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没有盖章是个很大的失误,再就是你在签合同前要确定所购买的商铺有几个产权人,所列产权人是否一致同意出售,只要产权人都签字,就有效的,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br/><br/>第二百二十九条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br/><br/>第二百三十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br/><br/>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br/><br/>所以,他没有权力解除合同.你可以不用理中介,因为中介不是房东,中介没有权力代表房东,中介只是想卖掉房子赚中介费.<br/><br/>如果中介再找你,你让他告诉房东,要房东亲自向你提出解除合同,那时你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赔偿你的损失.
首先说明你的房子手续是齐全的,房产证土地全有<br/>即使土地证对方不想给你估计是想要点钱,土地证不要也可以补办.所以不用担心.补办之前,你去土地局就可以把以前的挂失了.<br/>另外,纠正一点,公摊面积指你所在楼分摊楼梯管道井等的面积,与土地证无关.
二手房当时签订居间合同时定金如果写的1000的话,如果有一方反悔。就要赔双倍定金。也就是2000。<br/>现在问题在于下家首付付给你了吗。如果没有付的话。你反悔就赔2000 如果居间合同有提到中介方的话。违约方可能还要承担双方应该承担的中介费。
最简单的方法,谁的房子钱给谁,张妻子已经卖房子给了李,李又把房子卖给你,你确和王签的合同,所以如果你能证明合同是伪造的,那么可以宣布房子买卖合同无效,然后重新和李签订购房合同。并且让张的妻子出具他已经把房子卖给了李,并且已经全额付款的证明。让李出具其已经购买了张的房子,但没有过户,然后转手卖给你的证明。并且让李出具证明房子过户过程中所有出具的资料,信息,都是真实有效的。然后拿新购房合同,张妻子证明,李的两份证明去公证处公证。然后按新合同把余款给李,并且要求李出具相应的收据并签字。<br/>希望对你有帮助。
1、房产证的名字是根据合同来的。因为你签订合同时,已经在网上备案。房产证的名字已经确定是你了。不是你想写谁就谁。<br/><br/>2、假设没有公正的话,你现在结婚。房子的收复部分财产在法律上是属于你个人的。贷款部分的债务财产属于你们2个人的。
按照你的描述,作出如下简单回答<br/>首先,你们所言的房屋是否是私产房?房产证是你母亲的?<br/>其次,根据你的描述,现在需要来看是否可以认定你们之间存在买卖合同的关系,如果可以认定,那么现在你方可以主张继续履行合同,要求进行过户。<br/>再次,由于本案中你们之间的关系比较特殊,所以需要看你所言的邮件和付款证明等等,因为民事诉讼中,证据还是非常重要的.此外就是此房屋是你母亲的,你哥哥是否有权代理这都是问题。交钱是转账还是现金?<br/>建议你还是详细说明,如还有疑问,或是需要帮助,可以来电
可能存在的风险有两个:1、房子是否在老丈人与前妻婚内购买,如是,在离婚时是否进行过分割,这要了解清楚;2、付款方式:是分别向两个人付款还是向一个人付款,如是后者,在合同中约定清楚或者有授权。当然,还有其他一些问题也要事先想到,比如是否有抵押/贷款的问题、户口迁出的问题、协助过户的问题、违约责任的问题等。
正常手续应该是:1.让死者的儿子去继承遗产(房屋)<br/>2.死者的儿子与你办理过户手续<br/>从你的问题来看你目前必须要打官司了,胜算还是很大的,因为首先你有房屋买卖合同(最好有中间人),而且你在此房屋居住10年,周围邻居也可以为你证明的。
这个要看你亲戚的人品了,国家赔偿一般只认土地产权所有人的,至于土地上面的建筑物,要看有没有正规手续,如果属于违建的话,那就难说了,有没有赔还很难说,我个人不建议购买这种小产权房,没有什么保障,连公证都做不了,最多只能做律师见证,如果真的要买,我建议你们去律师事务所做个律师见证<br/>那就一定不能买,加建的房子有安全隐患,因为原本地基的支撑能力是固定的,现在加盖上去,你自己想想看吧,难怪说违建,这个被建设局知道是要拆的
应当来说拆迁安置房可以跟商品房一样自由转让;房屋买卖可要慎重,防范各方面存在的法律风险,当需要律师把关以求得放心!
