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法》规定,地上物属于土地的使用权人,因此如果有单独的土地证则必须过户,如果是房地合一的就一齐过户了,这种房产土地证上面注明了土地的信息,可以到当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咨询。
带好:房产原始手续,房主身份证,(如果不是房主自己本人办理,还要写一份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还有一份买卖合同 要交契税1.5%,所得税2%,营业税1.5%共5.5%,印花税5元。 只有这些,都是买方负担。 所交费用都是买方出,所以你在添合同时,可以不写原价(因市场本身就有两个价,买入和卖出)你现在这个价肯定是买入价,市场还有个最低限价,你可去咨询一下,你的房价最低是多少?就行了。 希望对你有帮助~~
相关法规规定“物业发生产权转移时,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因此物业受让人有权要求原业主配合结清原物业管理费用。另外对于租赁物业而言,出租人应及时了解承租人交纳管理费的情况。相关法规规定“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责任”,所以当承租人拖欠管理费时,物业管理公司可以直接要求业主支付该费用。 按谁享受物管服务,就该谁来付费你不应该承担前任房主的物管费用,但是如果如果买卖合同没有明确规定新业主无须承担前业主的债务,那你是否承担前任费用就有很大的风险性,只能在目前的情况下考虑一些方法来降低自已的风险。 一、收集相关的证据,证明以前房主欠费的事实,通过与前房主协商或诉讼的方法确定其债权属前任房主所遗留(不过可能会存在你要先行支付该费用后再向原房主索赔)。 二、如果你是通过中介机构所购房产,那么可以向法院诉求中介机构在办理该房产的交易时有违规行为,造成你方的损失由中介机构赔偿。 三、看一下前任房主所欠物管费的时间,如果是二年前就开始欠的,可以利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以物管公司未超出追诉时效合法的拒绝物业管理方的诉求。 总之,遇到这种情况,你本身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对于房产交易买方一定要详细的取得各方面的情况,如果在买房前能到物管方进行询问并让物管方出具相关证明,那在买卖时这费用就能很容易的解决了(物管公司对于这种证明是愿意出具的,因为这样可以有效的防止费用流失的危险)
地区不同,拿到证的时间也不同,有的要一个月,有的要十天,是房地局的问题,与中介无关。
不存在恶意贷款和抵押,因还需本人的身份证与你本人前往,另外你还可私下里订一协议,某月某日与之后所产生的贷款呀抵押呀,与你无关。 这应该说是对你有利的,就好似你卖了东西,人家付钱给你了,而东西还在你手中,你怕什么啊?至少说对方日后还要求你的! 最好要定一分协议,在今后交易给第三者时,不管是升值或是贬值双方均不应反悔,最好是有中间人作证,那样更具法律效力。 话应说回来,如果没有这分协议,对你来说是更有利的,到时一旦升值,这就对你更有利了,此时此刻,就看是谁的“势力”大了。一旦打起官司来,你可以说没卖、不愿卖等,还可以说是武力协迫你卖、写下交易协议等,如果没写协议,对方付款凭证掉了,这些对你来说,你都是主动的,而对方是被动的! 但建议还是签一分协议,以免日后产生枝节!那样总是麻烦的! 祝你国庆、中秋快乐!
