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子的人在交给你租金时,你应该出一张收据,注明时间段,多少钱,别的应收费用.租房协议作用不大,只能起个限制作用.应为租房都是上打租.你有什么怕的呢?
希望下面的资料对你有帮助! 济南市市区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实施细则 我市市区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经报请市政府批准近日正式出台,自12月11日起全市各派出所按照新政策规定受理购房、务工经商、引进人才以及职工居民家属入户类的入户申请。市公安局承诺,将按照有关要求,简化手续,限时为居民办理户口。 对符合市政府济政发[2001]31号文件规定,申请办理城镇居民户口的必须具备以下证明材料: 一、本人申请及单位、办事处或村委会证明; 二、入户人《暂住户口证》、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 三、入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和未曾被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的证明(未成年人除外); 四、港澳台和国外人员符合政策条件要求为其内陆亲属办理落户的,需提供港澳台和国外人员与其内陆亲属之间关系的公证书; 五、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购房类需补充完备以下证明材料 a、《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 b、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出具的房屋总价证明及购房发票 2、引进人才类需补充完备以下证明材料 a、学历、学位、职称证书、派遣证以及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或荣获国家、省级科技奖项,或拥有国家发明专利的技术等级和荣誉证书 b、入户人拟落户地派出所出具的《在济居住证明信》 c、省、市委组织部,省、市人事、劳动厅(局)以及省教育厅或市教委签发的“调动函”和审核填报的“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仅限于调动人才迁入的) d、用工合同及足额交纳职工养老保险的证书及证明(仅限于聘用人才迁入的) e、相关部门出具的该企业能够足额纳税、足额交纳职工养老保险、无亏损等情况的证明或文件(仅限于聘用人才迁入的) 3、经商投资类需补充完备以下证明材料 a、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 b、入户人拟落户地派出所出具的《在济居住证明信》 c、纳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仅限于经商纳税入户类) d、会计事务所的验资报告(仅限于考察投资、经营性固定资产类) e、相关部门出具的该企业能够足额交纳职工养老保险,以及用工等情况的证明(仅限于企业用工类) f、相关部门出具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有关规定,在我市投资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或者捐赠款物的证明文件(仅限于为公益事业捐赠类) 4、职工居民家属类需补充完备以下证明材料 a、失业证或劳动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仅限于户口非迁非类) b、派出所出具的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仅限于父母与子女相互投靠类) c、父母身边无子女证明(仅限于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类) 5、就地农转非类只需完备以下证明材料 a、居住在城市建成区从事非农产业,全部改登非农业人口的,只需所在村委会证明 b、撤镇设办事处区域内的农业人口,必须全部改登为非农业人口,不需提供任何证明 c、本市其他农业人口自愿办理就地农转非的,只需完备本人申请、单位(村委会)证明 备注: 1、落户人员原则上在“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派出所申报落户,无“合法固定住所”的视为不符合政策。对引进的人才无“合法固定住所”的,依照市公安局规定允许落“小集体户口”(“合法固定住所”是指经批准购买、自建或者租用单位分配的住房,且申请人拥有房屋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对违章搭建或者临时租借的住房不得视为合法固定住所;港澳台和国外人员的“内陆亲属”是指其在大陆的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 2、市内五区统称市区,市区户口迁移中取消建成区非建成区之分。对不符合济政发(2001)31号文件的市外迁入人员,原则上从严控制,不予审批。 3、严格限制应完成而未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人员及年龄超过50周岁人员(投靠子女和随同子女迁移的除外)的迁入。对有刑事犯罪记录的外地人员无论什么情况,均不予批准迁入,避免出现城市人口低层次膨胀和迁移人口老龄化。
如果是分户供暖你可以写份申请说明原因,在不影响其他业户正常取暖的条件下,物业公司可以给你关闭取暖阀门,不交包烧费。如果物业公司不同意你的正常要求,你可以向当地房产住宅局反映情况解决,注意的是申请应在供暖期前交到物业公司,你可以现在试试能否给你减免一部分,但如果不是分户供暖,那你就得交了。
你还是省点心吧.有钱在哪不能花呀,何必让心里不安稳呢?5年的时间会有许多变数,真要是有个意外,你连一个从来的机会都难找.