很难,一般按照交易习惯,地下室作为房屋的附属物,都是和房屋一起转让的。
如果你购买的是纯住宅、产权年限为70年的,即便过了三四十年也是一样的,因为住宅在产权年限到期后房子仍是你的,如果是商住、商业,那么你还是退定金吧。
你的情况和你们当地的政策惯例我不知道,只能给你点小意见 <br/>第一,那0.2的回扣是不合理的,合同虽然是私自订立的,但有双方签字和中保人,那么就有效力,但你和他们协议了,就没办法了 <br/>第二,那12%要看村里按什么情况多给的,如果是照顾村里人,那么很有可能以户籍认定,你就不太容易得了;要是对拆迁安置补偿的增补,那么,这部分面积还是你的
不过户,使用权还是属于他的,<br/>你们以后不能卖,只能他同意了签字了才能卖,<br/>过户手续不麻烦,去国土局填表办就好了,就是一张纸,
感觉你可以再拖拖,看她各项证件是否都齐全,毕竟是买房子,最好多去了解这个房源的相关情况。
你现在处境很惨,按照法律来说这个房子不是你的,因为两证都是别人的。现在最重要的是房产证快点去过户,但是基本已经不可能了,因为房产证过户需要土地证。<br/>农村土地归集体,但是农民有土地使用权,土地是他爸爸的,房子是他的,那房子和土地是不能分离的,你需要请求法院支持事实情况,支持你现有的居住权利和购买权利。<br/>同时,如果他卖给你时没有明确告诉你土地还是他爸爸的,那么他就涉嫌欺诈你,这个合同时不成立的,但是如果你不知道他在欺骗你,那么法律承认你购买的事实。<br/>房子绝对是你的,但是处理起来很麻烦,最好找个律师当面咨询
你好,房主委托他的侄儿来和你交易,那他因该有委托书,办理过户时不需要房主本人到场,过户手续办理后卖方可以拿走定金,房管局会辨认产权证、土地证、还有委托公证书的真假的,,如果有关证件是假的,那就是房管局的问题了.
二手房是可以办理抵押贷款的。具体办理的程序是: 1、 购房者(借款人)到房地产经纪公司,办理贷款委托手续,并交纳代理手续费. 2、 提交客户申请资料; 3、 到指定房地产评估所对房屋进行评估; 4、 到保险公司交纳保险金; 5、 银行对手续进行初审; 6、 签购房抵押贷款合同; 7、 到公证处办理合同公证; 8、 在贷款行存入首期购房款; 9、 过理房屋过户手续; 10、 办理抵押登记; 11、 银行审批后放款。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继承人以遗嘱的方式安排房产的,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应该按照被继承人的遗嘱分配房产。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之外还有房产未处理的,那么这部分房产则按照法定继承情况处理。已经按照遗嘱单独继承了遗嘱中所涉及房产的继承人,仍然有权利参与法定继承的房产分配,除非遗嘱中明确表示该继承人不得再继承遗嘱房产之外的房产。
遗 嘱 <br/><br/>立遗嘱人:李××,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 * * 市××路×号×室,身份证号:××××。 <br/><br/> 我今年78岁,在立遗嘱时精神清醒,由于年事已高,并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可能发生意外,故立遗嘱,由于我握笔困难,由刘应良律师代我起草本遗嘱,由湖北诚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刘应良律师、陶小平律师进行见证。遗嘱内容如下: <br/><br/> 1、将我位于 * * * 市××路×号×室的房产一栋(房产证号:××××)由儿子李××继承。 <br/><br/> 2、除上述房产外,我其余的财产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进行处理。 <br/><br/> 3、我指定刘应良律师作为我的遗嘱执行人。 <br/><br/> 5、本遗嘱一式三份,我本人、遗嘱执行人、湖北诚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各保管一份,继承开始时由执行人负责实施。 <br/><br/>立遗嘱人:李×× <br/><br/>代书人:刘应良律师 <br/><br/>证明人:王××<br/> 在场人:张 * *<br/><br/>时 间:二00九年**月**日
对房产,要写明详细地点,日后归何有所有.<br/>对不动产,写明归何人所有就可以了,遗嘱的形式本身并不重要,建议进行公证,公证人员会帮助立嘱人完成,且,经公证的非经另一份公证不能撤消,其他形式的证明其是否有效是关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生前立下自书遗嘱,指定由原告一人继承涉案房屋。自书遗嘱所立程序及表现形式均符合法律规定,故该自书遗嘱依法成立,应受法律保护。现已离世,原告作为法定继承人,依据生前所立遗嘱主张继承涉案房产中所占份额的诉讼请求,理由充分,法院予以支持。 告在涉案房产中所占份额较多,从有利于当事人生活便利、生活习惯等情况考虑,涉案房产归原告吴某1所有较为适宜,但应按被告应继承份额予以折价补偿,即原告应当按照涉案房产价值60000元的1/10折价补偿被告吴某3金额6000元。
首先说明你的房子手续是齐全的,房产证土地全有<br/>即使土地证对方不想给你估计是想要点钱,土地证不要也可以补办.所以不用担心.补办之前,你去土地局就可以把以前的挂失了.<br/>另外,纠正一点,公摊面积指你所在楼分摊楼梯管道井等的面积,与土地证无关.
起诉A 将B列为第三人 ,同时建议申请财产保全查封房产<br/> 具体有需要可来电
按照你的描述,作出如下简单回答<br/>首先,你们所言的房屋是否是私产房?房产证是你母亲的?<br/>其次,根据你的描述,现在需要来看是否可以认定你们之间存在买卖合同的关系,如果可以认定,那么现在你方可以主张继续履行合同,要求进行过户。<br/>再次,由于本案中你们之间的关系比较特殊,所以需要看你所言的邮件和付款证明等等,因为民事诉讼中,证据还是非常重要的.此外就是此房屋是你母亲的,你哥哥是否有权代理这都是问题。交钱是转账还是现金?<br/>建议你还是详细说明,如还有疑问,或是需要帮助,可以来电
您好,1.签正式的买卖合同,2.如买方需要贷款开始评估办理贷款,需要卖方您签订借款合同,银行进行审批,3、审批通过之后,买卖双方到房管局办理资金,把首付款存入资金账户里,等待银行放款,4、银行把贷款的钱放至房管局资金账户里,三到五个工作日换取全款凭证,开始办理过户手续。现在都实行资金,比较安全,所以不存在先交钱给业主,等过完户五个工作日您拿到您房产证,由房管局直接把钱打到业主卡上。
正常手续应该是:1.让死者的儿子去继承遗产(房屋)<br/>2.死者的儿子与你办理过户手续<br/>从你的问题来看你目前必须要打官司了,胜算还是很大的,因为首先你有房屋买卖合同(最好有中间人),而且你在此房屋居住10年,周围邻居也可以为你证明的。
你的情况和你们当地的政策惯例我不知道,只能给你点小意见 <br/>第一,那0.2的回扣是不合理的,合同虽然是私自订立的,但有双方签字和中保人,那么就有效力,但你和他们协议了,就没办法了 <br/>第二,那12%要看村里按什么情况多给的,如果是照顾村里人,那么很有可能以户籍认定,你就不太容易得了;要是对拆迁安置补偿的增补,那么,这部分面积还是你的
这个房子还是你的,你最好跟亲戚商量好,他这个房子还要不要啊,免得到时候有纠纷啊
