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签约既省钱又省时间,购房人的信息可以共享,请律师的钱可以共同承担,也能造成房地产商的心理压力,增强购房人的谈判本钱,不失为一种好方法。 但是任何事情都有正反两个方面。集体购房签约需要集体的团结,不能自说自话;也不能排除房地产商会收买集体购房的谈判代表;同时谈判代表的素质和谈判水平决定着所有参与者的命运。为了防范风险,我建议参加集体购房的购房人对代表的委托应限定权限,委托代表进行谈判,把最终决定签字权留给自己。 还想强调一点的是,对普通购房人来讲,签合同不可能面面俱到,更不要指望房地产商能同意他自己都无法解决或预测到结果的事情。买房就是买房,不要做不切合实际的幻想。要明白房地产商无权强迫购房人接受任何条款,购房人也无法强迫房地产商接受任何条款。如果房地产商不接受购房人的要求,购房人能做的只有不买这个房地产商的房。在整体房地产市场由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前,很多不合理但又不违法的问题,单靠购房人个人的力量能改变的不多。 所以,无论采取何种签约方式,关键问题还是所选中的签约对象,也就是房子才是根本。
各个小区物业费收取标准都不一样,起码你需要问一下管理小区的上家是谁。 现在目前来说物业费有两种,一种带电梯的肯定贵一点,板楼没有电梯的便宜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br/>(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br/>(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br/>【分析】根据你的情况,你可以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要求开发商返还已付房款及利息、并赔偿已经发生的损失,同时可以要求开发商支付不超过已付房款一倍的数额。 <br/>实际上,如果开发商具备还款能力,你赚大发了。<br/>【补充】如同意调换其他同户型房屋,我们还有权利索要赔偿吗?????怎样计算赔偿金?<br/>这个没有具体法律规定。应当是不能索赔的,但是应当根据面积情况,找回或者支付差价。
其实租房前应该结清前期的水电费,物业费的;而且合同中应该写明违约条款。在国外,法律是保护租房者利益的,租房者不搬,房东没有权利赶走,否则可以去告他!!或者可以跟他协商要求赔款。<br/>希望这是最佳答案,呵呵。
搬家吉日<br/>14年 9月 10日 / 星期三 / 八月 十七甲申 / 冲戊寅虎<br/>14年 9月 19日 / 星期五 / 八月 二六癸巳 / 冲丁亥猪<br/> <br/>搬家的建议事项:<br/>1.不要空手进屋,拿金银珠宝,首饰,存款簿,米桶。<br/>2.入宅后尽量不再修造施工。<br/>3.孕妇不要动手参加搬家的过程。<br/>4.入宅当天请客,或事后选个日子请客。<br/> <br/>祝 乔迁之喜!
这不是规定的问题:过户的时候应该提供买房在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否则是不过户的。而且办理贷款的时候就应该提供卖方的银行卡或者存折,银行就会自动转账给卖方。提前入住的问题,可以协商,贷款合同里也有写。关于“卖方可以新开一个存折,双方签字后贷款下来会直接打入卖方的账户”你这个必须咨询当时办理贷款的银行老师,银行老师会提供相关的信息,而且非常准确。
各个小区物业费收取标准都不一样,起码你需要问一下管理小区的上家是谁。 现在目前来说物业费有两种,一种带电梯的肯定贵一点,板楼没有电梯的便宜点。
买卖不破租赁,而且在同等条件下,租赁人有优先购买权。你跟他说的价高点,看他还买不买。想让他走得说好话,退给他房租,不然打官司你都没理
有可能,不过体质弱的易此,而强的则几率极低。问题在于刚装修完的房子的化学物质使人受到极大的污染引致骨髓增生异常,若出现较多的分化、分裂不全的细胞进入血液,而人体免疫又不能识别及清理是致病的原因,望采纳。
一般没有啥大风险,但是如果时间太长,那就危险了。。。。。。。。。。。。
原因:建房屋用到的熟石灰,它在固化过程中,跟空气中的二氧化碳作用生成水,所以新建的房屋比较潮湿,最好过一、二个月才入住。另外,新装修的房间中,因为各种油漆、化学涂料会会发出一些有害气体,应将窗户打开透气15天-30天,才可入住。