现在很多楼盘都是以普通住宅立项,只不过后期的配套设施尽量达到公寓标准,至于中央空调24小时热水都是98年左右的标准了,这样可以提升楼盘价格,因此很多对外宣传都说公寓。主要区别在于公寓在立项时交纳的土地出让金和其他费用比住宅要高的多。以前还有区别就是外籍人只能购买公寓现在也大都统一化了。关于执照问题公寓、写字楼、商铺是可以注册办公司的,目前普通住宅也可以办理增值税在5%上下非经营或非流水生产线的小型公司,但挂牌就要看物业的管理了。
这叫冷桥,就是有导热好的比如铝合金、混凝土梁将室外的温度导入室内,引起结露,办法是隔热保温。
能过一个夏天最好,夏季气温高,挥发快,最好还是等3-6个月后再住。
贻信园后面又将开盘一个贻信康延,位置还算不错吧,但是价格可能要在4000左右,买个小点的可能总价会和你的预期的差不多吧
按照合同法,签定合同并且交纳定金之后出售方拒绝出售视为违约,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可以起诉他。 但是买卖期房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最终的结果有可能是只退还所交款项。 这要看你们的合同具体细节了
要看看施工图,看看配筋、水泥标号,只要符合图纸就没问题,因为施工图都是经过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验收也是看看是否符合图纸,只要符合就合格。 一般面积较小的房间现浇楼板8CM厚是允许的,荷载应该能满足要求。只有公共场所,比如商场厚度才比较高,比如15CM。
不知你在哪个城市?有的地方可以办理转货款手续,具体情况你应该咨询相关银行和房产公司。
不是费用的问题,而是有没有房产证能不能过户有没有人买的问题。 没有产权证就不能办理过户,很少有人愿意买暂时不能过户的房产。 另外,如果房产证下来之后出售,业主还要承担5.5%的契税以及成交价格减去原购买价格之间的差额部分的20%的个人所得税,此外,你再办理产权证指前还要交纳1.5%的契税以及2%的公共维修基金。所以如果想卖房子最好提前考虑周全,除非你的这个房产很抢手,否则应该会亏本出售。 你这个房产的成本就成了: 购房款+契税(1.5%)+印花税(0.05%)+公共维修基金(2%)+办理购房手续的相关费用+出售时的营业税(5.5%)+个人所得税 =购房款+(购房款×9.05%)+个人所得税以及杂费 所以,如果这个房产位置还可以而且资金暂时不用的话倒不如出租,暂时留着。 (在Iask上留下自己的电话就有发布广告的献艺,很可能会被删除留言。)
会涨,环渤海地区是国家重点大力投资建设的地区滨海新区又是重点中的重点.
你试试将电视按斜方向走,沙发的摆放上花点心思,水管一般可走地面。
我们采用的是三相四线的供电模式。虽然插座有接地线,能够防止漏电,但是这是针对一相线路来说的。不同的相线之间的地线有时电位差是不同的,所以就要用等电位线将其连接,使我们的用电更加安全。等电位联结端子箱就是各个等电位线的总连接点,所以要好好保护。 举个例子:家里电热水器漏电了,通过地线安全接地不会给人造成伤害,邻居家的水泵漏电了,同样不会造成伤害,但是与你的热水器相连的自来水管是带电的,与水泵相连的暖气管道也是带电的,虽然单独不会伤害,但是人如果两个东西都接触到就会造成触电事故.
如果开发商的交付通知书是在购房约定的合同期限之内,等于是他按照合同建好了房屋,并且要把建好的房屋交付给你,此时,不论你是否取锁匙,他建的房屋都具备了使用条件。 一般情况下,采暖区域的房屋,供暖配套条件是必须具备的,并且,第一年是不征求业主意见直接供暖。 所以,我认为开发商向你收取当年的采暖费没有问题。其中其交付通知书是在年底下达的,在下达之前的供暖期,供暖费应该扣除。 如果你第二年不需要供暖,需要通知供暖单位,在第二年不再为你供暖(指实行了分户供暖的小区),到那时,你就可以不支付采暖费了。
五年内可以过户,只不过是税要交得多 现在买也并不是不能入住,只不过是你想要少交税而等满五年再实现交易。 房屋的产权,是以登记为准,产权证是谁的名字,就视为谁的产权。
先找专业公司为看看房子是存在什么问题,是结构性问题就比较麻烦,需要修补的时候填充防水的材料.
