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在法律上是合同的同义词。只要协议对买卖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出明确、具体和肯定的规定,即使书面文件上被冠以“协议”或“协议书”的名称,一经双方签署确定,即与合同一样对买卖双方具有约束力。 协议必须是清楚的,每一步必须明确定义,并且不会引起误解. 如果第二条没写,就认为只有第一条是有效的.
不知道你们是在中介购买的还是自行成交的。如果是中介购买的话,一般中介的合同里会写清在过户后之前的费用由原业主结清,但不知道在约定里有没有写清房间里的物品情况,如果没有的话,那么这你只能自认吃亏了。 如果是你自行成交的话,那么我想合同里不会写的那么详细。 如果是合同里写清各项责任,那么你完全可以走正常的法律手续。 如果你不想走的话,可以先找一位律师写一份履行合同催告书,看他的反应。呵。一般业主不会这样的。会收到后就结清的。有什么问题你可以在补充。
还是抽空自己去找找吧,应该很容易找到的!
这种事应该在学校里面贴纸出来阿 或者在学校论坛里 这人流量多小啊
同等条件下租户确实有优先购买权. 其实你们的处理并不是很妥当, 还请个律师重新签订一份合同.甚至把租客不搬致使交易不成功的责任也揽到自己身上了...... 业主将房子卖给你们,告知租户是他的义务,而不是买方的义务.租户要求优先购买,你们可以业主违约为由,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双倍赔偿定金.这是法律允许并支持的.并且这一招会让业主权衡利弊从而促成交易.也使你们由被动变为主动. 现在签订了新的合同,而合同中又有因业主未告知租户,由你们自行与租户协商的条款,如果通过法院判决,对你们是非常不利的. 我个人是想不出什么更好的办法去协商解决此事,建议你们找那些社会关系比较多,也比较擅于处理复杂关系的人想想办法.
不用的我做房产的、 你去交易中心花15块钱去拉个产调!就知道房子是谁的了。 操作;你带上身份证去交易中心找到拉产调的窗口,你付钱就可以了、!
如果原房东与第一房东的合同中有注明此房在租赁期间允许承租方转让的话。你们的合同就算有效否则是无效的。像你现在的情况只有找第一房东了,与原房东没关系的。
您好,伟嘉安捷解答:如果您手头有余钱的话,那么提前还贷肯定是比继续按揭节省利息的,如果钱不多的话,还是不要选择提前还贷了,因为还了钱之后,如果日后还款出现问题逾期的话还有可能影响个人信用。
定金不是违约金,只是房子的定金,但是如果你在约定的日期内没有签署房屋租赁合同视你为违约,交多少定金都不退的!像房屋不干净这种问题你应该在交付定金的时候讲清楚,说明要在签合同前在来看一次房屋,满意才签署合同。沙发的问题你必须说清楚,要么叫他们给搬走,要么就在合同里注明沙发是坏的。否则到退房时磨磨唧唧的没必要。如果你租半年就签半年的合同,同意你租半年就签不同意就不租了,别信他们说的什么签一年合同半年后你可以转租或者他们帮你转租的鬼话,那都不是真的,你签一年合同住半年是有违约金的,你押金就没了!还有什么问题可以继续找我!
合同里写着不能转租 但现在你只是想转租,但还没有跟他人签订转租合同,所以还没有达到违约。 如果和他人签订了合同,房子才是真正转租出去了,那时才算违约。
找到?中介,直接了?并?他立下?收字??手?C?碼并其本人姓名):租?裘魅?炔??f議即刻失效,定金不退!!!(中介行?I??甚多,不值得去?思量).
