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继承人以遗嘱的方式安排房产的,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应该按照被继承人的遗嘱分配房产。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之外还有房产未处理的,那么这部分房产则按照法定继承情况处理。已经按照遗嘱单独继承了遗嘱中所涉及房产的继承人,仍然有权利参与法定继承的房产分配,除非遗嘱中明确表示该继承人不得再继承遗嘱房产之外的房产。
遗 嘱 <br/><br/>立遗嘱人:李××,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 * * 市××路×号×室,身份证号:××××。 <br/><br/> 我今年78岁,在立遗嘱时精神清醒,由于年事已高,并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可能发生意外,故立遗嘱,由于我握笔困难,由刘应良律师代我起草本遗嘱,由湖北诚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刘应良律师、陶小平律师进行见证。遗嘱内容如下: <br/><br/> 1、将我位于 * * * 市××路×号×室的房产一栋(房产证号:××××)由儿子李××继承。 <br/><br/> 2、除上述房产外,我其余的财产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进行处理。 <br/><br/> 3、我指定刘应良律师作为我的遗嘱执行人。 <br/><br/> 5、本遗嘱一式三份,我本人、遗嘱执行人、湖北诚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各保管一份,继承开始时由执行人负责实施。 <br/><br/>立遗嘱人:李×× <br/><br/>代书人:刘应良律师 <br/><br/>证明人:王××<br/> 在场人:张 * *<br/><br/>时 间:二00九年**月**日
对房产,要写明详细地点,日后归何有所有.<br/>对不动产,写明归何人所有就可以了,遗嘱的形式本身并不重要,建议进行公证,公证人员会帮助立嘱人完成,且,经公证的非经另一份公证不能撤消,其他形式的证明其是否有效是关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生前立下自书遗嘱,指定由原告一人继承涉案房屋。自书遗嘱所立程序及表现形式均符合法律规定,故该自书遗嘱依法成立,应受法律保护。现已离世,原告作为法定继承人,依据生前所立遗嘱主张继承涉案房产中所占份额的诉讼请求,理由充分,法院予以支持。 告在涉案房产中所占份额较多,从有利于当事人生活便利、生活习惯等情况考虑,涉案房产归原告吴某1所有较为适宜,但应按被告应继承份额予以折价补偿,即原告应当按照涉案房产价值60000元的1/10折价补偿被告吴某3金额6000元。
可以再装,原有的电话办停或者办拆就好了<br/><br/>沈阳的网络最稳定的是网通,但是价格稍微贵些,电信稍便宜,但是流量不一定,铁通是不很不稳定,如果是经常大流量网络操作或者是玩网络游戏的人,还是不要选铁通的为妙
1、公证费:按房屋评估额2%交纳;2、商铺评估费:按房屋评估额0.5%交纳;3、契税:按房屋评估额3%缴纳;3、土地增值税:按房屋评估额1%缴纳;5、所得税:按商铺评估额1%或按商铺现值-商铺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计税额计算)差额20%缴纳;6、商铺产权登记费80.00元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以上价格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根本过不了户,首先过户需要,买卖双方本人到场,如果本人没有到场,需要公证过的委托书,受托人必须到场,如果你联系不到他没有办法
短时间价格涨了6万不稀奇的。合同已经签了,没有办法,要违约就得付违约金。这5万只能认命了,没办法市场就是这样。 <br/>第二个中介也有可能是骗你的,但是赔5万,和多卖一万这个风险较大。 <br/>如果你真的很在意一万块钱差价,给你个建议,你可以和第二个中介去谈一下,但是要签合同才算数,而且签好合同后一定要收取6万块钱的定金,要比原来多一万,这样你就不会亏了。你可以那原来的6万去付5万违约金,手里多1万,成交后拿到同样的余款。 <br/>注:双倍返还,包括对方已交的定金。就是自己亏5万。
你好!我是湖南君子莲的律师<br/>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拆迁赔偿对象是房产证上的房主,<br/>2、买卖合同是双方自愿签订的应当合法有效,并受法律保护。根据我国现行的物权法,卖家的恶意欺诈行为是要受到法律惩处的。<br/>3、若甲乙方协商同意后,还需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转移,只有两证齐全才能最大程度的保护自已利益。
