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有政策,但政策很多,我曾见看过,不熟悉的,会看晕。 是否彻底社会化,要看企业法人代表的决心。因为企业员工的观念转变,总需要时间,特别是涉及个人利益的敏感问题,处理起来难免会暂时产生抵触情绪。如果你是国有企业,为了稳定,可以慢慢过渡,不必操之过急,否则,员工对你的意见反映上去,你会吃不消。现在很多国企都是采取这个办法。 研究文件,我觉着大可不必。你可以找当地房改办了解情况,还可以找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咨询。
北京公积金月交存上限:上年度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分别乘以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交存比例,执行期为1个年度,既当年7月1日到次年6月30日,例如,2005年交存上限按照2004年职工月平均工资(2004年度为2362元/月)的300%,分别乘以单位和职工交存比例,就是2362×300%×10%×2=1417元;
如果你父亲的名字改到你名下以后,你可以拿着新的产权证把你全部的公积金提取出来,绝对没有问题.我的客户就是这样做的. 只要房产证写着你的名字就可以了
按照规定,单位应该为员工交纳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 可以到劳动保障部门反映
提前还贷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这4万元对你的生活没有太大的影响,还了也就还了,下次要提前还贷时就要算算,选择对你有利的方式还贷。银行的确是盈利单位。
ni你最好去房产中介问一下,因为也分地区和银行
.国管中心的公积金往往是过户后2个月左右.时间不等,长的话有3个月的
不行,住房公积金帐户里的钱虽然是你的,但是帐户要归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管理,不能存钱。连取钱出来都要有一些必要的手续。
如果使用男方公积金的话产权人只能也必须是他,否则公积金担保中心是不会受理贷款的。 你们可以考虑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手续来保障权益
公积金贷款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使用政策性住房公积金通过商业银行发放的委托贷款,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本市职工,在本市城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以其所拥有的产权住房为抵押物,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而向银行申请的住房贷款。 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优势: “公积金与商业贷款比较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策法规处副处长潘峰表示,由于公积金贷款是担保委托贷款,因此办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与所采用的担保方式有直接关系,即采用不同的担保方 式其费用是不同的。 ■应在同种担保方式下比较两种贷款费用 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四种担保方式,即“抵押加连带责任保证”、“抵押加购房综合险”、“质押担保”和“连带责任保证”。其中最常用的是前两种,即“抵押加连带责任保证”和“抵押加购房综合险”。 目前银行商业贷款有三种担保方式:“抵押加连带责任保证”、“质押担保” 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采取“抵押加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潘峰刮凸鄣乇冉瞎鸫钣肷桃荡畹姆延糜υ谙嗤17绞降那疤嵯?Br> 进行。仅从费用多少考虑,当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都采用“抵押加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时,公积金仍具有相当的优势。 以借款人年龄40岁,房屋总价60万元,10年期30万元贷款来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及费用总和比银行商业贷款少17219.2元。因此,当两种贷款采用同种担保方式时,公积金贷款仍有相当优势,而购买综合险实际上是 公积金贷款比商业贷款可以多采用的一种担保方式。 ■公积金比商贷多了一个评估费 住房公积金贷款比商业贷款多了一个评估费,是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评估方式不同。银行商业贷款的评估是从开发商项目入手的,直接针对项目,评估合格后与开发商签订协议,个人办理贷款时就不用评估了。 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评估针对个人,每个人做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需要到评估事务所做评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也在考虑是否可以参照银行对一些大的项目进行统一评估,这样个人在购买这些项目的椒看钍本涂梢允∪テ拦勒?Br> 一环节了。另外,将来办理抵押登记时如果贷款时没有评估是否需要再评估也应该加以考虑。 ■公积金比商贷少一个律师费 由于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两者调查方式不同,所以公积金贷款比商业贷款少了一个律师费。银行办理商业贷款时委托律师事务所进行借款人资信调查,律师收取借款人千分之四律师费。而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住房资金管理 中心委托银行进行调查,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向银行支付手续费。 ■公积金比商贷多一种担保方式 抵押加购房综合险是委托贷款4种担保方式之一。购房综合险为那些找不到保证单位的借款人提供了一条贷款渠道。 由于商业贷款准许借款人贷款购房的项目,都是与银行签了协议的项目,开发商须为在银行贷款购房人提供担保。而公积金贷款则没有与开发商签订协议,即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开发商可提供保证,也可不提供。开发商不提 供保证的,借款人可以找自己单位或其他单位为自己的贷款做保证,如果找不到担保单位的借款就需要购买综合保险。 借款人购买太平洋保险公司的房屋财产险和寿险后,保险公司收取保险费即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保险的费率是根据出险的概率精算出来的。虽然保险费使贷款总的支付费用比单位保证方式多,但相应减少了借款人将来的 偿付风险,比如,借款人失业、死亡、残疾,保险公司经审查确认后替借款人偿付剩余的贷款本息,而且保险公司不再向借款人或借款人的继承人继续追偿代为偿还的贷款,也不会因此而处分房屋。当然,如借款人重新就业后 仍需偿还贷款。 而在单位保证的担保方式下,一旦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保证单位将为借款人清偿贷款,但保证单位相应获得了对借款人的追索权,即借款人有责任向保证单位偿还保证单位代借款人偿还的贷款,如果借款人无力偿还,保 证单位可以按照法定手续处理借款人所购住房。所以购买综合保险后,当将来出现保险责任内的偿付风险时,可以在不降低借款人或借款人的继承人的收入和生活水平的基础上清偿债务。很多国家即使在抵押能够成立(即国内我 们所说的抵押登记完毕)的情况下也为贷款进行保险来分散借款人本人的风险。到1999年底,北京市已经有6例贷款出现失业、死亡等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已进行了赔付。 ■购房综合险的保费可以退还 借款人用住房抵押进行贷款,需要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借款人在办理完这个手续后,按照规定保险公司将扣除一定手续费后退还借款人剩余期限的寿险保险费。举例来说,借款人按照规定购买5年的保险,当他在 第二年抵押登记办下来后,保险公司将扣除一定手续费后将剩余3年的保险费退还借款人。抵押登记一般要交纳登记费,但费用不高,一般每建筑平方米在0.3元左右,假如借款人购买100平方米的住房,他的抵押登记费用将是0.
我刚办完抵押货款,可以告诉你,但具体到你那,可能不太一样。(公积金货款不太清楚。) 1、评估费:房屋原值(非货款额)的5‰。(如原值200000元,这个钱约1000多元)。 2、房产部门的抵押手续费:一般都是80元左右。 3、货款公证费:货款额的3‰。(如货款100000元,这个钱约300元)。 4、房货险:有很多算法,一般货100000元,15年的话,这个钱在800元左右。
公证处现在不受理没有产权证的房产公证,至少北京如此。 公证只能证明你们双方曾经有过这样一个交易行为,只能说是留下了一个证据而已。
已经办理备案的,不能更名。只能等房产证下发之后办理产权过户
