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产证为主.<br/>购买合同只是对你当初购买房屋时的约定.<br/>与今后无关.
这个太容易了啊 房子还是属于你的 而且原来产权人还要赔钱给你 <br/><br/>因为在合同内他没有履行合同的义务 把房子倒给你 租客你不需要管 <br/><br/>有原房东负责赔偿 <br/><br/>不是通过中介买了吗 如果是的话 可以通过中介处理的
你好!购买商品房要签合同要选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该合同文本内容比较全,并且规范;二是注意把开发商承诺的内容写进合同。
您好,没有土地证的房子,照样可以上市交易。而且,尽管没有土地证不影响业主对房屋的使用,不过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将来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不齐,不得上市交易。另外,将来如果遇到房屋毁坏或拆迁的情形,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应该分属两部分补偿,这样土地补偿部分就很难保证。这里就建议您找个正规有名的中介去办理,这样就没有问题了。
最好先发函催促对方履行合同,并给出一个合理期限,如果超过这个合理期限,就发解除合同的函。 <br/>最好能给我看看你的合同。
签的租赁合同没到期你就有权利继续居住,如果房东赶你,他违约,要赔偿你,你不到期就不要搬,你占理,如果你没到期就搬走了,压根就别指望什么房东赔偿你,那属于你自愿退租
合同无效,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br/>仲裁与法院诉讼不同之处十分多!<br/>本律师代理大量仲裁案件,欢迎前来咨询,观看有关仲裁成功案例!
这种避税方法实际上是“用合法的形式,掩盖了非法的目的”,属于违法行为。以赠与形式买卖房屋,其主观上是为了偷逃税款;另外,买方和卖方在交易过程中私下签定的协议不能“见光”,也不能进行公证,“而合同法第54条明确指出,用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的目的属于违法。”一旦出现有关法律纠纷,当事人双方就要承担补缴税款、罚款的惩罚,严重的甚至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所以在众多避税方法中这种最大麻烦,不推荐. 以下介绍以下几种相对好点的,但只是"相对",其实还是有风险的,其中最大风险是原业主在签合同后偷偷挂失房产证,一套多卖. 先签订合同再过户 方法:先签订合同再过户,这种“适用于”房产证办理后只差几个月就满两年的业主。当然这是最好的状态,如果双方协商妥了,可以比几个月这个时间更长,就相当于购买一个期货,事先把价格定死,不论以后房价的涨跌都是按原来规定的价格买卖。 定金当租金再过户 方法:双方可以在确定成交的时候先签订一份租赁合同,期限为到办理产权过户不交纳营业税的时间为止,并在租赁合同里写明,买方以后购买房屋的时候,将已付的租金当作房款。 先公证买卖再过户 方法:通过合同或公证的形式进行买卖,但先不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交易登记,待房产所有权满两年后,再办理过户手续,仅花少量的公证费,就可避免缴纳部分营业税。
你不是还没有签正式合同吗/那你的首付款怎么都付掉了,法律有明确规定:签定买卖合同时支付首付款;至于你以下的问题,合同没签,那就可以在签合同时可以做一份通过双方协商的补充条款,明确注明办理产权证的时间,如未按期办理出算违约,要进行赔偿(赔偿金额由双方约定);还有你最后说的,首付及定金是否能如数退回,那就要看你和开发商签的约定书上有没有注明关于违约后的赔偿问题了,不过一般情况下都会有违约金的,那就要看约定书上注明的是多少了.
