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你提供一个案例,你看一下,你的合同里是怎么说的. 蔡女士与开发商在双方签订的《19号楼定位保证金协议书》中约定,“蔡女士定位19号楼2201号房屋,建筑面积104.2平方米,总房款441516元。开发商保证定位房屋自2001年5月26日至2001年10月31日以内由蔡女士购买。蔡女士定位上述房屋,自愿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该定位保证金自双方签署正式购房合同之日起转为购房款项。若开发商在2001年10月31日前不能五证齐全,承诺将2万元定金全部退还。若开发商在此时间内提前取得五证,蔡女士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签署正式购房契约。”蔡女士于签约当日支付2万元定位保证金。开发商则没有按约定时间将五证办理齐全。蔡女士要求双被反环保保证金. 开发商辩称:蔡女士与开发商约定的是定位保证金而不是定金,且协议亦未约定要双倍返还定位保证金。开发商采取自愿原则收取定位保证金,而蔡女士为提前订房保证房号,主动要求交纳定位保证金,并约定相关买房事宜要等签订正式合同时再定。开发商表示,不同意双倍返还定金。 法院认为:双方在协议书中已作出约定,若开发商不能在2001年10月31日前办齐五证,要退还2万元定金。由于未能按约定办齐五证,理应退还2万元定金。而蔡女士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被法院认定为理由不充分。法院一审判决:开发商向购房人蔡女士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及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所以,要区分好你叫的到底是什么样的钱,合同里面应该有明确的说明.
买卖和赠与两种方法。 卖方,总价的5.5%的营业税,20%的个人所得税,万分之五的印花税。 买方,总价的1.5%的契税,印花税,1%的土地增值费。 赠与,该房的评估费,公证费,赠与税。 我建议如你的婚姻稳定没有必要再过户,如你是独生子,将来还缴继承税。 只要该房产权明确,没有任何纠纷可以不过户。
你还是履行吧大不了再卖,你还能挣钱呢多好啊,想卖给我发邮件啊shibmengqf@ 你以后提问给点积分行不行啊 真抠门
你好: 你不应该负担个人所得税及营业税。理由是:1、根据二手房征税的有关规定,个人所得税及营业税是由卖方交的:2、你们的合同中已经约定房屋交易产生的过户、银行转按揭付款等一切费用都由甲方负担。 处理的方法,一是继续协商,二是协商不成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房地产管理部门仲裁,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 楼上的办法是一种办法,但是风险太大:5年之后政策发生变化怎么办?房价上涨甲方又反悔怎么办?
没有看明白,是介绍一套房还是多套房?现在只能回答一部分,含税新空是属于中介公司发明的名词,指的是新房、目前属于空置或毛坯状态,包含税费,但这个税费不太好说,有些是不包含契税、印花税,有的则是全包;9-20/跃一般是指该房屋为跃层,38+18平米,一般是指实际面积加露台面积。
绝大多数房改房是没有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但是在过户的时候要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象征性的),虽然没有土地使用权证,但是在今后抵押和拆迁补偿中和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房子是一样的。
过不过5年的经济适用房,房主都可以按照市场价来卖,但最主要的关于你交税的问题,房主过5年出售该房屋,如果是按经济适用房出售,以后你的房本性质还是属于经济适用房,需要交的费用是契税、印花税、综合地价款(实际面积-审核面积)*2650*10%;如果是按商品房出售,以后你的房本性质就属于商品房,需要交的费用是契税、印花税、土地出让金(成交价*10%)。在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要先填写申请经济适用房审批表,这个表所批准的面积就是你的审核面积。
需要先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书,然后持继承公证到房产所在地的房地局办理更名即可,花费不会很多的。
很麻烦,确实要先过户到你的名下,这样就得甲甚至是甲妻都要配合你过户,并且涉及的费用和契税、营业税都是你们要首先商量的。然后你卖的时候还要再次涉及到转让费、契税、营业税等,标准就说不清楚了 转让费各个城市不一样,契税各省不一样,营业税也不好说,因为你的是营业房,应该是按转让差额的5%,你是基本上同时进行两次转让应该不是很多。
撤销原来房地产交易申请,变更买卖合同重新进行房地产交易申请。
具体什么原因?不明白,既然有房产证为什么不能过户?不会是被法院查封或限制了吧?如果这样,不用问肯定不能买了。如果不是,肯定有解决的办法
没有关系啊!! 又不是一个城市的/即使是一个城市也要看你的户口在那啊 不过象你这种情况户口在那也没什么关系的 你完全不用担心,放心买就是了.呵呵....
虽然是公证但是意义还是不大的.建议你找个房产中介去做个资金监管,然后在押一半的资金.即使这样很多细节也是要写进你们所制定的那个买卖合同里.我不知道你哪个城市还指定过什么样的政策.也完全可以走赠于嘛. 不过也不用太担心,
你的房是在什么地方?按北京的收费方式是收1.5%,因为房屋面积没有超过140平米,超过140平的是收3%;这样看来你那应该是交2%。
开发商的利润这么高,根本原因就是政府的土地招拍挂的政策造成的。在前几年土地没有采用招拍挂的时候,由于开发商之间的竞争,很多城市的房价都是下降的,由于土地招标出现了大大超出正常价格的地价,造成周边的开发商手里原来便宜取得的土地也大大升值了,所以房价就和招标取得土地的房价看齐,造成这些开发商的超额利润。 这个现象是政府造成的,难怪有的开发商说数钱数到手软。
其实是这样的,如你前面所知,不同中介代理费收费标准不通,单向收、双向收都有,除代理费外还会再收一笔过户费,另外要办贷款的还要被收取贷款手续费。中介费标准低的呢就从过户费里补,中介费标准高的呢也会收取这笔费用,只是相对少一些。所以说各家中介的收费是“背着抱着一边沉” 不过我爱我家是那种不做这单了代理费也不会打一分钱的折的。(人家就是牛。。。。。。)链家也是这种情况。而且这种情况以后会越来越多,因为现在市场透明化了,买卖双方都可以见面,中介不吃差价,所以各个公司都规定代理费不许打折,而且还要收齐以前可收可不收的各种名目的费用,包括过户费和贷款手续费。各门店经理手中的打折权限也没有了,有些公司你让他强打折的话他们自己会丢饭碗的。。。。。。。不过你可以软磨硬泡的试试,不过最后一分没降的话可不要觉得自己没面子啊>_< 不过这些收费标准都应该事先明示的。他们到你交完钱再告诉你。。。。。有点不厚道
商品房没有竣工就不能取得合法的产权,自然也不存在过户的问题,既然原房主已在房管局备案,且无法更改,你所能做的只有两个办法,一是等房屋竣工再办理产权交易,二是到公证机关办理抵押公证,待房屋竣工后再进行过户。
可以添加,需要少量付费。不过遗产税即使征收也不大可能对于家庭的唯一住房征收,而且一概是对一定资产额度以上的财产才会征收
房改房可以自由上市,只需要交易的时候缴纳一笔土地出让金即可 每平米15.6元. 当然如果你的房子是房改房,但是原产权单位是央产,那么就会烦琐一些,需要先办理一下央产房的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