本案涉及无权代理、表见代理、隐名代理、撤销权等等专业法律知识运用。单从你反映的情况看,如果房屋已经交付并且购房人已经入住相当时间。可以从事实履行概念判断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即出售方(指被代理的实际产权人)对其子代理出售并对外签约的行为是明知的,且未行使过撤销权。)民事合同行为仅凭程序上的瑕疵不能推翻实体既定的事实。如果本案出售方具备办理交易登记的条件,你可以要求出售方继续履行合同,协助办理登记手续。必要时,建议你作好诉讼准备。最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四)、(六)项的规定,是法律对出卖人的强制性要求,这项强制性规定是管理性的,而不是效力性的,不应作为认定合同的论据,如果本案能解决好代理问题,房屋买卖合同应认定有效。 <br/>《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第三十七条 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第四十八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四十九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无房产证当然不能过户,对此情形公证处也不与公证。只能签好买卖合同。
如果是住房,使用权自动续期。(物权法规定) <br/>如果是商业房,50年。 <br/>所以,你的假设不成立。
这个也需要看是哪一个年份的呢。搬家的日子通常是指:“入宅仪式”的日子,最好在“入宅仪式”前把所有家电、家具就定位、床、书、衣服、等杂物(锅、碗…)整理好,封门(把门关好),等“入宅仪式”的吉日开门、上香祭祖、开火(点火)或放鞭炮…等,在当天入住。“入宅仪式”是吉日开门、上香祭祖、开火(点火)或放鞭炮等。
合同无法履行的,房主应当解除合同,返还租金、和押金,房主不予返还的,你可要求在拆迁补偿款予以扣除
咖啡色与浅黄互搭试试,效果不错。窗帘可以考虑灰白色花纹麻面感觉的。大方!好配搭。试试啊。
安个窗帘盒吧,直接安滑道,直接就可以看见,不美观 有盒子能够挡住
木制家具的生产过程基本的是:开料(即买来大块的木板,切割成小的),封边(用封边机将PVC胶边贴在锯好的木板上)、钻孔(在木板上打孔),拼合组装。这过程中还有一些小程序,另若是喷漆家具,则有喷油的程序。
你看看门合页的地方螺丝是否在,要是不再或者不是螺丝,就要想办法加固。我建议你换个,因为门老化了,修好了时间也用吧长。
这是双方在租房前协商的,可业房主出,也可以住户出,想出租房子的可以上集城网看看,浏览量很大,相信房子也比较容易出租出去!
典当手续和银行抵押手续是一样的,都要在房管部门进行“他项权利登记”,奶奶卧病,可以给予一定方便,上门办公或委托。但父亲失踪,无法行使民事权利,所以无法办理抵押,你只以把房产全部转到奶奶名下,才可以办理抵押登记。
是摇晃感还是上下的震动(抖动)感?如果是在有大型车辆开过才有震动(抖动)的,应该是正常的:我的办公室在三楼,楼是05年修好的,是大型的建材市场。按说很结实了,但每当重型点的车从楼下经过时,我都能明显感觉到抖动。 如果不是上面所说的这种情况,建议你尽快向房管局反映。
一般没关系啦,你可以在家供奉观世音,或是如来菩萨啊,哈哈但行好事就可抵万灾啦,再就是加上慈悲嘴善良心,就天下无敌啦
实木家俱有没有味,不是在于木质的本身,而是在于漆的好坏。漆的好环是环保与否的关键。 免漆家俱是在实木框的外面贴木纹的皮子。(机器成型)一般味道小一点。 想要知道环保与否,请检测~
很正常的,一般炎热天气导致地面温度很高。表面温度通常达到50--60多度。我们闻到的馊臭味其实是泥土灰尘在高温时被雨水淋湿产生的水蒸气的味道。好比如我们把铁锅干加热到一定温度是突然闻到一种异味一样。
未封闭的阳台、挑廊,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原来规划设计是半封闭阳台,无论现在是否封闭,都按照一半面积计算。
说的不够详细,最好有实景缩放图。建议床最好坐北朝南
你都已经把问题分析到家了! 如果你还年轻,我看可以选择六楼。理由:我住的是一楼。
可以在室内安装一层金属防盗窗,这样从外看没有防盗窗,但起到了防盗效果。防盗窗可以根据自己的要求做成开启式、固定式等防盗窗。
谢谢你的信任。 你觉得红白色格子柜与米黄色电视墙、灰色沙发墙搭配的效果不太好。想把沙发墙的灰再加重点,当然是可以的。因为,对颜色的感觉除了一般的规律外,应当是各有所爱。 当然,你在加重灰色时,最好先少量的调色并试一下,逐渐来观察。如果是立邦、华润、多乐士等品牌,可以用商家的色板来进行对比掌握。仅灰色就在几十种区别。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