二手房交易时应注意的九大事项: 1、 房屋手续是否齐全。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唯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2、 房屋产权是否明晰。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3、 土地情况是否合理。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4、 市政规划是否影响。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该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临拆迁,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层住宅,可能影响采光、价格等市政规划情况,才急于出售,作为买受人在购买时应全面了解详细情况。 5、 福利房屋否是合法。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而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房屋所有权范围上有一定的国家规定,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冲突。 6、 单位房屋是否侵权。一般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住房,还有标准价的职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质均为划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再者,对于标准价的住房一般单位享有部分产权,职工在转让时,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如果没有注意这些可能会和房主一起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 7、 物管费用是否拖欠。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费用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担。 8、 中介公司是否违规。有些中介公司违规提供中介服务,如在二手房贷款时,为买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务,即买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均可从银行骗贷出来。买受人以为自己沾了便宜,岂不知如果被银行发现,所有的责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担。 9、 合同约定是否明确。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
对高科技人员提供的购房款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该博士是外企的员工,则取得的房款可视同奖金并入工资薪金计算个税;如果博士不是该企业人员,则取得的房款按偶然所得计算纳税,税率20%。
二手房可以申请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也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方式。但是要求必须有相应的首付款,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话,需要公积金账户建立一年以上,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还款12个月。 申请贷款的话,只要有适应的首付款、有合法的收入来源并且能够出具收入证明的话,那么就可以贷款购买,一般是不需要提供财产抵押的(当地银行系统另有规定除外)。,
如果你只是想将房产过户到自己的女儿名下,那么不用这么复杂,只需要双方到房地局办理直系亲属之间的房产更名就可以了,仅需要交纳一些工本费,大概是100元左右。不用那么麻烦。
严格来说房产尚无产权证(房照)的,是不能买卖的,尤其对于购买方来说存在着很大的风险。 至于过户时间,需要等产权人产权证书下发之后才能办理过户,这个等待时间要看开发商的手续是否齐全,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办事效率以及小区全体业主提交资料的配合程度,有些是交付房产之后1年左右,有些甚至更长
房产不过户将不受国家保护。 国家规定只有合法过户的房产才受到国家法律保护。 如果不过户,那么原来的产权人就是事实上的产权人,依旧可以将房产在国家有关部门合法合理的办理抵押、过户等等。 举几个例子: 离婚:如果产权人离异,那么其配偶完全可以以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为理由要求分割财产; 继承:如果产权人去世,其继承人可要求继承该房产; 抵押或者出售,甚至在房价上涨之后反悔:那么你们双方之间所签署的协议仅仅能保障你可以将当初购买该房产时候所花费的金钱如数讨回,但是房产必须交还产权人。如果产权人将该房产抵押,到期未能偿还债务的,那么抵押权人可以将该房产予以收缴...... 至于扣押房产证并无意义,产权人仅凭身份证就可以将产权证书挂失之后予以补办