鸿嘉星城是淄博较受好评的高品质生活社区,在淄博中轴线柳泉北路红莲湖区域,北邻62万平米的红莲湖湿地公园,内部坐拥25万平米的渔洋湖,是淄博地区唯一的双湖景大宅,饱览红莲湖壮丽胜景,湖光成色宛若天成;鸿嘉星城还拥有淄博首个拥有超大建设规模的大型城市综合体,代表淄博最繁华一极的国际尖端生活方式,世界视野和一流品质更是打造出多元化产品,荟萃了国际顶尖生活、居住模式,以因此成为淄博高端休闲、运动、娱乐之城和国际时尚生活的缔造者,将全面推动淄博人居的升级换代。 同时鸿嘉星城不遗余力地引进了国内权威的品牌教育——台湾三之三双语幼儿园及黄冈实验小学,依托项目所在区域优质公立教育资源,为业主子女构筑了15年顶级教育体系,提供无可比肩的至高品质教育。
西大街金色夏威夷、曦城等都可以,交通方便,生活便利,就在九中旁边,而且KTV、影城什么的都有,离西体也很近。房价在8000-10000左右。
给你个好消息,七中嘉祥外国语学校落户北城世纪公园了,你要选配套好的,就那个地方吧,学校这种优势配套,不是随便哪里都有的。其他的诸如橡树屋幼儿园也在其中,对了,泰和置地还有个健康绿色农庄,周末农家乐好去处。
不是你的义务的,直接拒绝就可以,完全按照合同来就行,怕是房东给你小鞋穿,但是到期了,你的义务就履行完了的
有的 有金色梯田幼儿园 还有枫树山小学,幼儿园就在一期已经在招生了。 枫树山小学估计要到明年才能做完,在二期,估计明年有可能准备招生了。
融科东南海配套枫树山小学,金色梯田幼儿园,都还可以。是学区房。 其他的我不是很清楚,我姐姐是买的东南海
这种图纸对专业的来说是最简单的,但对行外人就有些为难了。红圈里面的仅仅是一种门的符号,与那弧度没有任何关系,它只是告诉你在哪个位置有有一扇门。这个户型是两室一厅型的,在电梯厅那里是进户门,进来就是起居室,也就是客厅餐厅类,左边是厨房,往前走是次卧和厕所,主卧在南面。这种户型优点是南北通,通风很好,也将空间利用的很到位,但总体感觉有些怪,倒是中间这个户型整体紧凑些,全部朝南,虽然不是南北通但也比较理想。阳台那里有一扇门确实很怪,可能应该是一扇窗,绘制人员布置成了门。黑色代表的是暗柱和剪力墙,也就是混凝土墙,白色的是砖砌墙。较为厚的应该是240mm厚,厕所那里较为薄的应该是120mm厚的砖墙
看看附近商圈,交通设施,超市,要周边设施配套比较全的,方便生活居住。是不在学区附近,学校边上的比较好对外出租。或是工厂附近,要收益还不错的工厂。希望对你有帮助。
楼房的层高是要用仪器测量才可以准确的知道的,自己测量的净高不准确,而且误差很大,因为毛坯房的楼地面不平整,楼板的厚度也不均匀,没有办法得出准确的结果。
产权交割完毕:严格来说是去房屋所在的房地局过户.拿到你名字的房本,并卖方把房屋的设备,物品,水.电.煤气.物业费结清后,交付房屋钥匙后,算产权交割完毕. 并把尾款支付给卖方
去年底,我和男友共同出资买了一套房屋,房产证还未办理。因其有住房公积金,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候、办理贷款的时候(因我们未打结婚证)都只写了他一个人的名字,房子是还有三个月就要交付了。我想请问有关专家高手,房子交付办房产证时共有人一栏能否写上我的名字? 能与不能,主要看你是不是合同购买人之一,如果不是合同购买人之一,当然不能写上你的名字。在不能的情况下,也不是绝对没补救措施,即房产证颁发以后,你向房产管理局提出异议登记,如果你男友同意你的异议登记,直接进行变更登记就可以了。
还没有收房就办理房产证,肯定是有猫腻的。 房屋验收很重要,必须要保证质量。 房产证的办理之前也是先要确权的,要确定面积,如果出现房屋面积缩水的情况,那业主就吃大亏了。 应该是这样的程序: 验收---确权签字---(贷款的要在房管局办理另外的手续)----发证
交方时需出示《住宅使用说明书》、《房地产竣工验收备案表》。看合同是否有相关的约定,如果有就可以,可以和开发商协商解决,最好多联合几家,这样才更有力度,赔偿也容易些
首先,你要区分,房产合同与你取得房产所有权不是一个概念。房产合同只约定出让方和受让方的关系,而你取得房产的所有权是房产合同的结果。 公证处公证的房产合同的有效期在合同关系结束后(双方履约后)失效。 但是作为房产合同的结果,你取得房产的所有权长期有效。
按你的以上说法,你办的应该有商业贷款吧, 一般住房合同上应该都注明双方权责的,正常情况下,如果你把所有的手续以及证明文件提供给开发商或者银行了,你就不存在违约了, 如果个人的资信问题,他们不通知也是他们的责任, 各个银行下贷款的时间不一样,相对交通银行以及私立银行要快一点,大概一个月内,工行慢点,有些4个月接不到通知正常
看买卖双方约定,办房产证有一笔最大的费用就是契税,好像是房价的2%(不确定)。如果没有约定,那就有得扯。
建委的答复是对的。 在房产证上,应该是你父亲的名字,产权是你的父母共有,各有50%的产权。 你父亲去世后,通过公证,确定你父亲50%产权的合法继承人,按照你的介绍,继承人只有你本人和你的母亲,只要你放弃继承权,该房屋的实际产权人,就只有你母亲一个。 办理手续,需要房产证、户口本、身份证和你父亲的死亡证明。 需要交的费用,一是公证费、二是手续费(2.5元/平米)、三是工本费
没有任何问题。 也不会有记录。 退一万步说,即便有记录,你没有成交,就没有纳税义务,难道咨询一下,还要交税吗?