既已书面约定,是为一方的义务,没有履约可视为违约,另一方可依约究责。可建设局或消协投诉。
可以申请当地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房屋的质量进行鉴定 鉴定其是否在结构方面存在问题,如果结构没有问题,可以让开发商维修。 如有问题,开发商有义务给你调房
国务院2000年1月颁布并开始实施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明确规定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这个是包括毛坯房在内的。如果物业说你装修破坏了防水层只要你没有进行开槽,他的话也是站不住的脚的。可以向当地消委会反映。
2008年2月装修入住。但卖家现在反悔我在怎么办。(我们协议上写的如果违哟付10%,但现在房价那么高,我损失太大。我该怎么办 ? 没有关系,你们之间的买卖合同是你们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没有违背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当然是合法有效。该合同自你们双方当事人签字之时成立并生效。但该合同因为你们双方约定“钱付完过户”,因此,在你们之间仍然是一个债权法律关系,而不是物权法律关系。现在对方反悔,你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 当然你也可以放弃继续履行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你们“协议上写的如果违哟付10%,”并不影响损害赔偿金支付,两者不发生冲突。你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的规定,要求赔偿即得利益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
本案的关键是在合同中没有关于房屋内在设施的明确约定情况下,合同签订后,曹某拆除空调的行为是否构成了违约。如果构成违约,则王某即可以要求曹某恢复房屋原状,双方继续履行合同;也可以要求曹某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因拆除空调给王某造成的损失。 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情况下,如何判断合同一方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约呢?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应诚实、守信,以善良的方式履行其义务,不得滥用权利及规避法律或合同义务。诚实信用原则一方面要求当事人除了应履行法律及合同规定的义务外,还应履行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各种附随义务;另一方面,在法律及合同规定义务内容不明确或欠缺规定的情况下,当事人应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履行义务。 本案中,双方对标的物的内在设施没有明确约定,应当依据诚实信用原则确定曹某应交付标的物内在的设施。王某与曹某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在王某实地考察了曹某的房屋,综合考虑了房屋的位置、面积、质量、结构、装修、设施情况后,鉴于房屋设施齐全、装修完备,才与曹某签订的。曹某本应依诚实信用原则,按王某看到的房屋原状交付房屋,不应在合同签订后,拆除房内空调设施。所以,其行为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构成违约,应当承担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
首先要确定的是是否你们确实是没有收房子,有的物业管理公司会设置陷阱,表面上你没有收房或没有入住,但从法律的角度来看你已经是收了.比如,已经签定了物业管理合同(或包含在购房合同中),已经办理了收房的相关手续拿了锁匙可以随时装修和入住.如果是这样,从法律的角度来讲,你已经收房,你必须交清所有费用. 若如你说,所有手续都没有办,你可以凭合同去找开发商来处理此事,但要注意留有证据,比如首次提出问题有没有书面的证明,3月提出的问题有没有书面的证明,或者他们的维修记录等等.来表示这个房子确实是有问题的,我相信开发商应该会按合同来办理. 关于供热不论你有无入住是都要交费的,和管理处的性质是一样的,即使你一冬天都不开也是要交.不论是何种情况,物业公司不应该以不交费为由拒绝你入住(要注意,你一旦入住表示这个房屋已经符合标准),如果管理处要求你先收房再入住就是合理的,若是先交费在办手续在入住就是不合理. 想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去找地产公司,说明情况,同时在去找物业公司的领导要求他们重视这个问题,并希望他们能够按照合同进行办事.出现这个问题的主要原因在开发商身上,如果开发商实在不愿意解决就去法院告开发商违约,不过一般不会这么严重.