二手房交易时应注意的九大事项: 1、 房屋手续是否齐全。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唯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2、 房屋产权是否明晰。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3、 土地情况是否合理。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4、 市政规划是否影响。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该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临拆迁,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层住宅,可能影响采光、价格等市政规划情况,才急于出售,作为买受人在购买时应全面了解详细情况。 5、 福利房屋否是合法。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而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房屋所有权范围上有一定的国家规定,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冲突。 6、 单位房屋是否侵权。一般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住房,还有标准价的职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质均为划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再者,对于标准价的住房一般单位享有部分产权,职工在转让时,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如果没有注意这些可能会和房主一起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 7、 物管费用是否拖欠。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费用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担。 8、 中介公司是否违规。有些中介公司违规提供中介服务,如在二手房贷款时,为买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务,即买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均可从银行骗贷出来。买受人以为自己沾了便宜,岂不知如果被银行发现,所有的责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担。 9、 合同约定是否明确。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
如果是拆迁家庭的话,可以在拆迁后购买任意总价的经济适用房。 不过北京的经济适用房已经所剩无几,明年开始经济适用房可能会退出市场,由限价商品房取而代之,不过现在政策还不是很明朗。
首先需要持有户口本、身份证到房产所在地房地局办理挂失补办手续。 待房产证书补办后,与父亲一起到房地局办理“直系亲属间房产过户”手续,直系亲属之间的房产过户仅需要交纳工本费
首先,你父亲去逝之前,有无遗诅,如果有的话,拿着遗诅拿着产权证,死亡证明到交易大厅办理更名过户。 其次,你的母亲是否还健在,如果健在的话,她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得让他办理一份公证,证明他放弃继承权。另外你有无兄弟姐妹,如果有的话也得让他们做一份公证,然后你带着产权证,公证书,身份证,到产权交易中心办理更名过户。在更名过户过程中你得交纳80元钱本线,和五元的印花税。公证费是200元。
还需要你的照片,另外还要房屋管理部门上门测定你购买的房屋的合理价格,《作为打税的依据》,过程所需时间约一个月,最后接到房屋管理部门的通知后和前业主一起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交纳费用。
给你提供一个案例,你看一下,你的合同里是怎么说的. 蔡女士与开发商在双方签订的《19号楼定位保证金协议书》中约定,“蔡女士定位19号楼2201号房屋,建筑面积104.2平方米,总房款441516元。开发商保证定位房屋自2001年5月26日至2001年10月31日以内由蔡女士购买。蔡女士定位上述房屋,自愿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该定位保证金自双方签署正式购房合同之日起转为购房款项。若开发商在2001年10月31日前不能五证齐全,承诺将2万元定金全部退还。若开发商在此时间内提前取得五证,蔡女士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签署正式购房契约。”蔡女士于签约当日支付2万元定位保证金。开发商则没有按约定时间将五证办理齐全。蔡女士要求双被反环保保证金. 开发商辩称:蔡女士与开发商约定的是定位保证金而不是定金,且协议亦未约定要双倍返还定位保证金。开发商采取自愿原则收取定位保证金,而蔡女士为提前订房保证房号,主动要求交纳定位保证金,并约定相关买房事宜要等签订正式合同时再定。开发商表示,不同意双倍返还定金。 法院认为:双方在协议书中已作出约定,若开发商不能在2001年10月31日前办齐五证,要退还2万元定金。由于未能按约定办齐五证,理应退还2万元定金。而蔡女士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被法院认定为理由不充分。法院一审判决:开发商向购房人蔡女士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及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所以,要区分好你叫的到底是什么样的钱,合同里面应该有明确的说明.