你好,据你所说的你们这个房屋买卖合同应该属于房屋买卖中三个证当中的契证。 如果你三证都齐全的话,也就是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加上上面的那个你们买卖双方签订的书面房屋买卖合同(其实到房管局只要前面2证就可以了),那么你们可以到你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登记交易过户即可。因为房屋买卖的行为,是不动产交易的行为,是需要进行登记后才能发生房屋所有权的转移的。具体的房屋买卖过户一般都到当地的房管局进行登记才能合法过户。 如果你是自建房,就是没有上面的那前面2证的房子,只有你们当地居委会或是村委会的一个房屋证明书,那么发生房屋买卖行为的,就没有必要去你们当地的房管局登记交易了。具体的交易过程你可以到你们居委会或是村委会咨询下,这个我不在行,对不起,这个我得实话实说。 如前面所说的,要修改房屋买卖合同的 ,若属于第一种情况,那你当然要去你们当地的房管局进行变更登记,这样,你们修改后的合同才会具有合法的有效的约束力。 如果是私房的话,属于第2种情况的话,就直接改就可以了,为保险起见,最好还是另行书写修改后的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即可。 希望我的看法对你有帮助!
符合什么样条件的业主才有权退房?结合《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总结出可以退房的条件主要包括约定条件与法定条件两种。 约定条件是指购房者与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可以退房的条件。 根据《合同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双方当事人约定了退房的具体条件,且购房者又能证明该条件成立,若购房者在与开发商协商难以达成共识时,可起诉至法院要求退房。 法定条件则是根据法律规定,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条件。 一般情况下,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延期交付房屋到了开发商与购房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后,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根据现在《司法解释》的规定,开发商经购房人催告后的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购房人就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2/开发商开发手续不全导致合同无效. 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 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法操作,与买房人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由于是无效合同,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人交纳的房款。 3/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擅自变更设计. 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一般都约定开发商在变更设计之前,必须经过购房人同意。否则,开发商就构成违约,购房人有权退房。发生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而擅自变更房屋户型、朝向、面积等有关设计的情况,购房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退房。 4/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 如果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时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赔利息。 5/房屋质量不合格导致严重影响使用 根据最新司法解释,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6/房子产权不清楚,如存在抵押、联建或其他经济纠纷 开发商在出售房屋之前就把所售房屋抵押,或卖给购房人后,又把房子抵押给他人,购房人查明后,就可认定购房合同无效,要求退房。此外,造成购房合同无效的常见情形还有,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房屋为共有财产而未经其他共有权人书面同意的;该房屋权属有争议,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权利等情形。 7/迟延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 根据买卖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应当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 8/按揭合同办理不下来 因不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按揭合同,办理不下按揭贷款的。 9/在建工程转让开发商欲转让在建工程,应书面通知购房者,购房者有权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要求退房。 