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房子是什么时候入住的?那一年的房子?出现你说的现象一般就是建筑商在做防水,保温,隔热时没有处理好!如果2002年以后的房子出现以上问题就比较少了!
小区是否通燃气和物业公司没有直接的关系,只要你享受物业公司的服务就要缴纳费用,没有通燃气,可以在已经缴纳燃气开户费的情况下找燃气公司理论,和其它人没有关系。如果是开发商代收的可以找开发商理论。
买房屋是为了居住的,你在苏州买房子,又长期住在苏州,是可以将户口迁到苏州的,因为国家有这个政策.
您好: 我在昌平的天通苑上班 不知道您的房子租多少钱一个月?是个几居室?
最关键的是房屋买卖合同必须进行登记备案,只要经过到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备案,你才受到法律保护,合同才生效。这个房子才真正属于你,即使没有拿到产权证也无妨。
等一年?太可怕了 好像很多人一拿到钥匙就开始装修了,肯定不会等一年的
建议还是天通苑,由于受制于资金,那么二手房并不好找,其实通州境内也可以考虑,比如在通州的新华大街一带,40分钟可以到国贸。可以考虑贷款购房
您那个抵契税是什么意思呀,我怎么没有听说过呀? 现在能免的就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营业税的收取是按自卖房人的房产证的取得日期算起5年内出售,要收取。 个人所得税的免收条件是:第一,五年后出售唯一住房的。第二是卖出后一年在本地(北京)购房的退还个人所得税。 第二个问题,主要交纳营业税,契税,个人所得税等 第三个问题,还是不明白“低契税),但是一般的税费和房交会没有什么关系呀 第四,不可以。参考上面免税的前提。
你们买卖双方似乎对这一家中介太信任了,装修押金和预交的水电费应该是由你们双方自己协商后结算,就算要支付也是买方直接支付给你,后由你写收据给买方。怎么能交给中介呢? 对于中介吃差价已是司空见怪的了,避免这类问题可以直接与买方约见,洽谈价格。中介只起到促成、协调的作用。 有一点需要补充:买卖双方在签订买卖契约时,应尽可能把成交价格、付款方式、交房期限、随房交付物品、及过户费用的负担等事项约定清楚,尽可能避免纠纷!一旦出现纠纷,应寻求媒体的帮助和工商管理部门进行干涉。 要说的就那么多了,希望能给你借鉴
1、如果是由于使用不当造成的事故你不用负责的; 2、如果是由于管道设施出了问题你是要负责的。 3、像你说的那样如果出了问题,你们双方都有责任的,但主要是使用不当造成的。
好大的经济适用房啊~~~~~ 如果已经和开发商办理了交房手续,则交房后的物业管理费应由你交纳,至于住与不住就是你自己的问题了~~~
那还用说吗,报警呀。但是你想长期在这里住下去的话,那么最好是和平解决。因为无论是报警还是靠武力解决,以后在住下去也很难受。但是和平解决就要找能遏制对方的人在中间讲和。可能要付出代价,但是又不是自己的错,这样也很窝火。就怪自己当初不考察好,买了一个惹祸的房子
从事的是设计性工作,最近一点灵感都没有,一下子就觉得很迷茫和不安,对未来也是这样的感觉 而且我的心情一直以来就很容易受外界\他人的言语影响,最近在学车,教练素质就那样~老是说一些指责人的话(这教练对女生都很好,对男生就这样) 想听专家和大家的意见
现在退房的话你的损失太大啊,不过是开发商违约再先没有尽到告知义务导致你后期贷款没下来,可以协商解决,不过他只有5证办全后才可以办理银行贷款啊,不过我估计是开发商手里没钱了造成的,你可以协商逐步付清
《物业管理收费管理办法》第16条规定,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 所以说,当物业买受人已接收物业之日起就要开始全额交纳相应费用了。公摊水电费及电梯费就要看当地的相关规定及合同的约定。 重申:物业管理服务是一种合同服务,通常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没约定的按当地规定,当地没规定的按省规定及国家规定。
1、入住时不需要复核的; 2、办证时房管局测绘队会重新实地测绘的; 3、办理房证是按实测面积算的; 4、如果误差在3%之内的,按规定是合理范围之内的,可以多退少补; 5、误差超过了3%,你可以退房,超过3%的部分你也可以不补钱。
房顶漏雨是十分严重的质量问题,保修期内开发商有责任维修并赔偿业主相应的损失,物业公司也有责任给予协助、督促,如果他们不作为,你可以到建筑质监部门或房管局投诉,但拒交物业费我认为是不对的。