你现在处境很惨,按照法律来说这个房子不是你的,因为两证都是别人的。现在最重要的是房产证快点去过户,但是基本已经不可能了,因为房产证过户需要土地证。<br/>农村土地归集体,但是农民有土地使用权,土地是他爸爸的,房子是他的,那房子和土地是不能分离的,你需要请求法院支持事实情况,支持你现有的居住权利和购买权利。<br/>同时,如果他卖给你时没有明确告诉你土地还是他爸爸的,那么他就涉嫌欺诈你,这个合同时不成立的,但是如果你不知道他在欺骗你,那么法律承认你购买的事实。<br/>房子绝对是你的,但是处理起来很麻烦,最好找个律师当面咨询
法律规定,监护人没有权利处置未成年人子女的住房和财产,。除非出具卖掉住房是为了孩子学习,医疗,生活的必须的书面证明,而其证明需要房管部门认可,做公证,才可以。<br/>认定是否唯一住房,是以家庭为单位,家庭是指夫妻俩和未成年子女,三方,如果只有孩子一套住房在家庭,父母无房无贷,可以作为唯一住房认定,满五年,又是家庭唯一,卖了可以免20%差额个税,。<br/>差额是指,目前住房评估价格减去当初办理赠与过户的花费吗,这个差额!<br/><br/> 不对。不是那么算。<br/>赠与过户是有手续费和契税,以及赠与公证费用,这些是办理赠与时候的花费。
不动产产权以登记为准,既然房产证是A的名字,那么房子就是他的,你和他签署的合同有效。AB之间的纠纷与你没有关系,你可以让A尽快将房子过户给你。
你好,房主委托他的侄儿来和你交易,那他因该有委托书,办理过户时不需要房主本人到场,过户手续办理后卖方可以拿走定金,房管局会辨认产权证、土地证、还有委托公证书的真假的,,如果有关证件是假的,那就是房管局的问题了.
钱已经付清,那么现在只是没有过户了,这个实际上你已经取得了房屋的实际使用的权利。只不过未能进行登记过户。原先的协议时有效地。还有就是你们为什么不早点办理公证委托过户啊?如果未能过户的原因是你们造成的,对方可以追究你们的违约责任的。但是不至于追回房屋的所有权。具体看当时的合同证明定。
原本的房产如果只写的母亲的名字,现在带着死亡证明和您父母的结婚证,吧房子交给父亲名下,产生的税最少!
天啊,看来传说中的“小产权房”流毒甚深、甚广呀,真心劝君就此打住。连国家目前对小产权房都持谨慎态度,你越发不要贪图那个便宜了。 <br/>首先,土地就永远不可能是你的,只能是人村里的集体土地,而且这样的房子再出手那是相当的难。即使协议购买了,也难受法律保护的。风险可想而知!!! <br/>房地产是房产和地产,有房没地那算什么呀,你睡觉都不安稳的,而且今后国家处理这类房产的态度也非常不明朗,今后肯定是禁了的,以前的还不知道怎样处理呢,一些历史遗留问题那是相当麻烦的。更不要谈规范的收费、缴税和发票了,kfs都是先把钱糊弄到手,再一拖再拖。<br/>别惹火上身了,朋友!
天啊,看来传说中的“小产权房”流毒甚深、甚广呀,真心劝君就此打住。连国家目前对小产权房都持谨慎态度,你越发不要贪图那个便宜了。<br/>首先,土地就永远不可能是你的,只能是人村里的集体土地,而且这样的房子再出手那是相当的难。即使协议购买了,也难受法律保护的。风险可想而知!!!<br/>房地产是房产和地产,有房没地那算什么呀,你睡觉都不安稳的,而且今后国家处理这类房产的态度也非常不明朗,今后肯定是禁了的,以前的还不知道怎样处理呢,一些历史遗留问题那是相当麻烦的。更不要谈规范的收费、缴税和发票了,kfs都是先把钱糊弄到手,再一拖再拖。<br/>别惹火上身了,朋友!
1、他这样做很不道德,既然房屋卖给你了,土地随房走,土地自然是你使用的,你也太麻痹大意了吧,当初就应该两证都过户。<br/><br/> 2、你可持房产证与开发商说明清楚,一般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