1、让中介出个证明,就说房主已经死亡,买卖合同无效。 <br/>记住是书面的。 <br/>2、自己通过公安查该房主的身份,如:是否死亡。 <br/>3、上房管部门查看,此要出售的房子到底是谁的,是不是这个已经死亡的病人 <br/>这三点若是统一起来就没有问题拉
一般定金不退,数额也少,问题不大。但订金就不好说了,应该首先说开发商的房子质量有问题,以此为退订理由;不行,就说开发商有商业欺诈行为,来个升级版的提法,因为他们当时忽悠你只剩最后一套,你才定的,有违规“捂房”的嫌疑。反正,你最好不要说明你还要买他的房,否则岂不长了他们的志气! <br/>只要退订成功,再正常买房就没事了。现在千万不要暴露你的真实想法,那样的话,我是开发商也不会愿意的,切记! <br/>其实,正如三楼所言,这种不诚信的企业,以后指不定还有什么后遗症的,伤神啊。天下之大,何处无房,况且又是淡季低谷,你的选择余地很大的,别在乎所谓的活动优惠,买套好房才是最实在的。
合同生效时间以签字的时间为准,履行以具体的履行要件为准. <br/> <br/>在后一家公司看房和前一家公司不存在着什么关系,他们的看房确认书上又没有此房一定要从该公司买的排他性条款.所以前一家公司的诉求应该是没法成立的. <br/> <br/>和后一家的合同,我看了一下您的叙述,这个情况好乱啊. <br/> <br/>这个房子要卖的话,首先应该是产权明晰,不存在纠纷,像他这个房子产权人有好几个,这个就得出具其他产权共有人同意出售的证明文件. <br/> <br/>可以去中介协会和建委去投诉,他们会更为详细的解决您的问题. <br/> <br/>如果您没跳过中介私下成交是不会有问题的.
您父母还在么? 在的话直接他们就行了``不在的话那确实是你们的共同财产`但房产证上必定是一个人的名字```不知您父母有没有把他过户到你们谁的名下?`如果没有那得先找个律师``搞定遗产分配的事```那个确实得3方都签字```你们得自己协商``先别提卖房的事```你您可以出2/3的钱 分给您的姐姐哥哥```把房子过到您名下``然后就随便您怎么卖了````有人买的话就收钱然后到建委过户就行了 不过这样比较不保险``最好找个中介 签个合同``您卖房不用给中介 服务费的
这个房子不能买,可能是个骗局或陷阱. 理由:1、房屋产权证是证实财产所有人合法持有财产的唯一合法证明,不能出示房产证,至少可以说明这个房子不是卖房人的独立产权; 2、你看到房产证后,还要记下产权人姓名、产权证号去房产交易市场查询这个权证的真伪,售房人是否与产权人是同一人,并且确认有没有遗留的产权纠纷或契税手续是否完备。同时,领证时间不超过五年是限制交易的,一定要交易的话,你们其中一方可能要多交房产总价20%的税收,这个钱是出得很冤的。 3、向银行抵押贷款的话,房产证也应该在房主手上,银行会有一份“他项权证”。 房主没出示产权证和未验明权证是否可以交易之前,你不要向任何人交钱,一些人就是抓住买房人心切的心理,设置各种圈套,经常有人上当。请务必小心,对工薪阶层来说,这可不是个小数。
要撤销合同的话,就要按照合同里面约定的来赔付。如果能多卖4万块钱的话就赔付给对方吧。毕竟你可以透明交易了,没有让对方吃差价。你也心知肚明。
补充一点,“法人代表”及“委托代理人”两处签一处即可,但签“委托代理人”应有购房人的授权方可。
一首先需到你原来的按揭银行去询问一下能否办理转按揭手续,如行就比较方便,否则就有点麻烦. 如能转按你只需要到房屋中介机构去发布一个售房信息(免费),中介机构就会想尽一切办法帮你卖房,谈好买家后双方到银行办理转按手续就行了,或者买家愿意一次购买,经过公证处公证一下,让他帮你把未还的款归还银行,取出产权证变更成买家的名字就完了,但注意收完款. 如果不能办理转按手续,你就必须把以前你未还完的按揭款全部归还完后,取出产权证方可卖房
有协议,他们毁约可以起诉,要求他们履行合同啊,<br/>找个律师问一下吧,花不了多少钱的,那样心里踏实啊
有!房产纠纷的大多漏洞产生都在这个过户上,只要没过户法律是不好保障现购买人权益的。所以你如果是原产权所有人或受益人之一是可以追回部分权益甚至终止合同的。
按房产证未满二年算,过户税约32000元。税费约为房产报税价的8%(卖方:个人所得税1%(房产证大于5年的免)、营业税5.5%(房产证大于5年的免),买方:契税1.5%,其它过户税费约数百,以上税点均按小于144平方米的普通住宅计算)。<br/><br/>买卖过户如房产证过五年也不用交个税,只需交契税1.5%,其它过户税费约数百。即总共1.8%左右。<br/><br/>报税价是你们自己定的。房管局的电脑系统对当地每个区域有一个最低的评估价。你们报的报税价高于那评估价就按你们的价计税。低于的话就按系统的评估价计算。对这评估价最了解的是当地同区域的房产中介,因为他们经常去过户,知道能最低报多少可以通过,所以建议你去中介那了解下。
如果房本满2年,就没有营业税,如果满5年,个税也没有,以上只针对2009年,2010年可能要改年限契税是肯定的,房改房分好几种,看你的是成本价还是优惠价还是标准价.这3个都需要交土地出让金,成本价是面积X1560X1%.优惠价跟标准价是面积X1560X7%.
