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要明确你的是什么类型。如果是以投机为目的,短期持有,等到价格升高后就出手,这点虽然没人能准确预测市场走势,但目前为止,业内人士普遍对市场不看好。当然,如果你是在一线城市的真正,贬值的风险几乎是没有的,不过一般一线城市的的,假如有的话,30-50㎡的也已经需要三四百万的资金量,相信会有更好的渠道。如果是以为目的,长期持有,靠收租为获利方法,那这个帐你自己跑跑周边的二手中介,了解一下租金水平就能算出来了。不过一般来讲,以目前城市内的租金水平,多数是不足以用来你的的,就算有,恐怕相比其他渠道也会较为逊色。至于你列举的几个方面里,层数方位这个方面,开发商在制定价格时已经把这个考虑进去了,一般来讲,排除少量用部分价格来玩弄消费者的心理的手段外,的价格越高,其条件必然是越好的。但相对来讲,层数方位条件对后期造成的影响,比其对价格造成的影响要小;物管应该是需要注意的另外一个方面,因为好的物管确实会对整个项目的品质产生大的影响,品牌能一定程度上保证物管的质量,如果是开发商自己的物业管理,你就要从这个开发商平时开发的产品的质量如何来预测他物管的水平了,一般做事认真的开发商,其物业管理水平不会很差。
那要看盘的大小,<br/>我就是在开发商上班的<br/>一般情况下2年之内吧<br/>大的话就更长
要先等开发商打产证下来以后 可以开发商统一给你办理 活着你自己拿着预售合同到交易中心审税办理<br/> 不一样 要是贷款的话 还要先得银行去办贷款 贷款审批下来才可以去交易中心审税办产证
若能举证开发商违约,可向其索赔或向政府相关部门投诉举报,缺乏证据就只好认栽,对于不良商家,别信任何承诺忽悠,小心后面还有大坑……!祝你好运!
一、不是小产权房<br/>二、应该属于福利房,或者叫政策房<br/>三、这种房产应该不能上市,因为房屋享受了国家补贴。上市行为肯定是非法的。
先不管开发商有没有预售许可证,你交的是预付款不是定金当然是全额退款
是商品房么?如果开发商取得了销售许可,则上述合同约定是有效的。这种约定是双方谈定的,法律不会进行规定。
你好:<br/>根据您的描述和法律规定,两种选择你可以选择其一,利弊得失你可以做个衡量。
提醒你把合同看一下,合同上正常会约定两个方面:一个是房屋逾期交付的问题:“一般以三个月为限,不超过三个月的按日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超过三个月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退款并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的,自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一个是产权登记的问题,一般是房屋交付后三个月内开发商必须具备办理好房屋产权交付的所有手续,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br/><br/>基本应该上按合同办事没问题,有理有据的。
房地产开发成本分为拿地成本,开发成本和开发费用三大类。对于公配及地下人防等公配设施应按31号文件规定,按可售面积进行分摊,当然前提是人防车库物权归全体业主的。 关于竣工结算书的内容问题:竣工结算书,是指一个单位或单项建筑安装工程完工并经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验收点交后,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审核签认的、以表达该项工程造价为主要内容,并作为结算工程价款依据的经济文件。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工程竣工结算书应作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交付使用的必备文件。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应完成施工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包括工程价款、工期、质量标准等)。 地基承重力的费用应在开发成本建筑费用中核算。
这个里面有很多要求的,建议直接找当地消防部门咨询,主要是消防组织、制度建设,建筑物消防合法性,消防设施器材,人员的培训和应急预案等。
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无特殊情况2年内开发完成,否则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br/>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现在开发商,房产公司都尼玛坑人和骗人
空调的清理消毒、环境系统检测和净化,在广州的话找伟本智能科技吧,行业公认的第一,在这方面具有相当的权威性。 近几年,官员卖地搞房地产开发尤其普遍,城市发展变成土地经济。另外,一些地方过度开发矿产资源,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这些发展方式是以牺牲资源和环境为代价的,是对环境不友善的发展方式,也是不能持续的发展方式。
利益勾结罢了,凡是为开发商利益当急先锋的部门或个人,都是被开发商喂饱的狗 <br/> <br/> <br/> <br/> 查看原帖>>
我的理解:甲方为房管局,房管局是政府职能部门不属于经营单位。你公司不论是代建还是自建均为经营行为,纳税主体。
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具备下列资料:<br/>1、施工组织设计有关验算数据;<br/>2、安全防护设施验收记录;<br/>3、安全防护设施变更记录及签证。
你好<br/> 1、你们协议第一条明确约定“置换后乙方一楼仍为门面房,二楼置换为一楼的卧室和卫生间”,所以,门面房和卧室、卫生间都应在一楼,甲方解释57.78平米和一楼没有关系,明显是故意曲解,应当按照一般的文义进行解释。<br/> 2、关于把边第一家,由于当时是口头约定,虽然你进行了录音,但是录音证据一旦对方不认可,很难作为证据使用,所以,你要求把边第一家的安置房,这个支持的可能性较小。<br/> 3、由于合同中约定了“甲方不在负担乙方的门面租赁费、租房费、搬迁费等任何费用”,所以应当从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开始计算租金损失,也就是从2010年10月份开始计算。由于是政府违约,所以,租金损失应当由政府承担。<br/> 综上,我认为你要求按照协议的约定,要求一楼的87.48平米置换房加57.78平米的卧室卫生间,得到法院支持的可能较大,要求安置在把边位置可能较小,要求甲方支付租金损失应该也能得到法院支持。<br/> 希望你对我的回答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谢谢。
不算。遇拆迁签订房屋赔偿或安置、附属物补偿协议后,必须向负责拆迁部门交出有关房地产的证书和钥匙,才算交房。
首先应该到规划部门去申诉,如果没人管,可以到法院起诉,这种情况下他们是明显违规的,虽然已验收但是不符合程序的。
收房完全看买方的意思 <br/>早晚都得拆迁的东西不需要你来过问 开发商比你着急 <br/>你就看看手续是否齐全 房屋质量问题 就可以收房了
我不经常在家就算回来也是待不了几天就走了! <br/> <br/> <br/>老兄,忍忍吧,反正也不长住。现在地皮这么贵,能有个2层小楼已经不错了。还要求这么高。 <br/> <br/>若把他们弄急了,小心他们拆你的房子。因为你的房子估计也没国土资源局批文,是村上给你的用地许可或者祖上留下来的吧?这些现在都站不住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