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你提供一个案例,你看一下,你的合同里是怎么说的. 蔡女士与开发商在双方签订的《19号楼定位保证金协议书》中约定,“蔡女士定位19号楼2201号房屋,建筑面积104.2平方米,总房款441516元。开发商保证定位房屋自2001年5月26日至2001年10月31日以内由蔡女士购买。蔡女士定位上述房屋,自愿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该定位保证金自双方签署正式购房合同之日起转为购房款项。若开发商在2001年10月31日前不能五证齐全,承诺将2万元定金全部退还。若开发商在此时间内提前取得五证,蔡女士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签署正式购房契约。”蔡女士于签约当日支付2万元定位保证金。开发商则没有按约定时间将五证办理齐全。蔡女士要求双被反环保保证金. 开发商辩称:蔡女士与开发商约定的是定位保证金而不是定金,且协议亦未约定要双倍返还定位保证金。开发商采取自愿原则收取定位保证金,而蔡女士为提前订房保证房号,主动要求交纳定位保证金,并约定相关买房事宜要等签订正式合同时再定。开发商表示,不同意双倍返还定金。 法院认为:双方在协议书中已作出约定,若开发商不能在2001年10月31日前办齐五证,要退还2万元定金。由于未能按约定办齐五证,理应退还2万元定金。而蔡女士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被法院认定为理由不充分。法院一审判决:开发商向购房人蔡女士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及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所以,要区分好你叫的到底是什么样的钱,合同里面应该有明确的说明.
如果房子是用您先生妹妹的公积金贷款买的,那购房合同中一定有他妹妹的名字,在法律上也就认定您先生的妹妹为这处房产的所有权人之一,以后房产证上肯定也有您先生妹妹的名字。您现在要弄清楚的,就是将来这处房子的房产证上写的是您先生的妹妹一个人的名字,还是您先生和他妹妹两个人的名字。 如果房产证上只有您先生的妹妹一个人的名字的话,那这处房产和您没有一点关系,如果将来您离婚,这处房产也就不能做为夫妻共同财产,也就不能进行财产分割,我想这不是您愿意看到的。但等贷款还清以后,您可以要求您先生与她妹妹到房地局去办理过户手续,这样一来这处房产就是您夫妇的共有财产了。 如果房产证上是您先生和他妹妹两个人的名字的话,那就比较好办了。将来您结婚以后,可以让您先生和他的妹妹到公证处去做一个房产比例的公证,您先生所占这处房产的比例,将来也就是您夫妻的共同财产,也就不用再进行什么手续了。 其实有很多人,在婚前由于面子的问题,不愿意把婚前的财产说清楚,以后如果真的面临离婚,吃亏的还是您自己。当然,没有人结婚的时候就想离婚,但事事难料,还是把财产的问题弄清楚以后再说吧。给自己留条后路,不然当你离婚的时候,不光丢了感情,你还会发现连自己在金钱上应得的安慰都没了。 最后再提醒您一下,这种只凭嘴上说的房产的归属,在法律上是没有任何效力的。
北京市公积金贷款最高可以贷40万。根据《个人信用评估报告》的评定等级,AA级上浮15%,AAA上浮30%。所以等级最高的可以贷到52万。贷款期限最长30年。
确有规定,但是如果你也是属于被拆迁人并且拆迁协议上有你的名字的花那么还是可以免一部分的。
如果购房合同还没有在房地局备案,那么开发商一般可以配合办理,如果已经备案,那就只能等房产证发下来之后办理房产转移手续了
和每个月交纳的公积金的额度有关。 公积金的缴存额度=职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职工个人缴存比例 是按照这种实际工资来计算的,没有城市最低标准这种说法。 但有一种情况,下岗、内退、或类似情况,且仍从所在单位领取薪资的职工,因视同为单位在职职工,缴存基数为单位发放给职工的下岗、内退或其他形式的薪资,扣除职工应缴存的部分后,职工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当年的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程序 1、提供夫妻双方收入证明、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购房合同和首付款证明或房屋评估报告(证明、审批表等用黑笔填写)。 2、填写审批表,申请报告。 3、去中国银行新世纪分理处签订借款、抵押合同(安居工程广场北:2176356、饶主任、徐光)。 4、去中国银行一楼盖章(电业局对面,张雷、2260121—2130)。 5、去监理处大厅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房地产大厦二楼)。 6、带低押登记受理单在监理大厅9号窗办理公证手续(黄河、13305581209)。 7、到清河东路上海华联对面平安保险公司办理保险手续(白金汉宫东、刘伟、13305586467)。 8、保险单交银行(安居工程,仁人居酒楼)。 9、转帐。 附:贷款利息,5年以内月息3‰,5年以上月息3.375‰。