1 租房时要尽量多跑几家,多做比较,优中选优,合适中选最适合自己的同时注意四周环境是否安静、平安、卫生等。 2 租房时不要急于交订金或租金,最好从正反两方面来考虑自己的决定。当然,有个人在旁边顾问一下会更好。 3 租房者在交纳房屋押金时要与业主协商好是押一付三、押二付三还是押二付四。因为当租房者合同期满要求退租时,房主可能会以房屋设施损坏或者其他藉口作为条件来克扣租房者押金,造成租客不必要的损失。因此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双方就应当注明租约期满后多少个工作日内,房屋及其设施无毁损的情况下,业主应退还押金。 4 为了讨价还价,租房者要尽量把租住期说得长一些,但一次性交纳的租金还是尽量越少越好。 5 要明确租赁房屋所在位置、间数、面积、质量、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期限与方式等。 6 租房合同要细。要明确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等由谁支付、并列明租住前的各项数字,以区分责任。 7 要对房屋维修及费用问题做出约定 8 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格,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条件。 9 审查租赁的客体是否合格,即出租人的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允许出租的房屋。 10 审查房屋租赁手续是否完备。房屋产权证明并非是合法出租的充分条件,还应按有关规定料理房屋租赁许可证,租赁合同也要进行租赁登记方可生效。 11 租房者在承租房屋时一定要清点好房屋内部设施如门窗,家电、家具,煤气等,并且在看房时检查一下家电的正常运作情况,家具的完好水平等,然后将其一一列入到清单内。最好注明如果出现故障时维修费用由谁来承担,也好免除租房者在入住后,家用电器等发生毛病维修时与房主发生矛盾,责任划分不清。 12 租房正规顺序 A. 双方签订租赁合同 B. 房主检查房客身份证 , 可向公安局确认身份证 ) 并索取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 C. 房客检查房主产权证明 ( 可向当地产交易所进行确认 ) , 房主身份证 ( 可向公安局确认身份证。及两证的统一 ( 即产权证的产权人与身份证相同 ) 并索取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 D. 合同签字 ( 房主方 ) 与产权证的产权人相同。如不相同需有产权人的代理委托书。 E. 料理合租合同时 , 需有房主方的同意出租证明。 F. 如果房主要求支付定金 , 也需要请检查以上证件 , 一般定金不要逾越月租金的 20% 13 租房注意点 A. 不能提供产权 ( 原件 ) 房主勿信 B. 产权证与身份证不对号的勿信 C. 向住所公安局确认身份证号码。 D. 向居委会 ( 或邻居 ) 解房东情况。检查描述是否与房主相同。 E. 如果房主要求一年一付房租或者要求付大笔的订金 , 这样情况就要特别小心。
主要还是看环境吧,然后就是水电暖这块,再就是价格了。 环境方面:交通便利、吃饭和购物方便、周围的邻居和业主们作息时间正常、空气无较严重污染、附近没有推挤成山的垃圾 水电暖方面:24小时不间断供水、供电,采暖期正常供暖,且价格合理,供应及时,水压正常,暖气热度正常。 价格就不用再说了吧,每个地区不一样,每个房主也不一样,看你如何谈了。
你可以和对方协商。并且提前30天通知他。让他有时间重新找商铺。如果协商不成你们可以向法院起诉要请求对方限期搬出。
可以约定多长时间缴纳一次租金(一月,一季,或者一年),然后约定房东可以随时解除租房合同,但应当给房客不少于XX日的搬迁期限。房客也可以随时解除租房合同。<br/>还可以约定如果在一次租金缴纳期内解除合同,租金怎么计算。
可以办理的,只要是在你的产权范围内出租,且符合规划用途,基本上是可以的。
1、如果房东已经影响到你对房屋的正常使用,建议你和他协议解除原来的租赁合同 如果协商达不成一致 你可以请求法院解除你们之间的合同 请求返还未到期的租金 有损失的请求损害赔偿2、如果是变更租赁价格就视为你们重新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
不理新房东,让他找老房东去,或许他们是合起来的,因为买房不可能不问你租房的情况的
你可以不同意,到法院诉讼你会胜诉,但对方毕竟是房东,难缠。
现在没辙了,因为合同马上到期了,谁能接受房东的报价,房东就租给谁。<br/>吃一堑长一智吧。今后再签合同,争取多签几年,哪怕约定第二年第三年涨房租呢,约定个涨幅比例,双方都能接受就行了,否则你就得被房东牵着鼻子走了。
拿你父亲的死亡证明。之后让你妈和你妹妹签署一个放弃继承权的协议进行公证。这样唯一的继承人就是你了。不管你的户口是否在拆迁范围内你做为唯一继承人补偿协议可以签署你的名字。
这也是人家的权力啊 如果你不想走就和房东好好沟通一下 了解一些他们涨价的真正原因 如果是该铺面租金确实涨了你也没办法 假如是别的原因那你就多和他说说 看看能不能协商解决
开发商跟你大哥是房屋合同的买卖关系,你大哥的主要义务就是要履行付款义务,至于付款方式是一次性还是贷款还是分期,是双方协商的结果,只要能履行,开发商在所不问的。现在他因为贷款下不来,而无法履行合同义务,而又确实与开发商签了买卖合同的,那开发商自然可以要求其要么付清房款,要么诉讼至法院提出相关诉求,并且有理由不退1万的定金。<br/>个人建议是:好好与开发商协商,问问开发商还有没有其楼盘合作贷款的其他银行,再向这些银行申请试试。贷款下不来,又是因为你自己资质的问题,是赖不到开发商头上的,售房人员的口说无凭。想要退还定金,只有找个律师看看当时签的合同还有没有其他漏洞等等。
合同实用面积1100多平方的依据是什么? <br/>什么专业机构测量实用面积只有700多平方? <br/>如果房产证上的面积是1100多平方,就必须按这个面积计算购房款。
这就是所谓的大产权和小产权,不做实体分割,减小公摊和使用面积,现在很多综合体商业都是这么划分的(我爱铺网)