按房产证未满二年算,过户税约二万元,税费约为房产报税价的8%(卖方:个人所得税1%(房产证大于5年的唯一住宅免)、营业税5.5%(房产证大于2年的免),买方:契税1.5%,其它过户税费约数百,以上税点均按小于144平方米的普通住宅计算)。<br/>买卖过户如房产证过五年也不用交个税,只需交契税1.5%,其它过户税费约数百。即总共1.8%左右。<br/>报税价是你们自己定的。房管局的电脑系统对当地每个区域有一个最低的评估价。你们报的报税价高于那评估价就按你们的价计税。低于的话就按系统的评估价计算。对这评估价最了解的是当地同区域的房产中介,因为他们经常去过户,知道能最低报多少可以通过,所以建议你去中介那了解下。
按房产证不满二年算,过户税约二万元,税费约为房产报税价的8%(卖方:个人所得税1%(房产证大于5年的唯一住宅免)、营业税5.5%(房产证大于2年的免),买方:契税1.5%,其它过户税费约数百,以上税点均按小于144平方米的普通住宅计算)。<br/>买卖过户如房产证过五年也不用交个税,只需交契税1.5%,其它过户税费约数百。即总共1.8%左右。<br/>报税价是你们自己定的。房管局的电脑系统对当地每个区域有一个最低的评估价。你们报的报税价高于那评估价就按你们的价计税。低于的话就按系统的评估价计算。对这评估价最了解的是当地同区域的房产中介,因为他们经常去过户,知道能最低报多少可以通过,所以建议你去中介那了解下。
不可能。原因是你们开初的动机就不对,过五年后物价长的天高,你去过户时还不一样的按市场价款评估纳税——那时,说不定其费用总额比现在还要高好多呢!况且,在五年内,你的卖家发生什么后悔或它类利益变故,你哭都来不及!
建议过户。<br/>因为房产不过户,你们只有居住权,而还未拥有所有权,如房产被征地拆迁等,你们是得不到补偿的,而过户后可以。所以建议还是要过户。
这个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甲方履行协议,将房屋过户给乙方。<br/>因为甲乙双方的协议已经约定3年后将房屋过户,现在到达了法律规定的过户时间,甲方理应履行协议,办理过户手续,很多地方的法院会根据公平原则及诚实守信原则,判决房屋买卖协议成立,乙方取得房屋的产权。<br/>本律师特别提醒,任何法律问题都有其特殊性和复杂性,况且有些事实真相在以非专业的目光审视后所作的描述,不一定符合其原始法律状态。因此,在看不到原始材料,听不到您对你咨询的事件的详细叙述的情况下,本律师仅仅是根据您的简单描述,依据法律法规作出咨询意见,该意见仅仅作为您分析的参考,而不能、也不应当直接作为您处理法律事务指导法律诉讼的准则。<br/>如果我的答案对您有所帮助,请采纳为最佳答案,谢谢!
你好:<br/>房屋的所有权是根据登记簿来确认的,现在房屋的产权人显然是甲。<br/>《物权法》规定,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更正登记,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则登记机关予以更正。<br/>所以,现在问题的关键是证据问题,丙实际出资,是需要有证据证明的。如果丙不能有效证明房屋由自己出资,则该房屋就回作为遗产由甲的继承人继承。
可以起诉要求分割遗产,并主张老大未尽赡养义务不分或者少分。
可以这样理解不,房主作为委托人,将该套房屋的买卖手续全权委托给某人办理。<br/>应该是委托公证,而房屋的产权并没有转移至某人。<br/>应仔细看该委托公证的内容,辨别该公证书、房屋两证的真实性。<br/>办理过程中,注意保留与该委托代理人之间所签署的书面赁证,并注意在合同中填写该委托代理人的情况,及保留其有效身份证和相关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