扣押证件是违法的,而且他如果真的要恶意耍无赖的话,可以挂失的。到时候你什么都没有。 我建议你这样操作:做成借贷协议,你把钱借给他,以该房屋作为抵押物,并无偿享受借贷期间的房屋使用权,参考银行的基准利率3倍收取利息,写4年归还,提前还款属于违约利息定死4年,4年后未还清则违约罚息,所以还要确定罚息额度,这样你按照协议就可以收取违约金了,届时对方如果耍赖,你就以债权追索行为,要求法院判决,如果对方不耍赖,你就和他办理过户,然后把协议书还给他就可以了。 注意,利率超过4倍属于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利息必须是单利计息,复利不受法律保护,罚息除外。如果条件允许,可以要求律师公证。
一、开发商的说法是明显错误的.最高人民法院对待审理商品房合同纠纷案件中适用法律的问题,在2003年就作了解释。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早在1994年7月5日就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1994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九号公布 1995年1月1日起就开始施行。该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就规定:商品房预售,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同时第二款明确规定:“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由此可见,商品房开发商是在欺骗你们。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7号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的规定,你们与开发商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定是无效的。因为,如果开发商办理了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就不可能办理不了过户登记手续。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的规定,你可以要求开发商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具体你自己细算一下,在此就不给你细算了。不过有一点你不要忘了,那就是首付49000加上至目前包括贷款支付的总款的两倍,这才是真正的“已付购房款”。 三、一定要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否则你的权利得不到保证,至少,你们之间自己和解的结果,届时你不发行时你也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
业主的物业费是必须按时缴纳的,交了物业费,物业的服务不好,咱们再告他们。北京北苑家园有不交物业费的,让物业给告了,不仅强制补交还要罚款,有一部分人还给拘留了
根据北京的法院最近的宋庄画家村的判决,小产权的房子拆迁肯定有赔偿的,就是说农民有可能等到今后房子大幅度升值后反悔,要求退还房款收回房子,结果法院判决房子退回农民,但是农民按照当前的价格赔偿购房者的损失。
交定金本身就是有合同的效果,退不了的了。 这把定金收据只有在他变卦不租给你们的时候才会有用的。 所以下次要交什么定金之类的,决定前一定要想清楚哦
自手续办理结束后开始计费。 所以你可以拒绝缴纳半年的物业管理费用。 另外,由于供暖期在年底11月份至次年3月中旬。所以,取暖费也可以拒绝缴纳
一般来说,在租房时应该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出租人与承租人应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2.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格,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条件; 3、审查租赁的客体是否合格,即出租人的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允许出租的房屋; 4、审查房屋租赁手续是否完备。房屋产权证明并非是合法出租的充分条件,还应按有关规定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租赁合同也要进行租赁登记方可生效。 由以上的四个条件来看,你由于自己没有看他的产权证,就轻易与其签订租房合同,并缴纳了相关费用,但是由于对方作为出租的主体不合格(其不是产权证上记载的房屋的所有人),因此你要求入住房屋的要求将不会被法律支持,其母亲不让你入住的行为将得到法律支持。 但这并不代表着你将无法挽回损失。你仍然有2个途径挽回你的损失: 第一:如果你知道他的下落,则直接以合同欺诈为名向法院起诉他。如果他现在不在其户口地居住,若已经达到1年以上,则你向他现在的居住地的基层法院起诉。若没有满1年,你就可以直接向其母亲居住地的基层法院起诉,因为他们是一家,户口必然在一起。 第二、如果他不知下落,则你可以直接向其母亲居住地的基层法院起诉,并向法院请求将其母亲列为第三人,因为虽然其目前宣称已经和她的儿子脱离母子关系,但是,法律是禁止自然血亲解除的,除非他和他妈是属于拟制血亲关系(也就是在收养,再婚的法律行为以及事实上的抚养关系而形成的,这个法律是认可的)。因此,即使他不知下落,只要你起诉,在查明相关事实后(注意:你要证明他的欺诈行为),法院会判他的母亲替他偿还的。
1、房子的防水需要在基础部分的外部制作,有的在基础的外墙涂刷防水涂料;2、如果地下水的水位太高,应该打井降水,就是经常抽水以降低水位。 一般应该在盖房子之前考虑防水的问题。
无济一事:你好! 选防盗门看门板质地,掩合是否密封,入室盗抢是否有赔偿,以及金额大小。盼盼、美心的都挺好。 但是物管尽责比什么防盗门都好。选择好的物业管理比选择好的防盗门重要。
你好!你可以在网上搜下看看!很多的!可以打电话和他们谈的!