就您所述之情况应属于房屋本身的质量问题,但该质量问题是否达到退房的条件需要看合同中有无约定及该问题是否已经严重影响该房屋正常使用功能的发挥。您可以向开发商提出退房要求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您的损失,但一般而言是采取退回原房屋价款及相应利息并赔偿您一定损失的处理方式来进行。
如果大于规划面积,超出这部分是无法确权的<br/> <br/>所以需要将此部分面积作为隐形面积进行销售<br/> <br/>例如“赠送”给业主,提高房屋的附加值,然后提高单价<br/> <br/>客户算单价时会把“赠送”面积也算计在内的,还是感觉合适的
1、从你个人的描述来看,你应该是建自用房,不是商品房的。我国的相关法律法律对房屋建设有这样的一条规定,就是如果一定的距离内有建筑物,而在房屋施工的过程中需要打桩等影响地基的行为的,一定要建有缓冲作用的隔离带。这个对城市建筑物施工要求有这样的严格规定,可能对自用房屋没有这样的规定。建隔离带的成本很低的,你可以尝试。<br/>2、其次,你们是邻居,存在相邻关系。因此相邻一方都有义务对他人合法必要的行为予以忍受,造成相邻一方损失的也应该补偿,所以虽然取得了建筑主管部门的批准,但是最好事先还是和邻居沟通好,在施工过程中采取合理谨慎的措施保护邻居的房屋。<br/>3、相邻关系在一定程度上是一种合法的侵害,因此,如果你的行为没有给对方造成很大的影响,在对方可以忍受的范围之内。对方如果纠缠闹事,可以向当地的法院起诉保护你的合法权益。
你的是使用权吧 如果是花点钱办理产权就不用缴纳了! 如果不办理就得一直缴纳下去(就想租房子)
预售证未下来,任何所有签订的协议都是无效的,不具备法律效应,碰到开发商将房子预售他人,只能对开发商死缠烂打,被迫开发商妥协。
【答案】B<br/>【答案解析】<br/>中公名师解析:此题是个选言命题,为了合乎逻辑地推出结论,必须否定另一个肢命题。
你们可以联合起来,拒绝拆除围墙;如果对方强行拆除,你们可以及时报警处理,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
到期后缴纳土地出让金,继续使用该土地。住房产权是从你买下住房起,永远归你。50年指的是土地使用权年限。额度一般是2%--4%。
那就要看开发商怎么解释了,最严重的一种情况是房子下面有采空区,开发商不敢挖的太深,这样的话你就千万别买,以后可能会出现地面下沉或者房屋开裂,很危险的。
保障性住房,因申请、审批等程序而分配,公示后即视为使用权的归属,而且你已经置换,说明已经办了手续,缴纳物业费是必须的,和拿没拿钥匙没有关系,这点法律有规定。建议到物业公司举证没有居住的事实,请予以减半收取(我就是通过协商达成的)。供暖费用如果你没有事先报停的话,他向你提供了服务,根据我国法律法规你就必须支付其报酬。<br/>物业公司和供暖公司的主管部门有住建局、工商局,也可以到业委会、社区、办事处等要求协调处理。
关于诉讼时效的问题要看租赁合同里如何约定。一般来说时效是从约定五年租期起始之日起算。如果约定的是“房屋实际交付之日”起算租期,那么可以认为该房至今没有开始计算诉讼时效。在时效内,可以要求解除实际已无法履行的合同,并要求返还租金和违约金。如果超过诉讼时效,也可以通过一些技术手段突破时效的限制。<br/>进一步咨询可联系本律师QQ 923223461 或与本律师电话联系。<br/>满意请按采纳。
所谓保修期一般是办理入住起五年,以工程质量保修书中明确的起止年限为准,如果已过保修期,就得自个掏腰包了。
是否承担协议约定的违约责任,看是否构成约定的违约情形。根据你的叙述,开发商交房不符合规定,你可以拒绝接受。<br/>===满意请采纳。
竣工验收指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开发建设单位会同设计、施工、设备供应单位及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该项目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以及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质量进行全面检验,取得竣工合格资料、数据和凭证。
首先看看,那个洗手间的浴室防水效果做得好不好,放上高20厘米的水,假如一天以后水位还一般高,说明浴室不漏水,要不以后,漏水,楼下也找你,物业也找你,你家也返潮,东东会因潮湿腐烂的,再就是看看屋内的笨,甲醛,超标吗,最好找专业人士检查,要不屋里会有致癌物的
这个问题是开发商的问题,现在普遍存在,应该拿到钥匙检查,有问题立即找开发商,他不能不承认,还有质量保证书约束他们呢?总的来说买房的业主是弱势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