1、首先请房屋质量检验部门对房屋漏水原因和如何补漏作出鉴定报告; 2、鉴定出来后,如果是相邻方的原因,可凭报告要求相邻方立即或及时给予修补,并可向相邻方提出对修补期间造成的损害作出赔偿的要求。如果相邻方不配合,受损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到法院。其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83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假若相邻方不履行法院的判决,受损方可自请施工队从楼下维修,发生的费用可向法院提出要求楼上业主赔偿。如果楼上的不赔偿,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定金(订金或押金)阶段: 在这个阶段房屋买卖合同还没有成立,严格来说不存在退房的问题,实际上是退还定金的问题。 2、已经签订了合同但是尚未履行: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一方想退房首先与对方协商,看是否能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要用书面形式表现出来,签订正式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协议。协议的内容主要包括双方同意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由谁来承担的问题。如果达成协议后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内容的,对方有权要求其履行,也可以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要求对方履行。如果买卖双方中的一方违约,且达不成一致意见,那么根据《合同法》第96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通过诉讼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即后签订的解除协议的效力)。 3、已经签订合同并部分实际履行: 买卖合同签订后,买方已经付完房款,办理了入住手续,但是房产证还没有办理下来。在这个阶段解除合同既有买方的原因也有卖方的原因,比如卖方觉得房价在上涨,不想卖了,想反悔。或买方觉得房价在下跌,也不想卖了。这个阶段除与上述要求一致外,还涉及物业装修损失,搬离时间等问题。如果卖方违约,装修的损失应经过房地产评估机构确定装修损失,买方还应与物业公司签订解除物业管理的合同,如果达不成协议买方可以向法院诉讼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房产证办理完毕阶段: 房产证办理完毕之后,房屋的所有权已经完成转移,除非合同里有约定,否则一般情况下买方不能办理退房的。如果卖方已经为买方办理完毕房产证,但是卖方垫资或中介公司垫资,且合同约定如买方不按照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卖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买方退房及承担相应的损失。
1、首先请房屋质量检验部门对房屋漏水原因和如何补漏作出鉴定报告; 2、鉴定出来后,如果是相邻方的原因,可凭报告要求相邻方立即或及时给予修补,并可向相邻方提出对修补期间造成的损害作出赔偿的要求。如果相邻方不配合,受损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到法院。其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83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假若相邻方不履行法院的判决,受损方可自请施工队从楼下维修,发生的费用可向法院提出要求楼上业主赔偿。如果楼上的不赔偿,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可以要求,如果我的答案对您有所帮助,请采纳为最佳答案,谢谢
其实导致房屋漏水的根本原因,是业主对防漏环节不重视所致。在购买新房时,业主就应当着手起检漏工作。房屋在交付使用时应当出具室内检验报告,然而开发商几乎无人愿意出示,这就给房屋上下排水和防漏埋下了隐患。所以,业主在房屋装修前应当先检查房屋的防漏设施是否合格。其次,入住后装修不过关也会引发渗漏问题。装修过程,砸墙、开水槽、铺线路时,很可能破坏房屋原有的防水层,导致漏水。在新建的楼房中,卫生间和厨房地面的防水层如已按规范完成,只要防水层不被破坏,一般不会出现渗漏问题。但不少房屋在装修中,往往会因增加了洗浴设施或进行水路改造,而导致原有的防水层被破坏。因此,装修后必须对防水层进行修补或重新做防水施工。尤其在更换卫生间原有地砖时,要先用水泥砂浆做地面找平工程,再将地面完全清洁干净后,做防水层,这样可避免防水层因厚薄不均而造成渗漏。
1、保险退保手续不要忘在购房者办理按揭贷款时,银行一般都会要求买家为其购房上保险,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可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到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 2、违约金就高不就低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全部的,差额部分由开发商继续赔偿。如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开发商则直接按违约金来赔偿。 3、定金双倍退还根据《合同法》第116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不可同时适用。若是购房人的原因导致退房,开发商有权不退还定金;但若是开发商的责任,购房者可获得双倍赔偿。 4、办房产证前退房更省事业主是在房产证办完之前办理退房手续,如果拿到房产证后装修房屋时或在其他情况下发生问题需要退房,通常需要一个较长时间的鉴定过程,然后走诉讼之路,拿到胜诉证明后办理退房手续,过程较复杂。
退房情形以及退房注意事项: 1、开发商延期交房即合约定的交房日期已到,但是业主们却迟迟得不到开发的入住通知或者房子不具备入住条件。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开发商经购房人催告后在三个月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交房的,购房人就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实践中我们经常碰到这样的合同条款:合同中规定开发商的交房时间,每逾期一日,开发商支付已付房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超过三个月或六个月,购房人可以要求退房,开发商应承担已付房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这种违约金约定过低,所以购买期房的购房者一定要对开发商信誉有所考量 2、开发商未经过购房人同意私自变更设计开发商在变更设计之前必须经过购房人同意,否则开发商就构成违约,购房人有权退房。 3、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若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时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 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赔利息;这里要注意,合同中如对面积误差的处理方式有相反约定的,按合同处理。 4、开发商开发手续或者资质不全导致合同无效开发商证件不全属于违法操作,与买房人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由于是无效合同,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人交纳的房款。 5、房屋质量导致严重影响使用也可退房依照司法解释因房屋质量问题已经达到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6、房子存在抵押或其它经济纠纷等情况若开发商出现一房两卖或一房多卖、 或者卖房前后私自将房屋抵押,造成购房者购房目的不能实现。这种情况下业主可以要求退房。