你好!这要看你的合同是如何签定的?如果合同约定余款是在交房时支付的,现在交房日期延后了,你可以提出把交款日期也相应延后!但一定要双方就此,签定补充合同或协议,不要口头约定,到时候发生纠纷,没有证据!你说的要求下调房价,估计是不可能的!
目前泉州房价实在无法给出具体答案了。泉州市区目前房价最少5000以上每平方米,不同小区及不同路段价格不同,一般均价在7000左右每平房。如果您想要知道具体小区的房价,可发邮件给我dmq555@
你好!如果产权证已经办好了,带上!没办好的,带上购房合同!另外,还要带身份证!
楼主您好,这就涉及到一个风险的问题,在没有办理过户之前,无论你支付几成的房款,风险都在你这边,因为在法律上这套房子还是上家的。何况他要求你支付100%,这肯定是不可行的。相反,你等到过户交以后才一次性付完,那么风险完全在他这边,因为及时这个时候你不付1分钱,房子在法律上已经是你的了。所以,你的要求上家也是无论如何不会答应的。虽然买房都有合同的约束,但是合同毕竟是有很多漏洞可以钻的。 一般常规的做法是,你先付30%的首付款,然后在交易当天你在付70%,当然楼上说了,70%你还是要留一部分房款作为尾款,留做交房后付清。以防上家收齐钱后不配合交房。 常规就是这样,至于那70%在交易当天的什么时候交,是交易之前还是交易之后,你们可以自己协商,对楼主有利的当然是交易之后再付。但是也不是很重要,毕竟人都在场,不要紧的。
你好!银行贷款利息年年在涨,其实对房价的影响是很少的! 影响房价的因素主要有以下,你看下可能就知道为何房价居高不下了: 影响房价升降的因素 (一)土地费用。包括:(1)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征地费;(2)城市建设配套费;(3)拆迁安置补偿费。此项中的(1)今后必定继续上涨;(2)绝无下降的可能;(3)上涨的可能更加快。 (二)前期工程费和房屋开发费。包括(1)规划勘察设计可行性研究、三通一平费;(2)建安工程费;(3)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费;(4)基础设施建设费。此项中的(1)、(2)在物价快速上涨时,推动房价刚性上涨;(3)、(4)绝无下降的可能。 (三)开发管理、销售、财务等费用,税费和目标利润。此项的税费一般是不变化的。其它在成熟的市场条件下,经营好的,不同楼盘有不同的可下降空间。但旺销时就都成了开发商利润。 (四)物价走势。通货紧缩,物价走低,抑制房价并使之下降;通货膨胀,物价走高,房价必定攀升。1994年的宏观调控,是以降低通涨率为目标,房地产市场受此影响,而且因为买方需求不足促使房价回落。这次宏观调控,是为了持续平稳增长和防止大起大落。今年国际石油价格始终在高位运行,国内物价通涨率达到8%;股市长时期走低,难见起色;而购房按揭利率仅为4.7%,所以买房无论自用或投资都是正当其时。因此房价在今年1—3月份全国平均上涨10.2%,高出物价上涨指数4.5个百分点。 (五)贷款政策变动和贷款利息升降。贷款利息升降将严重影响房地产的开发成本和销售。国家现时的贷款政策,使大中城市6000元/平方米以上的房价已经早已相对下降。按揭利率相对降低,将使还贷压力减轻,促进需求;按揭利率提高,必定抑制消费,导致房价趋降。 (六)经营城市理念与土地供应量。各城市经营城市的理念其核心是多收取土地出让金,这已导致经济实用房供地难出,推动房价走高。土地投放量过少、规划上过份追求低密度花园景观洋房则必然促使房价走高。能否投放相当比例的经济实用房用地将从根本上起到平抑房价的作用。以大连为例,中山、西岗、沙河口三区因地价高供地少而房价上升最快,新房价位已很少有每平方米4000元以下的。而在北海由于土地供应充足,上涨幅度有限。 (七)居民收入水平与城市动迁。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对住房质量、环境、科技含量等有了更高的要求,使住宅档次在提高,房价必然会上升。这在经济新区最为明显;反之,经济衰落地区,房价上涨有限而下降时幅度最大。城市动迁补偿随着经济的发展必定会节节上升,推动房价走高。动迁不但会增加开发的刚性成本,而且补偿的动迁费强烈拉动房屋消费。2002年,大连的老市区动迁由于主要是工厂搬迁,其补偿不能形成购房消费,使得房市受到抑制。2003年,由于加大了住宅的动迁力度,以市内动迁住宅50万平方米计,每平方米均补偿2600元,将有13亿元进入房地产市场,再结合相匹配的购房按揭贷款,于是房价开始步步走高。而北海居民收入水平低、城市动迁规模小,所以房价上涨幅度小。 (八)开发效率。开发效率高,房价有降的空间。开发效率低、建设周期过长,必造成房价高位难降,最可能成为死盘。 (九)个别开发商的概念炒作误导。概念炒作误导拉升房价,使其背离实际价值。房市虚火上升。 (十)2005年社会发展七大趋势。据中国社会科学院《2005年中国社会蓝皮书》预测:(1)经济将继续高速增长。(2)“入世”保护过渡时期到期,垄断行业改革到关键点。(3)农民市民化的城市化进程将进一步加快。(4)老龄化问题逐步显现。(5)劳动关系的紧张会造成普通劳动力供给的虚假短缺。(6)子女教育费用将对家庭消费倾向产生重大影响。(7)代际之间的价值观念将显示出更大的差异。这七大趋势将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房价的升降
成都地区有一些是都包含在房价里了,有地方因为这个都打过官司了结果是业主赢了 去网上搜吧 不过还是大部分是自己给钱
以前的天津没有对城市进行改造.这几年的规划改造的有些规模了.房价还会上升,但节奏会放缓的.
