解决
订金可以退的,请注意你订金收据上是否有对此订金的性质说明。有没有说明不能退还,再说了没签合同有什么不能退的。
法律上来说是不合适的,当然,你要考虑现在很多房产公司的操作都是有一定问题的。 而且,你是交付定金,不是交房款,而且你拿到的不是购房合同吧,应该就只是一个预付款、定金什么的一个协议。
协商解决不了的话,可以依法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合同。如对方不履行合同,可追究他的违约责任,赔偿给你造成的损失。
签订合同后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防止风险发生,如果没有过户应当在新政实施之前赶紧办理.
和房东谈谈,看房可以,有一个固定时间,必进谁也不能总在家
合理,是业主违约在先,你可以查查相关的法律,就是你已经租下了某地方,房东在售卖之前是要先知会你的,需要你的同意(因为按照法律规定你是有优先购买权的),时间久了我也忘记详细的信息了,你一查便知
楼主怎么会没有签合同就交了首付,这样会很被动。不管开发商承诺什么,只要没有写在合同内的都不能作为非常铁的证据。现在的情况楼主承担着非常大的风险,我建议退房,规避风险为上。你和开发商没有签正式合同吧,首付是可以退的,定金估计要不回来了。
合同已经签订就是法律依据,除非合同上写明相关条款。最佳选择是先不签订合同等着到时候贷款的时候一起签订。 不过,既然是有意买房,从长远考虑,不要斤斤计较那点儿利息,假设到时候房价上涨了5%或者是更多呢?真的是有的时候人算不如天算,还是平常心好一点。仅供参考。
合同已经签订就是法律依据,除非合同上写明相关条款。最佳选择是先不签订合同等着到时候贷款的时候一起签订。 不过,既然是有意买房,从长远考虑,不要斤斤计较那点儿利息,假设到时候房价上涨了5%或者是更多呢?真的是有的时候人算不如天算,还是平常心好一点。仅供参考。
可以是可以,但是他自己的房子应该有土地证啊,你可以问问,如果有的话可以去土地局办理登记。还有一点提醒下:不管办不办理的到登记,只要买卖了,都签署下文件,这样对你比较有保障。
专项维修基金足额归集到位,维修项目符合维修基金使用范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届满;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涉及一幢楼业主的,申请单位已事先征询2/3以上业主的书面同意;涉及物管区域全体业主的,已经业主大会书面批准,并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
请问收款条上是否有写订金或是定金?或是只写收到某某人多少钱?若是收款条上有写定金,则视为一种和约,如果房主不买房子,可向房主追讨违约金(由于你只是收款条肯定没有写违约金的具体数字,最终只能双方协商)。若是订金,它不具备定金所具有的担保性质,可视为“预付款”,若房主不买房子,你也没办法。这和收条上只写收到某某人多少钱是一样的。
常规来说装修贷款为信用贷款,并非抵押贷款,所以跟你出售房屋应该没多大关系,不知道你所贷款的银行是如何跟你签订贷款合同的了。
一首先需到你原来的按揭银行去询问一下能否办理转按揭手续,如行就比较方便,否则就有点麻烦. 如能转按你只需要到房屋中介机构去发布一个售房信息(免费),中介机构就会想尽一切办法帮你卖房,谈好买家后双方到银行办理转按手续就行了,或者买家愿意一次购买,经过公证处公证一下,让他帮你把未还的款归还银行,取出产权证变更成买家的名字就完了,但注意收完款. 如果不能办理转按手续,你就必须把以前你未还完的按揭款全部归还完后,取出产权证方可卖房
新房首付不低于30%,25万的30%就是75000<br/>二手房是按评估价计算的,评估价比成交价低,因此首付要多些,看评估价是多少了<br/>过户的费用及中介的费用不在首付款之列
当务之急是必须要找到当时的卖房人,让他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尽快办理产权证,没有产权证就不能证明房屋是你的,如果再涉及到其他的利益,房屋的主人不承认以前的交易或提出其他的条件可就麻烦了,可咨询当地的房管局或其他房屋中介机构。
有两种办法:1:走继承,需交付契税4%,交易服务费(3元每平),产权登记费80一宗,另外还需出示您兄弟放弃该房屋继承权的法律有效证明!2:走正常过户手续,需交付契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交易服务费,产权登记费!具体比例根据房屋面积和房本是否满5年而定!