一、通知开发商取得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开发商约定的收楼时限一般在收楼通知书寄出30天内,按有关规定,如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则一般被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 二、验收购房者应根据购房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房屋工程质量及配套设施一一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同时,不要忽视对房屋产权是否清晰进行核验。验收时,开发商应主动向购房者出示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和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开发商不出示的,购房者可以拒绝验收,由开发商承担责任。 三、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根据《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等相关法规,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该法规规定,《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可以作为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补充约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开发商不提供的,购房者可以拒签房屋交接书。商品住宅售出后,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维修的,应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明示所委托的单位;而《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作出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 四、签署房屋交接书购房者对房屋及其产权进行检验,认为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应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交接书;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做好记录,要求开发商签字,直至开发商的房屋完全符合交房标准,再签署房屋交接书。
一般而言,由于以下原因常常导致购房者提出退房: (一) 广告宣传营销言过其实;很多开发商在前期销售中为了吸引购房者来看房,往往在广告宣传中会语言很华丽,比如什么几A级幼儿园入住,什么黄金海岸,什么皇家园林设计,这些往往言过其实,给购房者一个很大的虚假承诺。而一旦房屋交付使用,广告中的海景房和江景房等美好的景象却无影无踪,使购房者无法从“美好梦想”中一下回到现实,于是“愤而退房”。 (二)售楼员的口头承诺成为“空头支票”很多购房者购房有一定盲目性所以一般比较相信置业顾问的描述。她们因经济利益的驱动为了促使购房者尽快签订合同,以拿到高额的售房提成,对很多没有的配套进行默许或者作出口头承诺。等房屋交付后购房者肯定会很失望进而退房。 (三)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房屋在交付使用后,有的的房屋出现渗水、脱皮等质量问题时,这对于新房业主来说往往难以接受。这类问题往往不能得到开发商及时解决时,一气之下,要求退房。 (四) 物业小区管理混乱。开发商出售房屋前,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要先委托好物业公司进行管理。但在实践中物业公司与开发商实际上是一家人,物业公司人员的从业资格大多达不到法律规定的条件,因此前期物业管理质量普遍较差,导致业主不满意而提出退房。 (五)开发商迟延交付房屋;此类一般出现在期房中。商品房的开发建设周期较长,期间又较多地受各方面因素尤其是资金的影响,开发商往往迟延交房。而当购房者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后迟迟不能入住时,很容易提出退房。 (六) 房产证迟迟办不出;房产证的办理期限是开发商无法控制的,因为这要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即使在开发商手继齐全的情况下购房人积极配合,因政府主管部门的原因不能及时办出房产证的情况也大量存在,还有一些开发商本身因各种原因不能完成初始登记,使办理产权证的条件不具备,甚至有的购房者购买房屋产权问题导致落户不成,这样关系到购房者切身利益的产权证迟迟办不出来,导致购房者退房。 有时,因客户自身的原因,也会导致退房纠纷的发生: (1) 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因工作调到外地或出国定居而提出退房; (2) 分期付款或按揭贷款的购房客户,在还款过程中,因出现意外的经济困难无力支付余款而提出退房; (3) 因房价下跃而提出退房。
不可以。建设部发《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十四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房人。买房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房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房人的,买房人有权退房;买房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将上述规定写入合同,并且同时规定,买受人选择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双方约定的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