退房程序: 1/先找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再诉讼 有关专家建议业主,如果满足合同约定的退房条件,最好还是先与开发商进行协商,这样可以省去诉讼费用。如果开发商提出的补偿条件能使业主满意,业主可根据自身情况收回退房要求,或在开发商协助下办理退房手续。如协调未果再选择诉讼或仲裁。 业主未在合同中约定退房条款,但符合法定退房条件,法院也会支持业主的退房要求。对于未经合同约定也不在法定范畴内的退房请求,建议业主应先找开发商协调。通常在这种情况下提出诉讼,法庭鉴定过程相对较长。 2/索要违约金及相关税费 如果是开发商违约导致退房,双方也在合同里约定了违约金,那么开发商须按约定赔偿。赔偿金除了房屋全价款及相应的利息外,还包括业主前期已支出的一些费用,如印花税、购房契税、交易手续费、测绘费、登记费、利息损失、购房代理费及律师费等,这些都算入消费者实际损失范围内,由开发商补偿。 3/首付、月供利息都可获赔 在退房款方面,采用一次性付款的购房者可直接要求开发商退还自己所付款项及相应利息。但通过按揭贷款、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情况则要相对复杂些。实践中,都是开发商将应退购房款分成两部分,属于买家首付款的部分直接退还给买家,属于买家向银行借款的部分直接交还给银行,并视为买家已向银行提前还款。银行接收还款并终止与购房人的借款合同。 开发商支付购房人首付款利息,即从首付款交付日到开发商归还日该笔首付款的利息收入。若购房人按揭贷款已进入月供阶段,开发商同样应归还购房人月供及利息支出。 若购房者要求退房时,已居住了一段时间,这期间产生的折旧费应由业主补偿。在退房中,若责任方为开发商,购房者可不对房屋折旧进行补偿,若是购房者的责任,开发商则可以不赔偿业主装修费。 退房四步走: 第一步:购房人通过挂号信、传真或电话向开发商发出退房通知。 第二步:督促开发商在提出退房要求后15日内负责办理购房人与贷款银行解除或终止合同全部手续。 第三步:督促开发商将全部购房款返还给购房人。 第四步:办理停止向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贷款银行还款的手续。 至此,消费者与银行解除借款合同,而在开发商退回全部房款后,购房人与开发商的买卖合同也意味着得以解除。此外,在购房者办理按揭贷款时,银行一般都会要求买家为其购房上保险,保险受益人为贷款银行,所以最后一步就是解除借款合同后再办理保险退保手续等。 所以,你可以对比一下你的情况,如果不属于上述9种法定条件退房的情况,走诉讼程序,就会比较麻烦. 你要如何维权呢? 开发商交楼都有一个交楼标准.移交给购房者的必须符合交楼标准. 你家的厨房和卫生间有油腻,卫生间顶管道有漏水痕迹,这是没有达到交楼标准的,但这些也不是"房屋质量不合格导致严重影响使用"的情况 因此,你要以"不符合交楼标准"为理由,向开发商提出退房协商. 如果开发商愿意退,就是最好了. 当退房的要求比较难实现时,就以退房为幌子,向开发商提出维权要求,就比较容易实现.例如,要求开发商对厨房/卫生间进行重新装修;卫生间管道重新铺设;赠送家用电器;清理油腻污迹;送管理费等等. 另外,取证是非常重要的,你要把污迹和漏水管道拍照片取证,预防开发商不理会你的维权要求时,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向开发商索赔.
我前几天在北京认购了一个房子,交了20万定金,现在不想买这个房子,定金能否要求开发上退还?开发商一直吹着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但是我这边又没法签,有什么办法能够要会定金?北京这边有没有这个规定:无论是定金还是订金,都能要回? 一、根据你介绍的情况,你现在还没有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因此,你与开发商之间还处在前合同期间,你不存在什么违约的问题,违约是在合同成立后,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时情况,你们现在还没有正式签订合同,所以,说承担违约不妥.但是因为你的原因而不能签订合同,你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即对方为准备与你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而付出的费用,而定金罚责这里就不适用了。 二、开发商一直吹着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但是我这边又没法签,有什么办法能够要会定金? 可以要回定金,(法理同上) 三、北京这边有没有这个规定:无论是定金还是订金,都能要回? 这个问题设问就不太明确。但可以明确在大陆地区,如果适用定金罚则时,支付定金一方违反了定金罚责时,不论是证约定金、解约定金、立约定金、还是违约定金都不能收回了。
你的房屋只能按照你的购房合同上的人来署名. 而且,你在房屋上加上你爱人的名字没有什么意义.因为,这套房屋系你们婚后购买,本身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管是否加上你爱人的名字,都不会影响她对这个房屋的一半所有权
不过户只公证对第三人没有任何法律效率,并不影响本次交易,如果对方把房再次卖,就要双倍返还定金. 当然,由于你没有合同,也没注明是定金,你可以不用定金的名义,就能要回这5000块.但是具体到事情上,还是很麻烦的."居家莫争讼",能协调解决的还是协调解决吧. 找个有份量的中间人,调解一下,应该可以解决吧.你不至于连对方是谁都不了解,就给人钱了吧.
5000元应该是办理贷款时的保险费用,国家是强制上的. 签合同是要开发商取得预售许可证以后,就可以签合同备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