直接过户没有问题!但你要跟家里人协商好以免家庭不和!如果过户到你名下以后再可以过户或赠予给你儿子!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在法律上,未经登记的房屋,不动产所有权不发生改变,也就是这栋房子的主人还是原来的。 当事人之间订立的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的以外,自合同成立时起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也就是说合同效力和登记之间没有必然联系。有点像是签订了合同就是有了保证,对方不卖就可以起诉要求继续履行。 综上,目前来说房子所有权还在原房主那里,原房主与别人有纠纷被起诉,应该作为被告,待纠纷解决后,与房屋拆迁有关的才会继续。最后关于拆迁款,理论上都是要补偿给不动产所有权人的。若因房屋产生债的纠纷,那么该笔拆迁款在拨付给所有权人后应该先偿还因此产生的债;而因为房屋拆迁,原房主不能履行予现房主的合同,应该对现房主进行补偿,不能达成协议的,现房主可以起诉至法院,请求因原房主违约造成的自己的经济损失赔偿及其他赔偿。 谢谢,祝您好运!
您好,如果证明房主已经收到了房款<br/>那么可以起诉,要求办理过户<br/>房主找不到可以公告送达,待判决作出后,根据判决直接办理过户即可。希望我的答复帮助你,如果需要详细咨询可电话或QQ联系本律师!QQ空间及博客里有关于此类问题的法律资料供您免费查询参考。
回答:1、常说的五年是指房产证上的填发日期算起的。<br/>2、一定要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才能进行交易,不能在开发商那转给他人。<br/>3、能把名字改成夫妻二人的,你只要持夫妻二人的申请报告及结婚证复印件(需与原件核对)、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需与原件核对)夫妻双方到房屋登记部门办理即可。<br/>4、房屋登记办法实施前需要夫妻二人在场,实施后只要房屋所有权证上的所有权人是谁就由谁一人办理即可。<br/>5、需缴纳的税费有契税36万X1.5%(买方)、个人所得税按售价1%(卖方)、营业税5年内36万X5%5年后36万X1%(卖方)、交易手续费133X6.00元(双方各半)、房屋登记费每本80.00元(买方)。
你和银行都是他的债主,银行会将他的财产拍卖,然后按比例换份拍卖款,你的房子基本上保不住了,能拿回点钱就不错了!
你好,可以的,您直接去银行办理好啦··········希望能帮到您···········
首先说明你的房子手续是齐全的,房产证土地全有<br/>即使土地证对方不想给你估计是想要点钱,土地证不要也可以补办.所以不用担心.补办之前,你去土地局就可以把以前的挂失了.<br/>另外,纠正一点,公摊面积指你所在楼分摊楼梯管道井等的面积,与土地证无关.
起诉A 将B列为第三人 ,同时建议申请财产保全查封房产<br/> 具体有需要可来电
按照你的描述,作出如下简单回答<br/>首先,你们所言的房屋是否是私产房?房产证是你母亲的?<br/>其次,根据你的描述,现在需要来看是否可以认定你们之间存在买卖合同的关系,如果可以认定,那么现在你方可以主张继续履行合同,要求进行过户。<br/>再次,由于本案中你们之间的关系比较特殊,所以需要看你所言的邮件和付款证明等等,因为民事诉讼中,证据还是非常重要的.此外就是此房屋是你母亲的,你哥哥是否有权代理这都是问题。交钱是转账还是现金?<br/>建议你还是详细说明,如还有疑问,或是需要帮助,可以来电
您好,1.签正式的买卖合同,2.如买方需要贷款开始评估办理贷款,需要卖方您签订借款合同,银行进行审批,3、审批通过之后,买卖双方到房管局办理资金,把首付款存入资金账户里,等待银行放款,4、银行把贷款的钱放至房管局资金账户里,三到五个工作日换取全款凭证,开始办理过户手续。现在都实行资金,比较安全,所以不存在先交钱给业主,等过完户五个工作日您拿到您房产证,由房管局直接把钱打到业主卡上。
正常手续应该是:1.让死者的儿子去继承遗产(房屋)<br/>2.死者的儿子与你办理过户手续<br/>从你的问题来看你目前必须要打官司了,胜算还是很大的,因为首先你有房屋买卖合同(最好有中间人),而且你在此房屋居住10年,周围邻居也可以为你证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