不错,好地方啊,可惜我不是那里的工作人员,但是经常和公积金管理中心有业务往来。
最好的办法就是你提前还清剩余贷款,因为现在的银行系统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转按揭,各中介公司和担保公司基本上都是采用的“垫资转按揭”,就是由中介颠覆款项欢庆业主的剩余贷款,然后重新办理而售房贷款手续。当然,是要额外收取费用的。
公积金贷款现在还没有转贷款这项业务。如果您要将房子转让,首先要把贷款全部还清才可以进行转让。 因为您的房屋在贷款时,由于要有房产抵押,所以房屋的产权不仅只属于您个人,其中一部分还属于抵押权人。您只有在贷款还清之后,到房地局办理解除抵押权的手续后,才可以办理房产的转让与过户。
1.投入资本应该是指公司的实收资本,是指股东对公司的投资以及对公司的追加投资 2.资本公积金是指从公司非营业活动所产生的收益中提取的公积金。 资本公积金的主要来源由: (1) 超过票面金额发行股票所得的溢价收入 (2) 公司资产评估后的增值额 (3) 处分公司资产所得的溢价收入 (4) 因公司合并而接受被吸收公司的财产减去公司因合并而增加的债务和对被吸收公司股东的给付后的余额 (5) 公司接受赠予的财产 3.盈余公积金是指公司从其税后的营业利润中提取的公积金。 4.未分配利润是企业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的结存利润,从数量上来说,它等于期初未分配利润,加上本会计期间实现的税后利润,减去提取的各种盈余公积和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后的余额。
北京现在的政策是这样的,如果您要离开北京,外地没有新的单位给您开新的公积金帐户,您的公积金办不了转移,也支取不了,只能封存在北京的帐户里。等您什么时候符合支取条件了,再回北京办理支取手续。 如果外地有新的单位给您上公积金,您要办转移的话,要提供外地单位的接受证明、在调入地建立公积金的证明、转入银行的帐户以及开户行的名称。由您原单位来给您办理转移的手续。 最后提醒您的一点,不管您要把公积金转到哪,新的单位都要先给您开新的公积金帐户,您才能办转移(也适用北京市内各单位间的转移)。
自由还款这种方式,是公积金中心今年新推出的一种还款方式。 自由还款方式是指您在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时候,由公积金中心根据您的贷款的额度、贷款年限以及其他的一些情况来给您制定出一个“最低还款额”,每月您只要是不低于这个最低还款额,您还多少钱都可以。 最后一期本金指的是,如果您在还款年限内的每个月都还最低还款额的话,您每个月还的本金就会非常的少,所以导致您还款的最后一个月会剩余比较多的本金要还,这就是最后期本金。(所以不建议大家每月都还最低还款额) 其实有资料调查,申请贷款的人,80%以上在五年内都会把贷款还清,所以原来的等额本金或等额均还的这两种还款方式(了解这两种还款方式的人都知道,要提前还款只能是还一万元的整数倍,还要为此付给银行一比违约金),会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还款人的还款,还款人还的利息也会大大增加。所以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今年推出了这种新的还款方式:自由还款方式。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崇文区沙子口西革新里108号 您在沙子口路口往西,看到114中学以后,就挨着114中学的西门。 如果您要是经办业务的话,我劝您别去中心。中心不办业务的,您去了也是白跑一趟。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属27家管理部和3家分中心,由他们来具体办业务。您最好先问单位,把公积金交到那家管理部了,您直接找那家管理部就可以了。
贷款期限是长是短,要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来看,因人而异。期限短,月供高压力大,期限长,月供少压力小。如果你每月收入较高而且稳定的话,就可以把期限订的短一些,可以节省利息;如果收入不高,或者不太稳定,就把期限订的长一些,虽然支付的利息多一些,但压力小,不会因为有意外的事情发生,而造成不能还贷影响个人的信用。
自己办理没有意义,因为单位给员工办理时,单位要缴纳给公积金管理部门,你自己办理等于向银行存款,而且还受限制。当然如果你自己注册的公司给自己办理可以抵个人所得税,也是应该的,不算偷税漏税。
比较麻烦,至于办理周期以及办理的难易程度要看是“国管中心”的账户还是“市管中心”的账户,相比较来说后者办理的周期快一些,一般都是开发商代为办理。有些开发商就不愿意客户使用公积金购房,原因是资金回收周期太长