lxh972556:你好! 坐北朝南原来是门朝南。但是现在就是的都是单元房,朝南主要是指阳台和主卧室是窗户朝南。
丰台区很大的,看你主要在什么地方了,丰台区里的平房区主要有 北部:小井,大井,看丹,樊家村等地 南部:和义,南苑,新发地 等地 现在正是租房子的好时候,因为春节前很多人回家就把房子退掉了
我回答不了。不过,你该明确含不含地价,房架是木结构还是别的什么结构,还有什么要求,事很多呢。
baobao :你好! 这些可以暂时解决房间潮湿的问题 1.间歇通风。 当室内湿度大时,把朝风向(一般是朝南)的门窗关紧,或者只开气窗,以减少外界的潮湿水气进入室内,待天气晴朗时,再把门窗统统打开,让居室通风透光,空气流通,加速水分蒸发。 2.生石灰吸湿。 买一些生石灰,用报纸包好,放在床下和箱柜桌凳旁边,以及室内四周,这样,可使屋内的空气干燥些。 3.木屑吸水。 公共场所的走廊、过道上回潮严重,可撒些木屑或谷壳,这样既可吸收水分,又可防止行人滑倒。 4.湿物置室外。 被雨水汀湿的雨衣、雨伞以及洗后的衣服,尽量不要放在室内。此外,最好能在房门口垫垫子,出入时把鞋底擦干,以减少室内的水分。 5.据说在浅缸、浅钵中放一些砂糖也有除湿作用。
你应该去那个地方咨询一下,在网上很难找到想租给你的人 你可以去那里的居委会,问一下,还有当地的报纸看一下了
不能胜诉! 你俩都是违章建房,还要被罚款呢! 我估计你是在某个小镇或村上的吧,不然城市里不会让他建的. 既然在小镇或小村上的,法律就其实大打折扣了,基本一切由村干部做主. 他现在就是不认账,要开房,你能拿他怎么样?? 而且几年后,它的窗已经开了好几年了,还会让你封掉吗?到时一切都顺理成章的了. 告他?? 结果基本上是罚点款了.一旦他被罚了点款,他的房子开窗基本上就算在法律上通过了!!因为被罚款时他的窗户已经开了!! 还有一种办法, 就是你到建房时,你再和他协商(我估计100%是协商不成), 然后再去告他,如果还是没什么结果, 你就不要贴它的墙建,你自己建自己的墙,宁可房间小点,封死他,他也拿你没办法,因为墙不是他的,再说你们以前还写过协议!!!!(等你家真的建房的时候,你的协议才有用处!)这家伙,我肯保证,等你建房时一定不会把他的窗户给封掉!! 还有,在你快建房时,一定要把村干部的心给拉过来,把他们的关系搞通就成了. 党的天下呀,就是这样!!! 这是我根据我们村的实际情况下的,建议你可上网查一些资料,好多网上都有律师在线解答问题的.呵呵.
你好 我不是大师,是新手,不知道回答您问题合适不?想整体色彩用浅米或浅灰色当然可以,家具如果采用棕色比较持重,适合长期居住。但感觉室内还可以用一些如沙发、窗帘、绿色植物、地毯、装饰画、工艺品、灯光等物品来整合整体气氛,使之在持重中不乏一些活泼。您的问题比较简单,但要回答好是几乎不可能的,需要装饰公司整体构思、规划并与您需要的风格融合,所以就这样说说吧。
1、对付噪音的最好办法就是窗户要严封,不管你是单层窗还是双层窗,密封是最主要的。木桶的承载量是由最短的木片决定的,而隔音效果是由最弱的一环决定的。从现在的技术水平来说,用塑钢窗来做为密封的手段是最有效的装修方案。对于已经采用铝合金的用户,应该确保铝合金的边框的密封条的完好。相对而言,铝合金窗的密封性要比塑钢窗差。 2、窗户密封解决了,下一步就是要使其更密封,毕竟隔音不是说密封了就行的,还得看密封性能。在塑钢窗中采用中空玻璃就是一个很有效的办法。因为最噪人的往往是高音部分,而高音是直线传播的,用玻璃可以使其大部分反射,中空玻璃则可以使其没有反射的部分消耗殒尽。但是要注意奸商把没经过处理的双层玻璃当中空玻璃卖给你。 3、通过使用厚质窗帘来可消耗部分声音的能量,也是一种较简单的办法,当然并不是一件非常有效的办法。 4、 对于振动摩擦这些中低音,我们可以采用地毯,织物甚至吸(隔)音棉等来减弱他们对室内的影响。在床脚加装胶垫也可以减轻一定的振动感。同时床垫采用棕榈垫也要比采用弹簧的席梦思好,当然,硬床板就更不用说了。 5、 现在有一些房子采用轻质砖(空心砖)做外墙,这些材料密封性较差,如果你所处公路边对你影响很大的话,还可以在靠马路的墙上做一道木方(轻钢)加纸面石膏板内充吸(隔)音棉的夹层,然后再用墙纸之类的装饰表面(当然也可以采用普通的墙漆处理表面)。 6、 当然,无论怎么做隔音,也不要忘了适当的通风,太封闭的环境对睡眠一样不健康。在面向噪音的一边要防噪,对于背对的一边也要适当地保持通风条件,当然适当地并不是要求你窗户洞开,因为噪音的东西都有一定的回响的,它可能会影响你后面的楼宇又传回来你所在的楼宇的。