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套房子合同和贷款事情
第一次买房子,买房子的时候我和售房小姐说了要住房公积金贷款,当时她也应允说可以,所以我就先交了首付款10万,预贷款20万; 等了几个月后通知要签订合同和进行贷款手续的时候,却告知房子无法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开发商没有在住房公积金处登记,只能以商贷形式进行;我不同意进行商贷,因为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最后可以节省5万多利息,所以和开发商产生分歧,目前情况是这样: 一、经过和开发商沟通,他们说今年年底会在住房公积金处登记,如果能登记上(也不说是100%就能登记上,不会出具书面保证),则等明年就可以再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但是如是开发商住房公积金登记不上,则我们只有办商业贷款或采用其他方式进行适当补偿,但是这个回答是不明确的,也不会出具书面证明; 二、售房部说合同方面我可以先签订买卖房子合同,交契税等,暂不办理贷款业务,等年底开发商上报住房公积金登记后再看情况定办理贷款; 三、开发商虽然说他们房子不愁卖,但是我说他们前后说法不一,要退房,他们又不同意; 依据以上情况,有两个问题: 一、现在我是按先签合同等着他们年底处理住房公积金登记结果后再贷款?还是先不签订合同等着到时候贷款的时候一起签订? 二、如果明年他们项目(五证齐全)没有住房公积金处登记上,到时候我要求退房是不是允许? 有哪位在此方面了解的师傅,告诉以上情况如何处理合适,其中还有哪些要注意的事项?谢谢
合同已经签订就是法律依据,除非合同上写明相关条款。最佳选择是先不签订合同等着到时候贷款的时候一起签订。 不过,既然是有意买房,从长远考虑,不要斤斤计较那点儿利息,假设到时候房价上涨了5%或者是更多呢?真的是有的时候人算不如天算,还是平常心好一点。仅供参考。
合同已经签订就是法律依据,除非合同上写明相关条款。最佳选择是先不签订合同等着到时候贷款的时候一起签订。 不过,既然是有意买房,从长远考虑,不要斤斤计较那点儿利息,假设到时候房价上涨了5%或者是更多呢?真的是有的时候人算不如天算,还是平常心好一点。仅供参考。收起
可提前一次性还清,亦可提前还一部分 银行根据所剩贷款本金重算月均还款额 去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提前还贷协议 提前部分还款的额度是1万元或其倍数
2006年4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上调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由现行的5.58%提高到5.85%;5年期以上的贷款基准利率由现行的6.12%上调至6.39%。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0.18%为4.59%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贷款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采用贷款的方式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 1、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首付款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住房公积金提取储蓄卡。
应包括基本工资,加班费,各种补贴,奖金等,其中不应扣除个人应交的社保费用,也就是说基数应是没扣个人社会保险费前的金额.
据我所知,养老共28% 个人负担8% 医疗共11.2% 个人2% 公积金同上
不能,首先现在公积金不支持跨地区提取使用,而且你也没有房屋产权,不可能提取。
房产证上的产权人如果是你父亲的,那么你的公积金是不能提取的.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一般是当月就不缴费了。
采用等额本息法以后不能改变. 如果想减息,资金宽裕,可以提前还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