你好!房价上涨的原因很多!总的来说上涨是总的趋势! 你可以看下影响房价的原因: 影响房价升降的因素 (一)土地费用。包括:(1)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征地费;(2)城市建设配套费;(3)拆迁安置补偿费。此项中的(1)今后必定继续上涨;(2)绝无下降的可能;(3)上涨的可能更加快。 (二)前期工程费和房屋开发费。包括(1)规划勘察设计可行性研究、三通一平费;(2)建安工程费;(3)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费;(4)基础设施建设费。此项中的(1)、(2)在物价快速上涨时,推动房价刚性上涨;(3)、(4)绝无下降的可能。 (三)开发管理、销售、财务等费用,税费和目标利润。此项的税费一般是不变化的。其它在成熟的市场条件下,经营好的,不同楼盘有不同的可下降空间。但旺销时就都成了开发商利润。 (四)物价走势。通货紧缩,物价走低,抑制房价并使之下降;通货膨胀,物价走高,房价必定攀升。1994年的宏观调控,是以降低通涨率为目标,房地产市场受此影响,而且因为买方需求不足促使房价回落。这次宏观调控,是为了持续平稳增长和防止大起大落。今年国际石油价格始终在高位运行,国内物价通涨率达到8%;股市长时期走低,难见起色;而购房按揭利率仅为4.7%,所以买房无论自用或投资都是正当其时。因此房价在今年1—3月份全国平均上涨10.2%,高出物价上涨指数4.5个百分点。 (五)贷款政策变动和贷款利息升降。贷款利息升降将严重影响房地产的开发成本和销售。国家现时的贷款政策,使大中城市6000元/平方米以上的房价已经早已相对下降。按揭利率相对降低,将使还贷压力减轻,促进需求;按揭利率提高,必定抑制消费,导致房价趋降。 (六)经营城市理念与土地供应量。各城市经营城市的理念其核心是多收取土地出让金,这已导致经济实用房供地难出,推动房价走高。土地投放量过少、规划上过份追求低密度花园景观洋房则必然促使房价走高。能否投放相当比例的经济实用房用地将从根本上起到平抑房价的作用。以大连为例,中山、西岗、沙河口三区因地价高供地少而房价上升最快,新房价位已很少有每平方米4000元以下的。而在北海由于土地供应充足,上涨幅度有限。 (七)居民收入水平与城市动迁。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对住房质量、环境、科技含量等有了更高的要求,使住宅档次在提高,房价必然会上升。这在经济新区最为明显;反之,经济衰落地区,房价上涨有限而下降时幅度最大。城市动迁补偿随着经济的发展必定会节节上升,推动房价走高。动迁不但会增加开发的刚性成本,而且补偿的动迁费强烈拉动房屋消费。2002年,大连的老市区动迁由于主要是工厂搬迁,其补偿不能形成购房消费,使得房市受到抑制。2003年,由于加大了住宅的动迁力度,以市内动迁住宅50万平方米计,每平方米均补偿2600元,将有13亿元进入房地产市场,再结合相匹配的购房按揭贷款,于是房价开始步步走高。而北海居民收入水平低、城市动迁规模小,所以房价上涨幅度小。 (八)开发效率。开发效率高,房价有降的空间。开发效率低、建设周期过长,必造成房价高位难降,最可能成为死盘。 (九)个别开发商的概念炒作误导。概念炒作误导拉升房价,使其背离实际价值。房市虚火上升。 (十)2005年社会发展七大趋势。据中国社会科学院《2005年中国社会蓝皮书》预测:(1)经济将继续高速增长。(2)“入世”保护过渡时期到期,垄断行业改革到关键点。(3)农民市民化的城市化进程将进一步加快。(4)老龄化问题逐步显现。(5)劳动关系的紧张会造成普通劳动力供给的虚假短缺。(6)子女教育费用将对家庭消费倾向产生重大影响。(7)代际之间的价值观念将显示出更大的差异。这七大趋势将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房价的升降。
房价上涨的曲线和老百姓的收入增长的曲线肯定有一个交点,就是一个平衡点,因为房价上涨超过了市场能够接受的程度后,就会有价无市,北京现在很多高价的楼盘就已经出现有价无市了。
他们要是故意拖欠我该怎么办? 你发一封律师函给开发商,书面证明你已经对此事申诉过了 要是要收取我的违约金,我知道他们不能收取我违约金,如果他们要收我应该通过什么途径维护我的权益? 没有开盘就收你定金是违规的,你可以去房产局投诉,一投一个准.
从这次全国“两会”后的情况来看,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已经明显的分为两大块,一块是廉租房、经济适用房、还有单位自建房,这是属于福利保性的,由政府主导来解决;另一块是商品房,但受宏观调控政策的指导,规定70%的90平米以下的小套型,并且“双竞双限”,也就是说有70%的小套房是限价的商品房,同时还有其他多项政策在调控。 所以,可以预期社会上的商品房价格,目前是要涨也不会有很大的上升幅度了,而且还主要是在占30%的超大型商品房方面。也就是说,市场上的房价一定会逐步下降的。
朋友多了,气候,饮食都适应了.回到家乡比较之后,会爱上广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