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承担延期交房违约责任。
各家公司不完全一样。比如健康路上天下城高层三千多每平米,可是文化路上有一家也是高层两千多每平米,优胜路上的一家高层两千多每平米。不过一般多层(即民住楼)在两千多每平米,但是有的地段好就贵,如火车站、二七商圈等,达到2800-3500每平米。
律师收房做些什么? 收房在法律意义上就是房屋的交付。通过交付,开发商完成交付买卖标的的义务。与此同时房屋灭失和损毁的风险从交付这一时点起也转移给买受人。这时,买受人开始成为业主。一般动产,标的物交付所有权随之转移,但是房屋作为不动产,以产权转移登记为所有权转移的临界点。另外,在房屋买卖中,共有面积、公共设施无法向单个的业主交付,在买受人领受所购房屋的同时,公共部分应相应的交付给物业管理企业,由物业管理企业代为管理。因此,房屋交付受到开发商和买受人的普遍重视。 在目前,信用缺失的大环境下,开发商为摆脱自己的责任在交房时,利用自己的交易地位,强制代收不应由其收取的费用。买受人也因对房地产法律以及技术不熟悉,提出一些不是问题的细节问题,在加上沟通方式不对,造成对立。于是,集体收楼就出现了。 收楼设计两个大问题,那就是权利和质量。在买卖合同签订时,开发商就做了两项担保,即权利担保和质量担保。1、开发商交房时应当保证所交付房屋是和法建造的并且没有设定抵押或其他权利担保的房屋。2、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应当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条件以及法律、法规和国际技术规范要求的技术指标。与此同时,开发商还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从合同义务,如交付《住宅使用说明书》〈质量保证书〉等文件。 聘请律师受楼,就是律师以其专业知识为买受人收楼提供专业的法律指导,并就有关问题代理委托人进行协商。概括起来,律师收楼包括如下工作: 1、调查 调查开发商楼宇建造过程的合法性,审查有关批准件和证书,确认开发商开发的房屋合法并没有设定抵押权或没有出租等对所有权或使用权的限制性权利。 2、审查 审查开发商交房时应当交付的文件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且文件内容合法、有效。 3、见证 见证有关行为或法律事实的存在,位与开发商进行协商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保全意见。 4、协商 收买受人委托,就有关问题与开发商以及物业管理企业协商,寻求问题解决的方案。 5、签署有关协议 就与开发商达成的解决方案,签署有关协议,确保执行。 当然,上述问题的解决,一个有序的组织和协调一致的原则十分重要。只要组织得当,多数问题都可以解决。
集体收房的策略与技术(来自北京著名房地产律师秦兵,供大家参考) adaifeifei 发表于搜房社区-东方新地苑 维权经验:集体收房的策略与技术 ----: 版 2003-9-8 5:06:44 作者:秦兵 编辑:秦律师 今天有三名消费者拿着格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找到我,说现在已经要收房了,但是开发商委托了一家物业公司,要求消费者在入住前办理如下手续:交百分之二的专项维修基金、交百分之一点五的契税、一万元装修押金、一年物业管理费、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签订业主公约及房屋质量验收备忘录。 大家通过网络组织了六十多名业主,准备集体收房,目前对收房过程中的问题有如下不满之处: 一、专项维修基金应当先由房管局小区办管理,待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后交给业委会,如果物业公司收取后拒不移交怎么办? 二、契税应当由税务局收取,目前没有看到税务局要求物来公司代收代缴的书面文件,如果物来公司不转交此部分税金而导致业主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怎么办? 三、物业公司收取装修押金即无法律依据也无合同依据,既没有退还时间也没有不退还时的责任,显然对业主不公平。 四、物业管理费只有价格没有标准,大家不知道物业公司今后要提供什么样的服务,也不知道不提供服务时业主如何保护权益,在物业服务合同中业主只有付费的义务,没有监督的权利,而且当业主不付费时每天要承担千分之一的违约金,他们东侧的一个小区因为业主室内温度达不到十度而拒交物业三千元服务费一年,竞被法院判赔物业费用、违约金、利息、物业公司律师费共计九千元;如此荷刻的条件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显然对将对产生巨大伤害。 