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买卖不破租赁。出卖房屋后新的房主与承租人形成租赁关系,由他们履行租赁合同承担权利义务。
没有房产证和产权的住房,是不允许私自买卖的,双方权益都不能得到保障。公证处也不会受理你们就此房产的买卖的任何公证!你说的这种房产,一般单位属于福利性质,论资排辈或是根据工种年限是否双职工或是职称岗位来分配住房,真的想卖掉,也是卖回给单位房管部门。有单位再分配给申请住房的员工。我所在单位就是这样的。
现在只能诉讼解决,请求依法分割财产,如果对方不同意卖掉此房屋,让法院依据实际情况判决。
这种喜欢变卦的业主,劝你不要在她那里租房,如果真的是言而无信的人,就算你把合同写得再好,她也不会认帐,这种事情警察也只能调节,不会强迫业主执行合同的,如果闹官司,就更没得必要了。所以,劝你还是换一套房子吧。我是做这一行的,如果一开始就言而无信的业主,最后90%都会产生纠纷的。如果你实在很中意这套房子,可以去搜房网下载相关租赁合同,再把里面的条款改成对自己有利的。
买无证房,付款不付款你都是有风险。。。。。。就算不付款让你先住,但到时升值了卖家后悔就赶你出来。付款更不用说,房财两空
您好,你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义务,为你办理过户手续。按你说的情况,会得到法院支持。<br/> 如果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请评价或采纳。 [
首先字条有效,但不能完全保障你的权益,比如说房子可能被原房主一房二卖、还可能被法院查封拍卖等;最好保障你权益的方式是将房子更到你名下,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房子归你所有,并更名,法院判决下来后,你可以申请强制更名。
你好你这个情况比较复杂,对你方也不利,因为该房在出卖时,其所有者已经去世,所以该房实际为其继承人所共有,你也是非农业户口,但你可以要求之前的卖着返还之前的房款和增值部分的相关款项
最直接安全的方式就是去当地房管局查权属这个也比较方便,其次就是看房本就是房本是不是双证齐全,现在基本上是双证合一,分别有土地章和房管局盖章
首先,肯定要你取得户口,才可以独立成户。其次,对于你孩子是否能迁入,就看是通过子女投靠父母方式实现,还是要你孩子独立申请,即也要符合必须房产证满三年,交社保五金满三年,工作满三年才可以迁户口的要求。最后,对于苏州入户政策问题不是很了解。你可以到当地**机关的户政部门咨询一下。当然,政策随时会变,尽早地迁入为妥。
小产权是违法建筑不能备案也不能登记,只能私下买卖,如果实在想买,就买一个大点的社区的,现房,多了解当地政府的规划蓝图,只要不和政府的规划相冲突就没问题,但是这个房子目前还不能办正式的房产证,只能村上给发一个【房屋是用权证】
对方不迁户口的话,你有权起诉追究对方违约责任,要求其承担违约金。这方面的案例也多,届时,可以与我联系面谈,委托律师处理。
70年只是说住宅用地,不是说你的住宅,70年后国家想用地要拆你房子你得无条件服从,当然会给你补偿,这是以前。07新出台的物权法规定,到了期限且房子还在那的的,只需缴纳土地出让金就可以了。其实这个问题不用担心的。
首先关于你陈述的事实部分,有一个焦点,就是你父亲立的遗嘱是书面的吗?如果是书面的,是否符合遗嘱的法定要求,否则很可能认定为无效。如果是口头遗嘱,如果你弟弟不承认的话就很难了,因为处置的是不动产。关于你的提问。1、房产继承与户口在不在一起没有关系。主要是看你是不是合法的继承人。2、你弟弟名下有没有房子不影响房子的继承,如果你父亲立有书面遗嘱,你弟弟也没有异议的话,你可以直接办理房产过户,但考虑到你和你弟弟的亲属关系,你最好还要与你弟弟进行协商一下,他今后住在哪里的问题。3、如果你弟弟没有异议,你可以直接拿遗嘱去办理房产过户。如果房产部门认为不严谨的话,你和你弟弟到公证处公证一下,他放弃继承并承认遗嘱有效。如果你弟弟有异议的话,那就准备找律师打官司吧。希望对你有帮助。
荔景园[2]总占地约240亩,总建筑面积约24万平方米,一期约11万平方米。现全部开工,其中多层25966平方米,小高层73254平方米,商业及其附属设施10780平方米。由12栋5~11层纯板楼,分四个组团构成,户型面积从37平米至196平米的一居至四居组合。产权是70年的
用 此房主的户口本,和分书.加入房屋的户籍. 一般房屋能容纳的人口是6人.
居住的房子可以交易,但前提是你要在北京户口,因为只有城市的权利,使用的帐户买房子,才可以张贴财产,但如果你不想处理财产,也可以直接购买,使用程序和一般房地产基本上是相同的,而不是用房子贷款的权利,你需要有支付房款一次性卖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