只要产权尚未交割,也就是说房产局还没有帮你们过户,你是可以取消的,你承担前期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你自己的定金就好。关键是你要看清合同上中介方的费用是有谁出,当交易终止中介费是如何结算的。另外最好去下当地房产局当面问问,因为每个地方细则还是有所差异的。
可以由户主出具委托书给妹妹,委托妹妹办理过户手续。但是委托书还必须经过公证。具体可以咨询当地房管局和公证处。
税费约为房产报税价的12%(卖方:个人所得税3%、营业税5.5%,买方:契税3%,其它过户税费约数百元)。<br/>报税价是你们自己定的。房管局的电脑系统对当地每个区域有一个最低的评估价。你们报的报税价高于那评估价就按你们的价计税。低于的话就按系统的评估价计算。对这评估价最了解的是当地同区域的房产中介,因为他们经常去过户,知道能最低报多少可以通过,所以建议你去中介那了解下。
有协议,他们毁约可以起诉,要求他们履行合同啊,<br/>找个律师问一下吧,花不了多少钱的,那样心里踏实啊
有!房产纠纷的大多漏洞产生都在这个过户上,只要没过户法律是不好保障现购买人权益的。所以你如果是原产权所有人或受益人之一是可以追回部分权益甚至终止合同的。
按房产证未满二年算,过户税约32000元。税费约为房产报税价的8%(卖方:个人所得税1%(房产证大于5年的免)、营业税5.5%(房产证大于5年的免),买方:契税1.5%,其它过户税费约数百,以上税点均按小于144平方米的普通住宅计算)。<br/><br/>买卖过户如房产证过五年也不用交个税,只需交契税1.5%,其它过户税费约数百。即总共1.8%左右。<br/><br/>报税价是你们自己定的。房管局的电脑系统对当地每个区域有一个最低的评估价。你们报的报税价高于那评估价就按你们的价计税。低于的话就按系统的评估价计算。对这评估价最了解的是当地同区域的房产中介,因为他们经常去过户,知道能最低报多少可以通过,所以建议你去中介那了解下。
如果房本满2年,就没有营业税,如果满5年,个税也没有,以上只针对2009年,2010年可能要改年限契税是肯定的,房改房分好几种,看你的是成本价还是优惠价还是标准价.这3个都需要交土地出让金,成本价是面积X1560X1%.优惠价跟标准价是面积X1560X7%.
按房产证未满二年算,过户税约二万元,税费约为房产报税价的8%(卖方:个人所得税1%(房产证大于5年的唯一住宅免)、营业税5.5%(房产证大于2年的免),买方:契税1.5%,其它过户税费约数百,以上税点均按小于144平方米的普通住宅计算)。<br/>买卖过户如房产证过五年也不用交个税,只需交契税1.5%,其它过户税费约数百。即总共1.8%左右。<br/>报税价是你们自己定的。房管局的电脑系统对当地每个区域有一个最低的评估价。你们报的报税价高于那评估价就按你们的价计税。低于的话就按系统的评估价计算。对这评估价最了解的是当地同区域的房产中介,因为他们经常去过户,知道能最低报多少可以通过,所以建议你去中介那了解下。
按房产证不满二年算,过户税约二万元,税费约为房产报税价的8%(卖方:个人所得税1%(房产证大于5年的唯一住宅免)、营业税5.5%(房产证大于2年的免),买方:契税1.5%,其它过户税费约数百,以上税点均按小于144平方米的普通住宅计算)。<br/>买卖过户如房产证过五年也不用交个税,只需交契税1.5%,其它过户税费约数百。即总共1.8%左右。<br/>报税价是你们自己定的。房管局的电脑系统对当地每个区域有一个最低的评估价。你们报的报税价高于那评估价就按你们的价计税。低于的话就按系统的评估价计算。对这评估价最了解的是当地同区域的房产中介,因为他们经常去过户,知道能最低报多少可以通过,所以建议你去中介那了解下。
1、房产证你父亲的名字,房子就是你父亲的,与户口没有关系;<br/>2、如果房屋的权利人是你父亲,爷爷过世后,是不是里面就没有户口了,爷爷的女儿是无法再把户口迁进去的;<br/>3、房屋内没有户口是没有关系的,但是如果父亲的女儿(是你吗?)想把户口迁入父亲的房屋,需要父亲先把户口迁入该房屋,女儿然后才可以迁入,当然父亲之后还可以再把户口迁出去,女儿户口仍可留在里面;<br/>总之户口和产权是完全两个概念。
1、在当事人的父亲未迁入户口的前提下,当事人不能办理户口投靠,必须有户主出具的同意接收入户的证明,才能办理户口迁移;<br/> 2,在房主没有迁移户口的情况下,其他户内的成员,也无法进行户口投靠(没有被投靠人)。<br/>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br/>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br/>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如果不常住,上庄那一片的还比较便宜,就是周围不太发达。户口怎么也得是直系亲属吧。这些问题哪有标准答案啊!主要看你有什么用处。
1.连续在我市经商、就业,暂住7年以上;经商有营业执照也是可以证明的。
你可以依据合同要求原户主迁出户口;拆迁时一般是根据原房产补偿的,其户口在里面没多大关系。
你当然可以入住!! 并且要求他迁户口! 派出所也有权督促他赶紧迁户口!
参考答案 长个包子样就别怨狗跟着!
房屋产权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到期后可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权。按照新颁布的《物权法》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