五、业主公约同样只规定业主的付费义务,不保护业主的权利,即使有一些权利保护性的条款,也主要设定的比较模糊,例如反映情况要通过业委会、对质量不满意要先申请鉴定等,不仅不具备操作性,而且那些看似保护业主权利的条款实际上从程序上剥夺了业主的权利。 六、物业公司的态度是上述条款没有任何可以商量的余地,交钱签字后才能拿到钥匙,否则不但不给钥匙,而且也不许看房,同时业主还要承担违约责任。 我们与业主共同分析了业主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发现在开发商起草的补充协议中设有交房条款,内容为:“买受人应当在约定日期与出卖人办理房屋交接手续,自200*年10月1日后房屋即归买受人所有,无论如何均由买受人承担全部房屋的风险与责任”。 经过与业主代表及其法律顾问共同讨论,同时邀请了部分专家,大家得出如下结论: 一、入住时间:根据补充协议的规定,10月1日以后房屋已经归业主所有,大家可以在此日期后直接入住。 二、费用交付:因为没有见到小区办委托物业公司收费的通知,所以不必支付专项维修基金;因为没有见到税务局的委托收税通知,所以不必交付契税;因为没有见到物业服务标准,且无法就物业服务合同达成协议,所以不必交付物业服务费用。 三、合同签字:因为业主认为物业服务合同与业主公约不但没有经过协商,而且无法保障其自身权利,根据《民法通则》与《合同法》规定,有权拒绝签订合同。 四、直接入住:考虑到房屋买卖合同中没有约定入住手续,而且业主已经支付完毕全部房款,故在双方没有达成协议的情况下,业主可以根据补充合同的约定,在10月1日后行使房屋所有权,而且即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也需要签订任何协议。 五、入住安全:考虑到物业公司的态度,如果不答应其条件而直接入住,将会引发暴力冲突,为了保证社会的安定性,大家一致认为在入住的当日应当先书面通知开发商与当地派出所,以保证出师有名。 六、人员分类:在六十多名业主中,有部分消极业主不愿意与物业公司发生冲突,建议此部分业主将根据物业公司的要求先行入住,同时严格履行有关物业的通知与要求,由他们承担物业公司的先期启动费用,违约与侵权事项日后再通过集资的方式以诉讼形式解决。 七、集体行动:部分不愿意交付违法费用的主动业主将每户集资五百元,共同聘请锁匠在10月1日后更换门锁,也有部分业主准备更换房门;为保证更换效果,大家一致认为应当在消极业主入住后再行动,因为此时房屋已经投入使用,水、电、暖等资源无法单独停止供应。 八、行动保障:考虑到此次行动可能发生侵害行为,全体准备参加直接入住的业主,在取得家人理解与支持后,由维权小组的发起人共同到美国友邦公司办理人身伤害保险,同时与周六周日进行为期两天的野外生存训练,以加强陌生业主之间的相互信任,强健体魄训练勇气,学会共同合作。 九、准备工作:为减少与物业公司的对抗,业主维权小组根据统战原则,将派专人负责与经办人员特别是保安队长进行协商,采用耐心说服、许诺、交朋友与物质补偿等综合方法,减少双方正面冲突,最后实现和平交接。 上述项目的操作目前正在准备施实中,可能未必如愿,但是大家认为与其直接投降,不如试一试,如果成功将每户可以减少三万多元的支出;此事如有新进展,我们向继续向各方面进行报道。 注意:此操作流程存有风险,各位看官要根据自己的健康情况与心理素质综合考虑,不要盲目照搬照抄;要认真学习党与政府的有关政策与文件,从思想上认识到各项组织工作的重要性,一切行动要在法律的范围之内,切不可打无准备之仗。
依据合同是可以的,一般是超过约定期限每日万分之一的 违约金!
没有什么具体格式,写明那些地方没有达到收房标准,提出您的要求,整改还是退房并约定好日期,要求整改一定要约定好实际交房日期以整改好为准
平稳中略有上升。杭州的房价并不和它的城市建设成正比,别留在那里了。
没有理由,协助办理产权是他的义务,你可以不要代理。
请说明什么地方。 有的地方经济欠发达,人口生育率低,外来人口少,这种地方的房价基本上不能支持它的上涨。 有的地方经济发达,外来人口多,房价将稳步上涨。也有的地方的房价近两年涨的太高将回调的可能性,比如前几年广东的房地产。 总的来说由于耕地保护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经济的发展,人地矛盾突出,房价将稳步上升。
王立宏律师答:是否具备交房条件应根据合同或补充协议中约定的交房条件(包括房屋的交付条件、配套设施的完成情况等)为准。如果开发商在合同中承诺物业公司为外资公司,则开发商违约,可以要求开发商给予一定的补偿,但不具备退房条件。
北京市发改委预测,未来二手房的价格是下走趋势,不会上扬,价格估计在每平方米3000元-5000元左右。市民不应对房产抱有过高的期望值,市政府将及时通报一个地段的二手房交易信息。 但是中高档二手房的价格还是呈上升趋势
王震律师答:你所说的公摊是大了些,但公摊的大小是受综合因素影响的,板楼和塔楼,小区的配套实施的多少等都有很大的差别,没有一个确定比例的规定,你只有证明开发商把不该公摊的地方计入了公摊面积,才能认定开发商违约,否则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